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结合了江司明在现代、武侠、末世和历史这四个世界经历过后沉淀下来的气势。
尤其是最近的三国,当惯了丞相的江司明身上上位者气势非常明显,男生会很惧怕,但对女孩来说却非常吸引人。
两小子喊了声舅舅好,就跑去看香香了。
好在江司明叮嘱他们,不能碰,不然香香会咬人,他们两个小不点吓得愣是躲到五米开外才敢看香香。
至于阿狸和阿囡他们根本见不到,估计躲到楼上哪个角落睡觉去了呢。
“阿明啊,我刚刚听你爸说你替熊猫馆养了只熊猫我还不信,没想到是真的啊,你可真有本事。”大娘笑着道。
江司明谦虚道:“哪有,就是帮人家忙当个饲养员,哪有什么本事。”
见江司明搂着她却不理她,小茜茜还吃味起来了呢。
“舅舅不理茜茜,舅舅是不是不喜欢茜茜了~”
江司明笑了,赶忙捏捏她脸蛋,道:
“怎么会呢,舅舅当然喜欢茜茜了,哎呦茜茜怎么长高了,还长胖了,舅舅都快抱不动了。”
江司明搂着茜茜做了两个鬼脸,一下就把茜茜逗乐了。
“舅妈~”苏明玉还没忘殷芷柔,乖巧的喊了一声,把殷芷柔喊了个大红脸,旁边的艾琳和石原努力的憋着笑意。
“咦,阿明,这两位是?”
“哦,大娘,这是我的两位外国朋友,来这里过年的。”
殷芷柔连忙解释,大娘倒是不疑有他,跑去跟厨房里的江母说话去了。
“咦,姐夫们呢,怎么没见他们人?”江司明看没有两个姐夫的身影啊。
二姐笑着说道:“还不是你帮忙,给你两个姐夫搞了两个公司,现在你俩姐夫都忙着呢,到现在还在公司忙活呢。”
江司明想起来还真是,他看两个姐夫条件都不是很好,一个是在报社上班,一个是在粮油站上班。
两人又其实都有本事,所以江司明就给他们投了钱,让他们开自己喜欢的公司。
两人于是一个开了家杂志社,一个开了家镇上最大的粮油店。
现在两位姐夫的收入相当可观,生活质量也提高了很多。
这一切都是江司明帮忙的。
“你大姐夫说了,等他忙完就请你去大伯家里好好吃一顿,他还买了好酒呢。”大姐开心的说道。
现在老公事业有成,家庭和睦,她能不开心吗。
想想去年,他们家还是栋小破楼房,出门交通工具只有自行车,自己和老公跟孩子一家人都要紧巴巴的过日子。
可现在,老公开公司,家里建了个大洋房,出门都是奔驰车,镇上想办点什么事,别人一听是江司明的姐姐,立马给抓紧办咯。
大姐和二姐有时候做梦都会笑醒,真幸运,有个这么好的堂弟。
江司明哈哈一笑,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大伯他们在这里也待了没多久,就走了,毕竟都要过年了,家里事多。
江司明将他们送走后,芷柔她们三也都有些困,便都跑去楼上睡觉。
三人暂时全睡江司明的房间,晚上睡哪...等安排吧...
江司明房间里有各种儿时照片、奖状和日记、作文什么的,这成了她们三个的‘宝藏’,困意没了,都在那儿看照片看日记呢。
看人日记虽然不好,但这是自己老公的日记,再说江司明同意了她们才看的。
江司明想了想自己的日记里应该没什么不能见人的,写日记这个习惯他是从小学一直写到高三毕业。
大学之后就断了,但也写了有十几个日记本这么多。
她们在房间里折腾,江司明可不想跟着她们一起看自己的日记,这很羞耻好不好~
许久没走动了,江司明自己独自出门,在镇子一些人少的路上散步。
镇子的环境真的好太多了,以前都是泥巴路,路上还尝尝有‘牛炸弹’跟‘狗炸弹’,一不小心就容易踩一脚。
现在看看,所有的路都干净宽敞,再大的雨水都不会再上面形成水洼。
道路两旁都是已经收割完的稻田,想想中秋回家的时候稻田里还是金灿灿的一片呢。
这再见面,稻穗杆子都已经烧焦了。
这里的农民割完稻子都会把稻穗杆子烧一遍。
这样稻穗灰烬就会沉到土里当肥料,不知道别的地方是不是也这样。
可见江司明已经有许久没回家了。
突然想起朱自清的《冬天》:从此故乡只有冬夏,再无春秋。
这话小时候读课文的时候江司明不明白,但现在他懂了。
在外面漂泊,一年估计也就几次回家,一般都会在夏天和冬天回去,可不就没有春秋了么。
江司明心里告诫自己,以后一定要经常回家,他不管别人是怎样的,但他,以后每年至少要看遍家乡的春夏秋冬!
一路散步而来,江司明的回忆接踵而来。
路过大池塘,他想起小时候有一年,跟小伙伴去捞鱼,接过鱼没捞着,却掉池子里去了,还是爷爷用渔网给他捞上来的...
还有杏子林,里面有很多杏子树,江司明小时候也常去,不过他不是去摘杏子的,而是去抓天牛的。
天牛是一种昆虫,很多地方可能叫法不同,但是一种害虫。
不过挺好玩的,江司明小时候就爱抓它们让它们互相撕咬,看谁的牙最有劲。
现在想想,真够无聊的...
还有很多很多地方,都是江司明儿时最爱玩的乐园。
小时候没有数码产品没有电子游戏,可不就指着这些野外乐园过童年么。
正想着想着,突然有人叫了他一声。
“是江...司明嘛?”
江司明回头一望,发现是个女人,跟他差不多大。
女人模样看起来倒是小巧精致,只是这原本应该娇小苗条的身段,却变得臃肿了很多。
江司明大脑风暴了一下,总算想起来她是谁了。
蒋芳,他的小学同学,也是他的‘未婚妻’。
之所以说是未婚妻,其实就是当初江司明还在上海刚毕业,打拼不到两年的时候,老爸给他安排的相亲对象。
当时的蒋芳还是很好看的,类似于赵丽颖这种类型,可爱小巧,明媚动人,还是南天镇的镇花。
·····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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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2章 春夏秋冬我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