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家的这个年,过得既富裕又舒心。
除夕吃年夜饭的时候,盛宥柏和盛老太爷心情好,都喝了不少酒。
知道两个人是因着盛知衡考了解元心里高兴,加上过了年他就要去盛京考会试的缘故,心情复杂,这才多喝了酒。
易氏和盛老夫人也没拦着他们,因为她们心里也感慨着呢。
当初盛家落了难,从盛京一路流放至此的时候,他们虽然心里还期盼着有朝一日能重回盛京,却也没想到机会来的这么快。
易氏看着眼下身体虽然好了不少,但面色偏白尤带病气的盛知衡,忍不住鼻酸。
盛知衡作为盛家的嫡长孙,肩头背负着整个盛家的复兴和荣光。
别人都觉得这是他作为嫡长孙应当尽到的责任,落在易氏的眼里,却只觉得心疼。
盛知衡也不过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因着家道中落,就被迫背负了那么多人的期望,负重前行。
别人看到的是盛知衡的才学和风光,只有易氏看到的却是他的不易。
若不是盛家沦落至此,怎么会逼着盛知衡病还没好透,就拖着病体下场考试,为了盛家的未来努力拼搏?
姜云瑶原本正坐在盛知衡的旁边,跟他小声嘀咕着哪道菜好吃,让他多吃点呢。
结果不留神看到另一侧的易氏眼眶都红了,连忙抱住了她的胳膊。
“娘,你怎么了?”
易氏连忙用帕子摁了摁眼角,笑着掩饰。
“没事儿,娘就是喝了两口酒,有点晕了,娘这酒量不行。”
因着心情好,加上盛家这也算有喜事,值得庆祝。
盛宥柏就给易氏杯底也倒了点酒。
不过他们喝的还是浊酒,口感不怎么好,度数也不太高。
易氏就抿了抿,大半还在杯底呢,怎么可能就醉了。
不过姜云瑶也能大概猜到她突然感性是为什么,倒是也没拆穿她,连忙起身给她盛了一大碗冬瓜排骨汤。
“喝多了就吃点热的缓缓,这个排骨汤可是我炖了好久的,香嫩软烂,一抿脱骨,快尝尝!”
有姜云瑶在旁边撒娇卖萌的耍宝,易氏的心情都好起来了,伤感的情绪一扫而空。
都过去了,以后他们家肯定会越过越好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不多想了,影响心情!
易氏看着姜云瑶身上穿的新衣服,高兴得眉眼弯弯。
盛知衡和姜云瑶离家这么久,易氏惦念着他们。
虽然知晓他们两个懂事聪慧,定不会饿着自己冻着自己,但她就是记挂着放心不下。
于是为了转移注意力,她就给盛知衡和姜云瑶分别做了不少新衣服。
尤其是姜云瑶的,易氏足足给她做了十几套漂亮衣裙。
姑娘家家的,就是要富养。
小姑娘穿的漂漂亮亮,一看就让人心生欢喜,多好啊。
姜云瑶也很给面子,十分捧场。
打从回来以后,就替换着穿易氏给她做的衣服不说,还教了易氏塞棉花做棉衣的方式。
天那么冷,穿上厚实的棉衣能御寒。
不说盛知衡那个身子骨弱的,穿上棉衣保暖,冬季就能好过一些。
就说盛老太爷和盛老夫人年纪这么大了,更得注意冬日的保暖问题。
只可惜因为种子数量少的缘故,收获到的棉花数量并不算特别多。
给盛家人分别做了几床厚实的棉花被子和褥子,剩下的给每人再做上几套棉衣,就差不多用干净了。
好在这下种子收获了不少,等来年再种,就能收获更多新棉花了。
易氏看着乖巧灵动的姜云瑶,眼底满是慈爱。
得亏她当初存了一份善心,借着先前大师说过,给盛知衡找个冲喜小媳妇儿的理由,把姜云瑶给带了回来。
当初秦氏还嫌弃她给盛家带回来个麻烦,现在看,分明是个小福星金疙瘩嘛!
“又过了一年,我们瑶儿又长了一岁。”
易氏摸着姜云瑶脑袋上扎着的小髻,看着她长开了些,愈发精致的眉眼,眼底闪过一抹疑惑。
不知道怎么回事,伴随着姜云瑶年纪渐长,脸庞也长开了些,倒是让易氏瞧着莫名有些眼熟。
就很像……她曾经认识或是见过的什么人。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在易氏的心底转悠了一圈,就被她自己给摁下去了。
大抵是她经常看着姜云瑶的这张脸,看的多了产生的错觉吧。
虽然一晃而过有种熟悉感,但是等她仔细观察姜云瑶的面相想要确认一番时,觉着那若有似无的熟悉感又消失了。
易氏只当自己是想多了。
会试的时间,在举办当年的二月中开考。
年过后,他们就要启程赶往盛京了。
虽然部分路修了官道,但路途遥远,加上盛知衡的身体情况经不得旅途太过劳累颠簸,还要带上两位小殿下一起。
若是按稍平稳慢一些的速度,他们一行人乘坐马车到达盛京,怕是得要大半个月到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路途遥远,还是尽早启程为好。
于是刚过完了年,易氏就开始张罗着要给他们收拾前往盛京的行李,和准备给他们带上的东西了。
先前盛家遭了难,和盛家相交的亲朋好友几乎都断绝了往来。
那群人生怕被盛家人牵连到自家也跟着遭殃,不落井下石的都算不错了。
眼下盛知衡要回到盛京考会试,盛宥柏便去寻了盛老太爷,想商量着,看能不能联系上什么以前的老友,让他们能伸手帮衬一把。
盛京距离此处如此之远,他们鞭长莫及。
别说帮上什么忙了,想瞧上一眼都不成。
盛宥柏庸碌无为,自知他以前在盛京交上的那些朋友,大多都是和他一样的,靠不住。
于是他只能把念头打到了亲爹这,找上了盛老太爷。
若是盛老太爷肯拉下脸来,帮忙联系上一两个以前的老友……
不说能给盛知衡他们提供多大的帮助吧,至少多照顾一二,免得他们在盛京被欺负了。
盛家的罪臣之身,若是被有心人翻出来做文章,对孤身在盛京面对“豺狼”的盛知衡来说可是大大的不妙。
孰料盛宥柏找来的时候,盛知衡他们正陪着盛老太爷说话,都在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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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瞧着莫名有些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