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要打探消息,就得挑个合适的人选下手。
戚朝夕闲倚在青山派的院墙外,清清楚楚地听到沈慎思怒斥后摔上房门的动静,又等了片刻,方才显出身影,向还站在院中的沈二公子问了声好。
沈知言转身来看,万般无奈地示意了一下紧闭的房门:“还望戚大侠不要见怪。”
“这是哪里话,我徒弟害的二公子兄弟不睦,我是专程来赔罪的。”戚朝夕走进院中。
沈知言笑着摇了摇头:“我大哥就是这个脾性,气过便罢了,从不记仇。戚大侠也不必往心里去。”
这位沈二公子为人周全,不失礼数,不等戚朝夕找出什么个理由拖延,便先开口请他喝杯茶水。
一进厅上,戚朝夕的目光立刻被一张矮几给吸引了过去。乌木矮几上摆着一碗清水,旁侧的白帕上托了一枚血迹斑斑的玉佩,正是从程居闲的尸身上摸出的那枚。
“这是……?”
沈知言微微一笑:“预备着将程大侠的玉佩也清理一番的。”
“就像除去那封信上的血迹一样?”戚朝夕了然,“那这茶我还是不喝了吧,免得耽误了二公子的要事。”
“无妨,这也不耽误。”沈知言倒不掖着藏着,从怀中取出一只胖肚的小瓷瓶,往那碗水中点了两滴。也不晓得是什么灵药,淡蓝的液体在清水中化作无痕,他再将玉佩放入其中,一缕血水缓缓升腾、弥散开来,终至染红了整碗水。仅仅过了替戚朝夕斟茶的一会儿功夫,他便将玉佩捞出,在白帕上轻轻一擦,只见玉质莹润,当真是再瞧不见半点血渍。
“没想到二公子还有如此本领,真叫人佩服。”这工序简单迅速,戚朝夕不由真心赞叹了一声。
“谬赞了,这药并非出自我手。”沈知言手指在瓷瓶上摩挲着,“是青遥误打误撞配出的,塞过来说让我留着浣衣洗血用。”
戚朝夕听得他话中语气,问道:“青遥是尊夫人?”
沈知言眸光微动,却不答话,轻轻摇了摇头。
想要跟他拉近关系方便套话,此刻就是突破口。戚朝夕想了想,又道:“那不知道这位眼下所在何处?倘若也在聚义庄,我倒还真想结识结识。”
沈知言迟疑再三,才开口:“她……”
“她已经死了。”
两人同时一愣,回身看向门槛外的沈慎思。
沈慎思跨进厅中,盯着沈知言沉声道:“怎么了?般若教杀她之时,你不是亲眼看到了吗?”
沈知言没有应答,笑着拨转了话题,先替戚朝夕说明了来意又劝他大哥消气。只是他忘记将眉心也展开,这笑容便显得有些勉强了。
庄外林中,一场大雨果然将所有痕迹都洗刷得干干净净,草叶犹湿。江离循记忆走到上次的血迹断绝处,刚要蹲下身察看,忽然不远处的草丛中有一点银光闪动。拨开蓬勃乱草,只见草根纠结地缠住了一个小物件,若不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他将那东西拿出,才看清是条麻线辫成的细绳,不过一腕长,上面串着个圆圆的小铁片,沾满了晶亮亮的雨水。
江离把雨水擦去,看清了铁片上蚀刻着三瓣花痕。
除此之外,再没什么发现。他在林中徘徊打转,一轮红日也慢吞吞爬到了头顶,只好先行回庄。
转眼一日过半,虽并不是一无所获,可江离心中清楚,这小小的铁片恐怕做不了什么确凿可靠的证据。照月之所以备受怀疑,关键在于程居闲的古怪死状,可偏偏无法证明她那夜所在何处。
倘若一日之后仍旧束手无策,难不成真像戚朝夕所说,把她趁夜劫走?
但如此一来,她岂不是坐实了弑父的罪名?
江离难得心不在焉地走在街上,还未到聚义庄的大门前,就险些撞上了人。他连忙退开道歉,对方顺势停了步,轻声笑了:“没关系,不过你能不能告诉我,这是哪里呀?”
