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云瑶看着盛知衡,不等他回应,又皱了皱鼻子。
“请个书童会不会不太好,要不干脆让爹下次去县城,找人牙子买一个?”
在这个朝代,买卖人口的事情十分常见。
尤其是饥荒年月,刚遭遇过天灾,牙行里更是人满为患。
被卖到牙行里的人,不但要干重活,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日子过的极惨。
姜云瑶听易氏说起过,就动了心思。
买一个书童来照顾盛知衡也不错,反正他们也不会亏待人家。
“书童?”
盛知衡面色一顿,语气意味不明的询问。
“为什么要给我买书童?”
“哎呀,都是自己人,跟我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姜云瑶摆摆手,直接戳破了盛知衡的心思。
“你是喜欢念书的,我看得出来。你就说吧,你想不想考科举?”
盛家没落至此,盛老太爷却还想着有朝一日能重回盛京。
于是,盛老太爷就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了盛知衡的身上。
比起对盛知衡殷殷希冀的盛老太爷,易氏倒是对他没有任何要求。
什么能不能回到盛京,能不能恢复盛家往日荣光之类的,易氏都不在乎,她只在乎自己的儿子。
只要盛知衡能好好的,那些所谓的名声和尊荣,她都可以不要,她只要儿子。
所以易氏从来没有对盛知衡提过任何要求,包括读书一事,她也从来没有提过一个字。
为的就是让盛知衡能随着自己的心意而活,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盛知衡没想到的是,居然是姜云瑶主动向他提起了相关话题,甚至还想给他找个书童。
还有考科举……
盛知衡眼神微闪,嘴角忍不住缓缓勾起。
“盛家如此狼狈离京,我无力阻止。但就此庸碌无为一生,也非我所愿。”
盛知衡语气坚定,整个人像是在闪闪发光似的。
“以前因为种种原因,我一直没有进过考场。不过眼下,我倒是想试一试了。”
姜云瑶看着盛知衡,在心里叹了口气。
她从易氏的口中,听到了不少关于盛知衡年少成名的事情。
盛知衡能在盛京那种地方,都成为颇为知名的小神童,连当朝大儒都对他夸赞有加,说明他确实是个读书的材料,是个天才。
可惜天才有个聪明灵活的脑子,老天却没有给他一副好身子骨。
姜云瑶只当盛知衡说的外力影响是他的身体状况,却不知道盛知衡话里的未尽之意,还有别的原因。
“不怕,你现在身体渐渐好了。再调养一段时日,去参加科考不是难事。”
姜云瑶拍了拍盛知衡的胳膊,语气严肃的宽慰他。
“我相信你,只要你下场,一定能拿个好名次回来的!”
盛知衡看着小大人似的姜云瑶,眼底闪过一抹笑意。
“没看出来,我们家瑶儿对我这么有信心?就算为了不辜负你,为夫自然也得努力,争取日后给你挣个官夫人当当。”
若说刚开始,姜云瑶还会因为盛知衡这刻意调戏的话而手足无措,现在她已经习惯到面不改色了。
“好啊。”
姜云瑶点点头,淡定道。
“那你要加油哦,我等着呢。”
姜云瑶这话说的一点都不走心,盛知衡却忍不住笑弯了眼睛。
临近午时,姜云瑶撸起袖子忙着收拾食材准备做午饭了。
那两只被她带回来的野鸡还活着,只是身上都带伤,一个爪子断了,一个翅膀断了。
姜云瑶准备晚上再料理这两只,就先把两条腿绑起来丢到了一边。
“中午吃面条吧?”
眼下盛家算是不缺钱了,在吃上面也大方了许多。
不说顿顿白面米饭,至少也不用再像之前那样吃糠咽菜了。
尤其是打从姜云瑶接过了掌勺大任后,盛家这日子过的是越来越有滋有味了。
“都听你的。”
盛知衡抬手在姜云瑶的脑袋上揉了一把,语气宠溺。
“家里你掌勺,这些都由你说了算。”
姜云瑶笑嘻嘻的跑去厨房,取了一些黄豆面、高粱面和少许白面,准备做个杂粮面条吃。
正宗的杂面条,配菜用芝麻叶是最香的。
但姜云瑶眼下没有,她便用了自己晾晒的野菜干,吃起来味道也不差。
提前先拿出一把野菜干用温水泡上。
姜云瑶把三种面粉混合在一起,加水和面团。
和面需要一些力道,可惜姜云瑶身板小小力气也小小,只能花费更多的时间多和一会儿。
一块面团成型,姜云瑶额头都累出一层细汗了。
盛知衡就站在她旁边,用帕子仔仔细细的给她擦汗。
面条檊好切条抖散,野菜干也差不多泡好了。
姜云瑶把泡好的野菜干攥出水,切碎,又取了一些发好的黄豆芽。
杂面条要配些肉,有油水,吃起来才香。
姜云瑶从梁上取下来一块早上盛宥柏刚买回来的五花肉,把肥肉切出来准备炼油炒菜,瘦肉则剁成细细的臊子。
等她把配菜都准备好,盛知衡已经自觉坐在灶前起火了。
锅热下切好的肥肉炼油,属于油脂的香味弥散在空气中,喷香。
等油脂都炼出来后,下切好的葱姜爆锅,下入肉沫翻炒,肉沫炒变色后放入野菜干和豆芽,翻炒加盐调味。
翻拌均匀后,加水盖锅盖。
此时厨房里已经弥漫着浓郁的食物香味了,闻着就让人胃口大开。
大火烧至水开,再把面条下进去,临出锅前,再下一把地里刚拔的嫩嫩的鸡毛菜。
因为家中有两位老人,还有盛知衡这个病人。
姜云瑶特意让盛知衡多烧了会儿火,把面条煮的软趴趴稠嘟嘟方便入口,还给没人都卧了一个野鸡蛋。
盛宥柏和易氏一身尘土从田里回来的时候,饭也出锅了。
刚进门,嗅着厨房里传出来的香味,盛宥柏和易氏对视一眼,都忍不住露出了笑颜。
当初坚持把姜云瑶带回来,可真是太对了。
不然上哪儿去找这么一个贴心能干,还乖巧懂事的儿媳妇儿去?
易氏摸摸怀里的东西,都顾不上先清理一下灰尘仆仆的自己,先去了厨房。
“娘?你们回来啦。”
姜云瑶一眼看到易氏走到了厨房门口,便笑呵呵的打了声招呼。
“您受累了,先去堂屋坐着,待会儿我给您把饭端过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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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给你挣个官夫人当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