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大家的位置坐定,陆晔和沈煜那边差不多也换装完毕了。
为了表示对沈煜的尊重,自然是陆晔先出场。PK赛选的是同一个桥段:男主为救女主,主动献出自己的元灵。
这一段其实挺难演的,如果完全按照剧本的话,整段剧情,男主抱着的都是女主已经几近透明的身体。
这样的效果,最好是男女主分开拍,然后再合成到一起。不然处理女主身体透明度的时候,难度会非常大。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必须做无实物的独幕剧表演,非常考验演员的功底。
很快,陆晔出场了。他的扮相很好看,纤瘦颀长的身形,眉宇间自带一股子仙风道骨。他跪在舞台中央,双手作环抱状,眼神悲戚中透着绝望。
大段的台词从他口中念出来,不仅不显累赘,反而有一种将两人过往娓娓道来的故事感。节奏得当,情绪饱满,在场的所有人都轻而易举的被他带进了故事。
临了,陆晔眼角落下一行清泪。他起身,缓缓将自己的元神逼出身体,启动法器,将生的希望留给了女主。在陆晔灰飞烟灭之际,他的嘴角扬起了一个微笑,眼神中带着爱与希望,着实让人动容。
在他的表演结束之后,现场爆发出了经久不衰的掌声。说实在的,哪怕是陆晔的伯乐--杜星本人,也从未料想过,他的表现竟然如此之好!
沈煜站在舞台一侧,也观看完了陆晔的试镜全过程。不吹不黑,他也觉得,陆晔真的非常适合这个角色,情绪调用得当,把那种哀而不伤的希望感展示的淋漓尽致。
考虑到陆晔的片酬,能有这样精湛的演技,如果签他来演男一号,四舍五入简直就是血赚。沈煜都已经想好了,如果顾明廷有眼无珠的话,等会儿他就把陆晔签下来,让这个好苗子,在他们沈氏集团成长为一棵参天摇钱树!
顾明廷也被陆晔的实力吓了一大跳,赶紧将目光投向沈煜,无声的询问着,等会儿他到底能不能把陆晔按在地上摩擦。
瞧着顾明廷对自己没有信心的模样,沈煜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小崽子,又不相信他,又要请他,有意思么?
很快,轮到沈煜上台了。
在场的人,现在其实都为沈煜捏了一把汗。大家都知道他演技好,可刚才陆晔的表现,其实早就超越了“可圈可点”的范围,基本都算得上是登峰造极了。就算沈煜再好,能好到哪里?
可偏偏,沈煜就是有自己的一套!
他对于这个角色的理解,跟陆晔略有不同。陆晔的演绎,细腻有余,但大气不足,虽然可以理解,男主作为上神,也并非无所不能。
可无论是眼神还是体态,多少都显得有些儿女情长。而沈煜,则反其道而行之,演绎出了在苍生和爱情中的艰难抉择。
对于爱情,他无怨无悔,可对于苍生太平,他又不敢辜负。可是……神也有心啊!一个孤寂了千万年的神,一颗冰封的心,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一池春水,让他如何不动容?
于是,他决定自私一次,他愿赔上自己的一切,换爱人一个生的机会。就这样吧,灰飞烟灭又如何,反正,值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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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参天摇钱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