要不是为了碎片,江司明才不想理易小川这个人呢。
但饶是如此,江司明也不会违心的去跟他成为好朋友。
相反,他更乐意跟高要站一边。
“江兄弟,你先别聊了,你真有把我治好小川的病吗?”
高要一心关心易小川的身体。
江司明笑着道:“当然,我忘了告诉你们我的专业了。”
“我在上海一家医院当医生,对传染病最为拿手。”
江司明本来就有个恒爱医院,癌症都能救活,说自己是医生一点毛病都没有。
“那可太好了!那你赶快给小川治病吧,治好了咱们再好好聊。”高要催促道。
“这是当然,我这就配药。”
江司明答应下来,并且开始像模像样的给易小川看病。
他没有表现太夸张,就跟平时大夫一样,正常诊脉看病。
趁着江司明配药看病的功夫,高要和易小川跟江司明聊起了来到大秦这几年的经历。
高要说的经历是真惨,他为了寻找易小川,四年来,走遍大秦江山,受尽饥寒痛苦,甚至都快饿死街头了。
而易小川说的经历确实无比精彩,和项羽拜把子,在江东混得风生水起,每天锦衣玉食,还学了不俗的武艺。
听完之后,江司明也正好将药配好。
草屋内的气氛突然凝固起来。
江司明像是第一次听说一般,不可思议的对易小川问道:“你这四年...都没去找过你兄弟高要吗?”
易小川心里咯噔一下,同时看向高要,高要的表情早就变了。
“小川,你刚刚说的,你这四年,都在大吃大喝,还有人教你武功,还跟项羽拜把子,你就...没想过找我?”
易小川暗道不妙,赶紧解释:“高要你先别急,我莫名其妙穿越过来,又没手机又没电话,我上哪找你去啊?”
高要闻言也觉得有道理,气刚要消停。
江司明却在一旁补刀。
“江东这么大的家业,门下弟子无数,要想找个人,也太容易了,为什么不让项羽托人找呢。”
江司明内心偷乐,你易小川的为人,我还能不知道?狐狸尾巴别想藏!
“对啊!小川,你明明有能力找我,为什么不管我啊?”
高要火气立马又上来了。
“你知不知道我这四年是怎么过来的,我都被迫去要饭了,我明明有这么好的厨艺,有一大堆酒楼老板找我给他们打工,我都没去,我一直在找你,你却从头到尾没找过我,你对得起我吗!”
高要说着哭了起来,大骂道:“我们十几年的矫情,你都不曾为我考虑过,这是什么破地方啊!破地方!”
易小川直觉得脑袋轰隆巨响,哑口无言。
吕素也是惊讶的看着易小川,完全没料到易小川是这样的人。
自己兄弟,都不顾,却一心享受,这...真是她心仪的易公子么...
江司明却在一旁淡定看戏,这件事跟他毫无关系,本身易小川这事就做得忒不仗义。
四年里,都没想过找一找高要,亏高要还一心想撮合他跟自己妹妹。
好在易小川这人油嘴滑舌,嘴巴子厉害。
急忙跟高要道歉,说了一大堆补救的话,成功将高要的火气降了下去。
高要想想也觉得算了,毕竟过去都已经过去了。
“那你想过咱们以后怎么办没有,你爸是历史教授,你又对秦朝历史这么了解,咱们该怎么生存下去呢?哦,还有江大夫,咱们三以后携手共进吧!”
高要询问易小川,还没忘记江司明。
易小川说起这个就来劲了,笑道:“你们放心,除了项羽是我兄弟,我还结识了刘邦,刘邦你知道是谁吧,以后的大汉高祖。”
“我们只要响应历史潮流,跟着刘邦,好好当他小弟,以后他得了天下,咱们还不飞黄腾达?”
易小川说得眉飞色舞,一脸得意,仿佛已经看到他自己的好日子了。
江司明这时候却悠闲的开口。
“刘邦是汉高祖没错,但是别忘了,他现在还是个地痞无赖,要跟着他,得经历多少苦难和战争。”
“你武艺高强当然可以跟随,可我跟高要呢?我们俩都手无缚鸡之力,跟着刘邦对抗大秦不是找死吗?”
高要一听浑身一激灵,是啊,差点被忽悠过去了。
他只是个厨子,还一点不懂历史,跟着刘邦对抗秦始皇?那不是有十条命都不够?
“那江医生有什么好主意吗?”
易小川不满的看了江司明一眼,他本来都已经忽悠成功了,却被他搅了局。
江司明道:“在我看来,刘邦既然还是个地痞,离一统天下还早着呢,而秦始皇已经统一了天下,我们不如替秦始皇效力,揭发叛乱之军。”
“哪怕高要去皇宫当个御厨,我去当个御医,这辈子也不愁吃喝了,生命安全也有了保障。”
“到那时,咱们甚至可以封侯拜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再也不受别人欺负了。”
高要连连点头,觉得这个主意真是太棒了,他完全可以发挥自己的特长。
给秦始皇做饭,他高兴了随便赏自己点东西,就够他立足了。
而刘邦现在就是个地痞无赖,难不成给他做饭他能给钱么?
而且跟着刘邦这么危险,他才不想冒险呢。
他再也不想受人欺负了!
然而易小川听完却当即否决!
“不行不行,我们不能打乱历史,历史的车轮是不能更改的!”
江司明冷笑,道:“那我再问你,如果有一天,高要的存在即将影响历史进程,你是救他,还是挽救历史?”
易小川被问住了,支支吾吾说不出所以然来。
高要震惊的看着易小川,哆哆嗦嗦的问:“小川,你不想救我是么?”
“没有,我一定会救你的,但是我们不能影响历史,否则...”
易小川话还没说完,就被江司明打断。
“所以你的意思是,为了历史进程,高要也可以牺牲的,对么?”
易小川一脸躲闪,沉默不语,心里其实是默认了。
这时的高要,彻底爆发!
······
第四更~
呼!
终于写完了!头晕得很,清酒继续睡觉去了,希望感冒快点过去,唉~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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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0章 一阵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