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唱新歌,江司明却没以前那么高兴,呆呆的看着摄像头,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
“昨天我去参加以前的高中同学聚会了,说实话,挺失望的。”
江司明这话勾起了大家的好奇心。
“这些以前的老同学,都变味了,势利、攀比、别有目的等等,情谊变质,再难回头。”
这话让很多观众深有感触。
“完全能理解,去年我也参加了我的大学聚会,吃个饭全在吹自己怎么怎么样,谈了个什么项目,买了什么车,唉。”
“前两年参加了一次初中同学聚会,因为混的差被他们一直嘲笑,然后买单的时候个个坐着不动,后来我把单买了,就当最后一次送他们的告别礼物了。”
“以前高中喜欢班上一个女孩,可清纯可漂亮了,十年不见,我再见她的时候叼着烟跟一群地痞混到一块去了。”
“我还在上学,体会不到明神的那种感觉,但我觉得如果以后真成了这个样子,那也太难受了。”
...
江司明叹了口气,认真的对众人说道:“如果你们正在经历青春,请你们一定要珍惜那段岁月,也要记住你们最初的样子,因为很可能,一眨眼,你们就再也回不去了。”
说到这里,江司明又露出了笑容,感慨道:“昨晚我还做梦了,梦见我在母校的课桌上醒来,跟我的同学笑着说‘我做了个好长好长的梦...’”
听到这话,很多观众有种眼睑崩溃的冲动。
是的,这个梦,很多离开校园的人,都做过。
江司明收拾了下情绪,微笑的对大家说道:
“还是唱歌吧,这首新歌,叫做《老男孩》,也算是缅怀一下过去的日子和年少时的梦吧。”
话音刚落,江司明修长的手指便已经‘撩拨’起了琴弦,淡淡的吉他音乐传来,声调漫漫,恍如隔世。
“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爱着的人啊
到底我该如何表达
她会接受我吗?
也许永远都不会跟她说出那句话
注定我要浪迹天涯
怎么能有牵挂?
...”
这歌声一出来,观众们情绪就开始被‘侵蚀’,一股浓烈的怀念风,刮响在千万人的心里。
这一段唱的不就是青春懵懂的遗憾么,多少人年少时期喜欢过一个人,却不敢表白。
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他们的心里往往都会住着一个人,这个人可以不是身边的人,但一定是回忆里重要的角色。
当然,TA也不一定是人,也许,就是青春。
就像江司明唱的那般,也许永远都不会说出那句话!就让它留在心里,随时间蹉跎,随岁月逝去。
这是大家听江司明的歌以来,唯一一首刚听前奏就很想哭的歌曲。
江司明这次的歌声也没了温和如玉,变得几分沙哑几分沧桑,却完美的将这首歌的意境表达了出来。
“妈的,刚开始听就忍不住了,感觉这首歌要封神!”
“眼泪溃堤了要,好讨厌这种感觉,但就是忍不住。”
“注定我要浪迹天涯怎能有牵挂,歌词写得也太凄美了!”
“虽然是白话文歌,但我感觉比古文还要精彩。”
“都别发弹幕了,认真听行不行?”
...
歌声继续。
“梦想总是遥不可及
是不是应该放弃?
花开花落又是一季
春天啊你在哪里?”
连续几个问句,将大家的心也给问住了。
年少时候最没本事,往往梦想是最远大的。
譬如学生时代的孩子,梦想着成为科学家、医生、宇航员,这些梦想难以达成,却仍然熄灭不了他们心头的熊熊火焰。
年长之后都有了能力,但往往梦想却是最简单的。
梦想升职、梦想买辆车、梦想早点结婚、梦想再多赚点钱...
为什么没本事的时候许的愿望比有本事的时候高大这么多,后者的梦想为何这般渺小?
答案只有一个,现实。
这时江司明的手指加快了拉弦的速度,有股强烈地,拼命地,想要挣脱枷锁的渴望。
而江司明的声音也随之拔高了一大截,像是完完全全拜托了唱功技巧,用沙哑的声音对着麦克风狂喊。
“青春如同奔流的江河
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
只剩下麻木的我没有了当年的热血
看那漫天飘零的花朵
在最美丽的时刻凋谢
有谁会记得这世界他来过?
....”
完了完了,真哭了。
这段歌不仅唱哭了年轻人,很多70/80后的观众听得也是无法再控制自己以为麻木的情绪。
青春就像一捧流沙,不经意间流走,来不及道别。
消失的除了指缝间的细节,还有更多的是回忆。
当年的梦想,一起奋斗的兄弟,还有偷偷暗恋过的女孩,似乎都随岁月流逝,奔向天涯彼岸。
但在心底最深处总会留下一大批印记,濡湿心底最脆弱的神经。
这些已经结了婚甚至孩子都已经很大的观众,听到这里也不免抽取桌上或者床边的纸巾,擦掉已经淌下的泪痕。
单纯的年代已不再,现实是残酷的,人与人再也不像以前那么热情,淡漠成了这个城市最常有的表情。
哪怕是以前的朋友,也有可能会因自己的功利心和利益,而将过去的友情玩弄于股掌,他们不是背叛,他们只是迷失了自我。
声调再次放慢,来到第二段。
“转眼过去多年世间多少离合悲欢
曾今志在四方少年羡慕南飞的雁
各自奔前程的身影匆匆渐行渐远
未来在哪里平凡谁给我答案?
...”
江司明的声音在嘶吼和慢伤中来回调换,这种低调的炫技,让大家对江司明的唱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今天正好林俊杰就在看江司明的直播,他听到这里的时候,心绪都难免被歌声带动。
本想进守望先锋酣战几把的他默默的关掉守望先锋的界面,认真的聆听江司明直播间里传来的音乐。
“这人真的诶,真的厉害。”林俊杰用他的台湾腔不禁夸赞道。
旁边本一起跟他打游戏的好友也点点头,道:“这人出歌速度好吓人,关键还不是专业歌手,只是业余爱好。”
“等着吧,这歌一定会爆红的,传唱度和感染力都太强了,可能只有我以前的经典歌能与之较量了。”
“真的假的,这么夸张?”好友不信。
“我真的想找他约歌了。”林俊杰认真的说。
...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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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老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