满街的人,难怪他俩会撞上。眼前是个浅紫绣裳的少女,长相温婉,可双目始终闭着,说话时也先侧耳过来。
江离犹疑道:“你……”
“我看不到。”
江离点了点头,说了地名位置,见那少女的神情更加迷茫,他问道:“你同身旁人走散了?”
“嗯。方才那边街上吵起来了,挤了许多人看热闹,我和她们就走散了,本想着往安静的地方走。”她也不着急,又笑了笑,“好像走得有些远了。”
“那我送你回去。”
“好啊,谢谢你。”她报出一个客栈名字,又笑盈盈道,“我叫柔柔。”
“江离。”
伸出手打算拉住她,可面对姑娘家又不知该碰哪里合适。他这一停顿,柔柔立即懂了,探出手摸索着抓住了江离的袖角:“走吧。”
其实他到了洞庭后就没怎么出过门,那客栈的名字听来也十分陌生,只是不能丢下这少女不管,于是边走边留意着两旁的街市招牌。
他素来沉默,倒是柔柔想起了什么,开口道:“等到了客栈附近就停下吧,你回去就好,我等婢女来了再一起进去。万一被我哥哥知道她们没有看好我,肯定会骂的。”
“好。”江离道,“不过我陪你等吧。”
“别因为我看不到就小瞧我啊。”柔柔明白他的心思,笑道,“我听得清楚着呢,哪怕有千百个人一齐走来,我也能一下就分辨出哥哥的脚步声。你知不知道有时候眼睛是会骗人的,可耳朵就骗不到。”
有时候眼睛是会骗人的。
仿佛一道灵光破开混沌,江离不禁一愣。
正在这时,两个婢女模样的人自人流中扑了过来,慌慌张张地上下确认柔柔是否受伤,既惊又喜,几乎哭了出来:“您无事就好、无事就好!否则奴婢就要没命了啊!”
柔柔摸索着拉住她们的手:“哥哥不知道吧?”
“找不到您,奴婢们怎么敢回去……”说着婢女看到江离,千恩万谢地险些当街跪下。也不知她口中哥哥究竟是何人物,竟有这么可怕。
接下来自然是由婢女带她回去。江离转身赶往聚义庄,要抓住脑中一缕灵光,先跟戚朝夕问个清楚。
不料这个便宜师父却不在院中,等到了晚些时分,那道颀长身影才慢慢悠悠地走了回来。
“唉,你是不知道沈二公子有多大度。我才含糊提了一句,他直接就把这几日搜集到的消息都拿了出来,早知道就不费那些功夫了。”戚朝夕将一封信丢到桌上,“也真够仔细,连那日西院有个小婢女守夜睡着了也记了上去。”
又摸出那对翠玉耳坠放在桌上,“这个也问出来了。是程居闲夫人的首饰,原本是在当铺里典当了,但不知魏敏怎么认出来的,给程居闲送了过去。程居闲自然是感激不尽,魏敏还承诺帮他一起找寻妻女下落,两人这才有了交际。我猜就是因为这份人情,程居闲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出席名剑大会。”
照月提到过,她娘变卖首饰,只为请师父教她武功。
原来那日程居闲的话并不是哄她,他确实一直在找她们母女的下落。
江离的目光从耳坠上移开,见戚朝夕盯着自己,以为他还有话说:“还有呢?”
戚朝夕一本正经道:“还有你不表示点什么?”
江离颔首:“师父辛苦。”
“这就完了,不给为师捶捶腿吗?”
江离道:“不。”
戚朝夕笑着摇了摇头,却见江离从袖中摸出一条串着铁片的细绳,递到了眼前,他神情微微一变:“这东西……你在林中找到的?”
“师父认得?”
