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会议已经讲完了,所有天组成员离开了会议室。
“雪女留下。”老人突然叫住了黎笙雪。
“老师,有事么?”黎笙雪停下脚步,问道。
老人笑了笑,和气道:“再过两天你就要出去执行任务了,你是天组预备组员中最快晋级正式成员的,对你的进步,说实话我很诧异。”
“老师,这...”黎笙雪一下不知道说什么好。
老人抬手笑而语道:“不用觉得不好意思,你遇到什么机缘是你自己的造化,就算有高人指点,也是你个人的福气,我唯一想知道的,就是这位高人是否有意向加入天组?”
“这我真不知道,他好像并没有兴趣,只喜欢做自己爱做的事情。”黎笙雪为难的说。
老人点点头,理解道:“这是个人自由,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只要不作奸犯科,不违法乱纪就好,好了,有缘的话我也很想跟他见一面,你回去吧,如果见到他就代我谢谢他帮我们天组抓到了仇笑,有机会,我请他喝茶。”
黎笙雪没想到老师对自己男朋友这么上心,还要请他喝茶。
不过老师没有强意让江司明加入天组她就很开心了,连忙答应下来,离开了会议室。
晚上,江司明再次接到黎笙雪的电话。
“这虫子叫蠡虫,属于寄生虫的一种,这种虫是北美洲那边才有,很少见,起初只有蚊子大小,寄生进入人体之后会不停壮大,疯狂吸收人体营养,最终会将人体吸干,很恶毒。”
“不过这种虫子非常少见,而且大多数只会寄生在动物体内,一般也没有这么大,除非有人恶意养殖,用来作恶。”
“我想你遇到的被这虫子寄生的人,肯定是得罪什么人了。”
江司明听后点头,知道是什么东西就行了。
“这些都是谁告诉你的?”
“冰姐跟我说的,我没说是你问的,她还问我怎么会知道这种虫子的,我差点就说漏嘴了。”黎笙雪庆幸。
江司明了然,还好她没说,否则这女人可能会顺着信号过来砍他。
“你什么时候能出来啊?我很想你呢。”江司明说道。
电话那头的黎笙雪脸颊飞起两朵红花,道:“再过几天就好了。”
“那到时候是去你那个单身公寓约会还是去我家里约会啊?”江司明坏笑。
“坏蛋!不跟你说啦,冰姐叫我,我先挂了。”
心如小鹿乱撞的黎笙雪赶紧挂了电话,受不了江司明的**啦~
....
第二天江司明又去了一趟恒爱国际,张常兰丈夫跟女儿都已经恢复了过来。
医生检查‘肿瘤’竟全部消失了,这个发现让恒爱的医生们都震惊不已。
好在张常兰给他们解释了,这不是肿瘤,而是两只寄生虫,被取出来了。
这才让这些肿瘤科医生们淡定了下来,不过他们对能够看得出还能不动手术轻易取出寄生虫的高人格外佩服。
张常兰怕江司明不想暴露自己,所以也就没说出来,只是打了个哈哈就过去了,并且让那位护士保守秘密。
所以暂时没人知道这件事,除了张常兰一家人。
江司明又来到医院的时候,他们一家人对江司明都感恩戴德,这样的救命之恩,张常兰差点没给江司明下跪磕头。
好在江司明怕折寿赶紧拉住了。
不过他也成功收获张常兰一家三口的忠心,他们愿意一辈子呆在恒爱国际,给江司明工作,哪怕不要工资都行。
江司明当然没这么抠了,只是让他们安心养病,病好了再上班就行。
至于张常兰的女儿,名叫秦依依,是一位天才医学女博士,在哈佛医学院拿过很多奖,还发表过一篇医学术论,属于医学界的最年轻的天才人物。
只不过在医学上一步登天的秦依依却在感情上是个完全白痴,被江司明吻了之后,她见着江司明就脸红躲起来。
江司明本以为这样的天才医学女应该是很高冷的那种人,没想到这孩子这么害羞,自己亲了她一口,见了他就躲。
“秦先生,能告诉我你们在国外是不是得罪过什么人么?”
江司明觉得这个还是有必要提醒他们一下的。
“得罪人?倒真有,我跟依依在国外的医术研讨会上,遇到一个年轻人,对依依很有意思,死乞白赖的想要跟依依搭讪,依依当众拒绝了他的表白,他说了句狠话就走了,再也没出现过。”
秦国德说到这惊愕的问道:“江先生,你是说?我和我女儿身体里的虫子,就是他弄的?”
江司明道:“不能确定,但是很有可能。”
“太可恶了!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人!”
江司明一笑,道:“秦先生太想当然了,人性本就是险恶的,尤其在国外。”
“这可怎么办啊,我们报警吧!”张常兰慌张的说。
江司明摇头道:“这种事发生在国外,又没有证据,报警没用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别再出国,至少这段时间别出去。”
“好,我跟我女儿今年都不会出国了。”秦国德赶紧答应下来。
“好了,你们早点休息吧,好好养病,有事给我电话。”
江司明留下这句话,就要离开。
张常兰将躲进厕所里的秦依依给逮了出来,不满的训道:“依依你怎么能这么没礼貌,江先生救了你的命,你怎么能见人家都不愿意呢。”
秦依依低头委屈,道:“他...他把我初吻夺走了...”
张常兰好笑道:“那是江先生为了不让你痛苦,病不忌医懂不懂,你自己是医生怎么自己做不到。”
“我...我学的是生物科,又没怎么给人家看过病...”
“那也不能不见人家,赶紧追上去跟人家说声谢谢,快去!”
张常兰催促,秦依依被推了出去,硬着头皮跑了过去,对着江司明的背影鞠了一躬,随后就又跑了回来。
从头到尾江司明都不知道。
张常兰和秦国德捂脸,有种无法面对现实的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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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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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章 蠡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