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怪易氏会如此震惊。
不是她没见识,而是前些时候,她是亲眼见着姜云瑶是把发芽了的红薯块埋进划分出来的这一小块四方田里的。
姜云瑶为了方便自己观察记录每块田里的红薯长势,还特地在每块田里都敲进去一根木条,上面做了不同的记号,方便区分。
所以易氏很确定,她绝对没有记错。
当时姜云瑶刚把发芽的红薯块埋进去的时候,旁边其他几个四方块田里的红薯苗都长得老高了。
结果现在再看,分明长势都差不多了,且秧苗看起来更粗壮,足以说明这块田的地质有多肥沃。
这下易氏看着姜云瑶的眼神都变了。
她捡回来的这哪里只是个小孩子,分明是个宝贝啊!
“乖瑶儿,告诉娘亲,这些田都是你自己种的?”
易氏的话问出口,她自己的心里就已经有了答案。
这些田地,当然是姜云瑶自己种的。
还是当初姜云瑶跟她打招呼要来的呢。
那时姜云瑶刚到盛家不久,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
她第一次开口跟姜云瑶讨要一样东西,还是这般不甚重要可有可无的,易氏便点头同意了,只当她是想玩泥巴。
毕竟你能指望一个六岁的小丫头,用土地干什么?
大抵也只能玩泥巴了。
易氏现在问起,目的也不是这个,而是想确定一下……
“是我。”
姜云瑶倒是干脆的点了头,但是眉头微蹙,一副不甚满意的样子。
“还不够好。”
比起系统交给她的提高百分之十产量的任务,还是差了点。
果然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这还不够好?”
易氏震惊,虽然她对种田一事不算特别精通。
但她有眼睛,会去看。
这段时日忙着下田劳作,也见过其他村民田里种的红薯秧苗,看起来长势都不怎么有姜云瑶培育的这些长势好,秧苗也没有这般粗壮坚韧。
能培育出这种品质的红薯秧,在易氏看来都是极不得了的成果了,结果在姜云瑶的眼中,居然还不够?
姜云瑶点点头,不太方便跟易氏解释这其中的一些科学理论,只得匆匆先转移了话题。
“娘,你来找我有事?”
“啊对。”
经姜云瑶一提醒,易氏这才恍然想起来,她寻姜云瑶确实是有事要说。
“盖新房那边的工人说,大约后日新房就能竣工了。大后天上梁,老太爷说,入乡随俗,要宴请乡亲。”
盛家虽然是盛京来的高门大户,但那也只是以前了。
眼下他们要在临山村落户,许是要待上不短的时日,自然得跟临山村的村民们打好交道。
盛家人刚到达临山村的时候,家里忙得鸡飞狗跳,还有部分银钱不足得省着花用的缘故。
就算想要宴请乡亲,宣告盛家正式落户临山村,也是有心无力。
眼下他们手中有银子,新房还盖好了,也是时候表示一下了。
按理说,这种大事,长辈们自己下决定就够了。
偏偏易氏却觉得,理该来跟姜云瑶告知并商量一声。
毕竟盛家能有眼下光景,全是仰仗姜云瑶这个小丫头才有的。
既然得了好处,自然也要记着她的功劳。
“应该的。”
姜云瑶点点头,表示支持。
“怕不是得先跟村长商量一下,做些准备?”
姜云瑶一想到易氏那手艺,就有些犯愁。
宴请乡亲们,让易氏掌勺肯定是不行的。
若是她来的话,做一桌子菜倒不是什么难事,但一次要做好几桌可就不行了。
不是她怯场,实在是她这个小身板,着实扛不住这么大的运动量。
易氏看出了姜云瑶所想,脸颊上飘出一抹红云,尴尬的咳了一声。
“娘的厨艺你知道,所以我准备待会儿让你爹去跟村长打招呼的时候,顺便问问有没有厨艺擅长的来帮衬一把,咱们可以给工钱。”
姜云瑶点点头,觉得这样挺好的,还松了一口气。
好就好在易氏很有自知之明,没有脑袋不清醒,非要往自己身上揽事的意思。
既然姜云瑶也没有异议,这事儿就这么定了。
临上梁前一天,盛宥柏要上县城去采购请客所需的食材和要备的东西。
易氏也要跟着一起去,还把姜云瑶带上了。
姜云瑶牵着易氏的手,跨过门槛之际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看着坐在窗边晒太阳的盛知衡,她迟疑了一瞬。
“我们都走了,就把知知自己留下来吗?”
姜云瑶觉得有点不忍心。
去县城一走就是一天。
虽然盛知衡现在身体大好,只需要每日一碗药,几乎没有什么犯病的风险了,但姜云瑶还是不放心把他一个人留下。
总觉得……只留下盛知衡一个人,好像有点可怜。
易氏一顿,面上的笑意消散了些许。
她也不舍得把盛知衡独自一人留下来,可是盛知衡眼下的身体虽然渐渐好转,却也经不得颠簸。
当初长途跋涉,从盛京迁徙到此处,足足让盛知衡躺在床上许多天,每日有一大半时日都在昏睡,许久才缓过来。
他这身子骨,委实禁不起折腾。
“无妨。”
盛知衡闻声看来,冲姜云瑶温和的笑了笑。
“盛京的风景我都看过了,这偏远之地的县城也没甚稀罕的。你便随着娘他们去吧,记着回来时,帮我买几本书就是。我告诉你要买的书名,可都记住了?”
“都记住了。”
姜云瑶声音闷闷的道。
“你乖乖在家,我给你带好吃的和好看的书回来。”
姜云瑶说完顿了顿,抿着唇语气坚定的道。
“你放心,你一定会好起来的,以后你也能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姜云瑶是发自内心说的这番话。
她想着,天地之大,遍访名医,总能找到根治盛知衡的法子的。
再不济……
姜云瑶摸了摸手腕处的那片金色叶子的印记。
她还有个系统呢!
只希望这系统不要让她失望,日后定要发挥出让她满意的效用才行,也算没辜负这么狂炸天的名字。
“瑶儿说的对。”
姜云瑶的豪言壮语让盛知衡忍不住失笑,颌首示意。
“那……我先谢瑶儿吉言?”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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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他一定会好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