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之前在英国的料理课上,老师专门讲过,杜松子酒(Gin)最初可是被当作利尿和治疗痛风的药材。谁能想到它后来竟成为了世界第一大烈酒呢。”
望着吧台来来往往的客人,加奈子低声说。
“哦,是吗?”安室透故作惊讶地挑眉。
“嗯。它芬芳诱人,味道清新爽口。不过,单独饮用时,不少人会觉得它又香又烈,难以适应。所以……”
“与其他搭配,对吧。”金发男人接话:“杜松子酒(Gin)也是调制鸡尾酒不可或缺的一员。搭配柠檬汁,白兰地,冰镇苏打,或者雪碧的话也不错。”
“没错。不过,在英国,杜松子酒(Gin)搭配苦艾酒和鸡尾洋葱,也格外受偏爱呢。”
“哎苦艾酒吗?”
“是的。苦艾酒在法语里有绿精灵,绿仙子的含义。它本无色透明,但人们喜欢给它注入植物般的天然绿色。而且历史上对它的评价也多为负面,据说因为它含有一种让人容易上瘾的危险精神药物,还曾一度被与暴力犯罪和社会动乱划上等号,并且颁布了对它的禁令。这么听起来,更像一个神秘妖娆的女妖精呢。”
安室透忍不住笑了,盯着加奈子:“也是。”
“所以说,烈酒可不好打交道哦。”网球小姐双手叠在一起,放在桌上。
“说的没错。”安室透的表情略微复杂,他坐正身体,瞥见一旁的服务生正临桌客人倒酒。
“那朗姆呢?”他柔声问加奈子。
“朗姆提到它,就让人想起《加勒比海盗》里的杰克船长,站在船头,一边惬意地喝着朗姆酒一边指挥手下的小海盗去干活呢。”
“很恰当的比喻嘛。”安室透忍俊不禁。
“不过,如果只是追求烈酒纯粹的感觉,伏特加倒是个不错的选择。”加奈子视线转向窗外,生机盎然的一切让她嘴上不禁扬起笑意:“不像威士忌那么深沉,严肃,透过琥珀色的液体似乎能看到整个人生。伏特加无色干净,而且纯粹,简单直接又酣畅淋漓。”
“所以说烈酒的脾气和性格也各不相同呢。”
“是嘛。”安室透露出温暖的笑意,指了一下桌子上的四玫瑰,视线依旧聚焦在她身上:“那波本呢?”
“波本啊,之前说过,作为烈酒之一,却更加平易近人。尤其令人难以忘却的香甜和淡淡果味。”
“我很喜欢波本。有人说,它喝起来像是辛苦一天后的轻松感,也有人说,那是一种永恒的口感,像是在喝一本书。我非常赞同。你怎么看呢安室先生?”
“我想也是。”安室透嘴角轻轻上扬,似乎带着轻轻的愉悦。
“不好意思打扰了,两位的海鲜饭,”服务生将饭菜小心地放在桌上:“请慢用。”
两个平底锅里,金黄的米粒上铺满牡蛎,大虾,蟹肉,扇贝等海鲜,香气四溢。
在说了“谢谢”后,安室透和加奈子拿起刀叉,准备开动。
加奈子用叉子夹起一口饭,肉质新鲜,味道可口,很是正宗。
对面的安室透尝了一口后,也露出了“还不赖”的表情。
“对了,听元太说,你很喜欢孩子。是这样吗?”金发男人坐直身体,试探地问道。
他想知道有关网球小姐的一切,哪怕是别人不经意的提起,都会自然而然地记挂在心上。
“是啊。我很喜欢和孩子在一起,他们会让我感到开心。”加奈子右手搭在左臂上,舒展开温馨的笑脸:“在街上,也经常会有小孩子靠过来。他们有些还不会说话,就在我身边转来转去,安室先生,他们真是可爱极了。”
说到这,安室的脸上也不禁露出浅笑。
他低下头,耳旁的头发垂下来,逐字逐句消化了她的话之后,重新抬起头,用心聆听加奈子的字字句句。
“所以,这次我想开办一所面向业余人士的网球学校。不同于职业网球学校,那里的孩子们必须一边学习网球一边上文化课,之后决定是否要走职业球员的道路。
而我,只是想为爱好网球的人提供一个平台。设立3-6,7-12岁,13-18岁以及面向成年人的网球课,还提供亲子网球课程,让这项运动真正普及起来,让每个人都能体验到其中的乐趣。现在,爸爸的朋友中村大叔正在帮忙联系场地,之前的网球慈善赛也是他们筹办的。”
“安室先生,你知道吗?我曾经上过的网球学校,会把学校里每个孩子的生日登记下来。每半个月或者一个月举行集体生日会,在此期间过生日的孩子会聚集在一起,唱生日歌,吃蛋糕,三明治,还有各种水果沙拉和饮品。之后会有各项趣味体育活动,比如室内足球,攀岩等等。”
“我觉得很棒呢,也想把这个主意带到我的新网球学校。”
“确实很不错。”安室透的眼神温柔又真诚:“如果需要帮忙的话,请随时找我。说不定我还可以在生日会上,帮你们做三明治呢。”
加奈子眼里亮了一下,瞬间浮现温暖的笑容:“那就谢谢你了,安室先生。”
加奈子夹了一个牡蛎放入口中,目光不经意地落在被移到桌子角落里的波本威士忌身上。
“安室先生,你要尝一尝吗?”她指着四玫瑰问道。
安室透抬头,视线短暂扫过桌上的酒瓶。
“不用了。不过,威士忌的韵味,可要细细品尝才行。”
“是啊。”加奈子摸摸酒瓶标签上四朵盛开的玫瑰,红的鲜艳却不浓烈,明亮,活泼,像是对爱情满怀期待:“会把它带回家细品的。”
“对了,”视线转回坐在对面的男人身上,加奈子终于忍不住问道:“你的推理能力那么强,为什么不开一个侦探事务所呢?应该会像毛利先生那样有很多委托吧。”
安室透一愣,神情陡然有些认真,放下手中的刀叉:
“加奈子小姐,对我来说,还有更重要的东西去守护。”
什么?
