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坐进车里,言欢的心还是久久不能平静,生怕从哪里再杀出来一个程咬金。
等车子发动了,上路了,她这才终于松了一口气,靠着窗户苟延残喘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来,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没有解决--她住哪儿啊!
言欢用手戳了戳正在美滋滋刷微博的沈安之,小心翼翼的问道:“那个……我能不能问你借点钱?”
“你要钱干什么?”一提到钱,沈安之立马扭过身子看着她。
呵呵,女人一有钱就变坏,这是亘古不变的铁律。尤其,言欢现在已经表现出脚踩两只船的潜质了。如果不是顾明廷那条船不让她踩,这会儿兴许都得逞了!
言欢可怜巴巴,声音里透着哭腔:“出院了,我没地方住,住酒店,租房子哪个不得要钱?”
呵呵,原本她还寄希望于沈安之全都给她安排好。可是刚才欣赏了沈安之蜜汁审美的浮夸套装以及雷翻天的出院仪式之后,言欢觉得还是得靠自己。
“这个你不用担心,我会帮你解决的。”沈安之早就想好了,替言欢在公司附近租一个房子,方便监视她。
他又解决?言欢一双大眼睛滴流滴流转个不停,总觉得这里面还有什么坑在等着她。
哦!她知道了,狗男人肯定是想骗她同居!哼,沈安之馋她身子肯定不止一天两天了,以前没有机会,如果住在一起,就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日久生情,暗度陈仓,无中生有,凭空想象,凭空捏造!
很快,车子停了下来。沈安之率先下车,绅士的替言欢拉开了车门:“到了,去看看我替你准备的房子吧。”
言欢扶着沈安之的手下了车,只见路边一个老破小区,敷衍的大门上面有几个掉了漆的大字--不锈钢厂宿舍楼。
“你就住这么寒酸的地方么?”言欢觉得这事儿太玄幻了,怎么会有人八千万的身家,还不进行物质享受的?
不过想想也正常,沈安之毕竟是个狼灭,能忍常人之不能忍,就跟勾践卧薪尝胆应该是差不多的意思。
“不,这是你住的地方。”沈安之冷笑,他堂堂一个创业新贵,怎么可能住在这种地方呢。这样的贫民窟,显然只适合言欢这种落魄公主吖~
听他这么说,言欢吞了一下口水,已经预感到不太妙了。不过……这儿虽然环境破,但好歹不用跟沈安之住在一起,也比较方便她守身如玉。
矮油,像顾明廷那种大佬啦,控制欲都是很强的。如果自己跟沈安之有一段暧昧的同居生涯,以后很难洗白的。
再说了,很多老房子收拾一下还挺有腔调的。之前她在网上关注了一个网红博主,专门进行老房子改造,可以只用一丢丢的预算就装出一个美好的家。
言欢觉得,只要自己怀着一颗热爱生活的心,就肯定能发现生活中的美好。
房子是公司的行政帮忙找的,按着她给的地址,沈安之带着言欢来到了采光最差的,位置最靠里面的6号楼。
由于老房子没有电梯,他们一路爬到了7楼,沈安之经常锻炼,自然是脸不红气不喘,可言欢本来病就还没太好利索,又惊又吓的,现在还这么大运动量,只能像一条哈巴狗一样大口喘着粗气。
打开老式的门锁,一股常年不通风的霉腐味道扑面而来,房间里面阴暗潮湿不说,地面上还有没清理的垃圾,看着就恶心。
“这也太小了吧……”言欢看着小两房的格局,感觉加起来可能都没有自己的浴室大,一张小脸已经垮到了不行。
听他这么说,沈安之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尴尬的带着她走到里面那个房间:“额,只有这一间是属于你的。”
言欢:???
说好的霸总呢,说好的狂拽炫酷吊炸天呢,说好的真的爱她呢,就让她住这种地方?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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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女人一有钱就变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