这个答案倒是有些出乎意料。
“是,是什么人吗?”网球小姐有些忐忑地问。
“倒也不是。正如你想普及网球这项运动,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它的乐趣一样。我也有我要背负的东西。”
他的嘴角扬起,平静地表情下透着几分坚定。
“原来如此。”加奈子不禁稍微松了口气,这种心情她似乎也能理解。
她吃下最后一口海鲜饭,视线不由地望向窗外。浓烈的太阳高高挂在天上,却挡不住园内游人们的热情。
许多人扒在“速度之环”的防护网上,盯着赛道上飞驰的赛车。还有一家四口兴奋的站在园内景观前,请过往游客替他们拍照留念。每个人的脸上洋溢着喜悦。
这一切也让她不由地从心底感到愉悦。
每个人生来都会遇到各种各样困难的局面,一路顺风顺水的人很少。大部分人终生都在试图规避各种不幸,却无法逃脱地在接来的意外里挣扎。
她想起,在得知自己膝盖的伤势已经不允许自己继续职业生涯的那个夜晚,也是必须接受自己退役现实的那晚,她一个人,在卧室的床上,坐了整整一晚。
那也是她生平第一次熬通宵。
之前因为每天的高强度训练,她从来都是早上五点半起床,晚上九点半上床睡觉,确保八小时睡眠。
那夜,从八、九点的万家灯火,到十一,十二点街道渐渐安静,再到凌晨时分,关了灯,冰冷的夜透过白纱映进卧室,她无论如何睁大眼,也无法在这深邃漆黑的夜里看到一点光亮,就像自己心底的绝望。
泪滴,像是串成线的珠子,控制不住地顺着脸颊滑下来。
心底里的难过,如一波又一波的浪潮涌上来。无法停止,无法逃避。
比起难受,不甘,甚至愤恨,她感到更多的是无力。
她无数次地希望这只是一个梦,无数次地想掐醒自己。
也无数次地想过躲在角落里,被窝里,任何一个狭窄的空间里,再也不出来,再也不用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
心被堵住一样,说不出话,也不想说话。
任何的话语都那么苍白。
什么都做不了,无能为力。
不似朋友吵架,比赛失利。
没有任何替代的办法,也没有转圜的余地。
只能,硬着头皮,咬着牙,勇敢地跨过这道伤口,踏过踩过,流着血的,疼痛的这道坎,希望它终有一天会愈合。
哪怕有再多的不甘,心酸,委屈,梦想破灭的绝望,都要生生地咽下。
然后,咬牙站起,继续生活。
在第二天早上,当第一缕阳光照进卧室时,她早已疲惫不堪。
睡梦中的人们渐渐醒来,开始新一天的生活。而自己,带着哭到红肿的双眼,栽倒在床上。
将近两个月,她才慢慢走出。期间,她尝试过到不同国家旅游,与不同的人交谈,了解不同人的不同生活。她想了很多,也终于明白,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如果是通过努力便能掌控的当下,比如一门技能,一门考试,趁还有机会时一定要尽全力,不能让未来的自己后悔。
而面对生命中太多的无能为力,所能做的,便只有接受,然后重新站起,翻开新一章,继续生活。
人生是一段很长的路程,真正的勇敢,绝不仅仅是当困难来临时的毫不畏惧,迎难而上,
更多的是经历过低谷,无力,无助,甚至在深夜里痛哭的绝望后,依然保有爱的能力,依然能够热爱生活,热爱世界,依旧保有一颗赤子之心,依旧能随时感动,依旧对生命热泪盈眶。
去爱吧,像不曾受过伤一样。(艾佛列德.德索萨《去爱吧,像不曾受过伤一样》)
无论是爱别人,还是爱这个世界。
于是,两个月后,她打包行李,从英国回到日本,决定开始新的生活,不知道将会遇到什么样的人,也不知道会经历怎样的故事。
她只知道,人终究还是要向着光走。
好在,回到日本后,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在慢慢变好
先是遇到了爽朗的园子,后来又认识了小兰以及一群可爱的孩子,还有眼前令自己钦慕的安室先生。
加上,网球学校的事也慢慢有了眉目。
所有都有条不紊地开展。
此时此刻,坐在西班牙餐厅里,她感到一种平静的幸福,说不出口,却又像是流动在空气里,时刻围绕在自己身边。
她的嘴角不禁轻轻地上扬。
“加奈子小姐,出什么事了吗?”充满关切的男声传来,将她瞬间拉回现实。
“啊,没有。只是想到了一些以前的事。”她笑容灿烂,心底的平和和愉快写在脸上。
见到她如此开心,他的心里也不禁觉得轻快起来。
“这样的话,”望着桌子上的空盘,安室透温和地问道:“要在HiHero里转转吗?也许会遇到什么好玩的项目也说不定。”
“说的也是。”她眼睛弯起来,视线忍不住在他身上停留,英俊的脸庞,温柔的笑脸,那么美好。
加奈子收拾了一下包,准备起身。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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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章 第三十四章 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