他接过来端详半晌,才若无其事道:“认得。般若教将教中人划分为十三等,以花痕为区分标识,地位越高,花痕越繁复鲜艳,所用材质也不相同,有金银,也有铜铁。你这个估计是初被提拔的人所有,虽然是铁质,但花痕只有三瓣,而且看这个磨损程度,也是件旧物了。”
戚朝夕将铁片抛还给他,道:“真好,一点儿用都没有。你若把这个拿给青山派看,然后就该想法子证明照月跟般若教无关了。”
“我想问一件事。”江离道,“这世上有能以假乱真的易容吗?”
“你觉得是有人易容成照月杀了程居闲?”戚朝夕偏头想了会儿,笑意更深,“青山派未必不晓得易容,可你知道为何无人往这方面想吗?”
江离摇了摇头。
“这世上哪有人能真变成另一个人呢?”戚朝夕道,“易容有什么难,不过一张皮罢了,难就难在如何惟妙惟肖。要知道众生百态皆不相同,走路姿态、说话语调,更何况一瞥一笑,若不是十分了解对方,怎么能模仿得像?可即便如此,有些人也能一眼分辨出来,比如父母亲眷。因此再厉害的易容高手,也不会试图蒙骗他人至亲。”
戚朝夕叹道:“不过仔细想想,程居闲和照月说来是血脉相连的父女,可真彼此相对,又跟两个陌路人有何差别?他分辨不了的。”
对于已死的程居闲而言,就是照月因恨而杀了他。
江离一时沉默,戚朝夕又道:“你最好盼着自己猜错了,若真是有人易容,那任谁来看都是照月所为,你能怎么给她洗脱冤屈?”
久久没有答话,江离蹙眉思索,一遍遍地整理头尾线索,却始终得不出良解。落入屋中的阳光无声地催促,一寸一寸地挪动着脚步,自西往东,跋涉成了年迈的黄昏。
戚朝夕倚靠在桌上,忽而道:“对了,”朝江离招了招手,“过来。”
等江离不解地站到了面前,戚朝夕又摸出了一个扁圆的瓷罐,一打开药香扑鼻,他沾了点浅碧色的药膏,刚抬手江离就往后一躲。戚朝夕空着的那只手不由分说地按住了他的肩,“啧”了一声,道:“小东西反应还挺快。躲个什么,我还能咬你一口不成?”
江离僵着身子不再动弹,任由他将药膏涂上了自己额头。
他额头上有一道泛白的疤痕,不大明显,得离近了才能看出。
“这道疤怎么来的?”
药膏刚触上额头时是清清凉凉的,而后被戚朝夕的指腹缓缓推匀,便成了温热。
江离迟疑了一下,答道:“没留神撞在墙上了。”
戚朝夕道:“真厉害。”
江离:“……”
他们两个离得有些近。戚朝夕专注地瞧着他额头倒没感觉,反让江离浑身不自在起来,尤其是眼神无处安放,像鸟雀盘旋良久,最终还是收翅落在了面前人的眉眼上。
江离先前没仔细看过戚朝夕,这时才发觉他的样貌清俊极了,许是此刻暮色恰好,他神情专注得甚至从眼底沁出了一抹淡淡的温柔。
“好看吗?”戚朝夕漫不经心地问。
江离还没筹措好回答,他便抢先接道:“当然好看,我脸又没撞过墙。”
“……”江离面无表情地盯着他。
戚朝夕收回手,见状笑得更开怀了,把药罐塞到他手里:“给,早晚各一次。”
“不……”
戚朝夕打断道:“薛乐让我拿给你的,不想要自己还他去。”
江离握住微凉的瓷罐,只得道:“那多谢他了。”
站了许久也累了,戚朝夕正欲坐下好好歇一歇,江离望着他的动作,电光石火间一个念头突地闪灭,忙伸手拉住了他:“等等。”
“嗯?”
江离立在他面前,作出一个虚握着剑的动作,抬手抵在了他胸膛上。戚朝夕微微一怔,便听他道:“假若这一剑刺穿,应该是直入直出,前后对应的?”
戚朝夕莫名其妙地应道:“是啊。”
“程居闲尸身上当胸一剑也是如此,直入直出,前后相应,可你与他身量相近,照月却没有我高。”江离看进他眼底,屈指在他心口轻叩了两下,“若真是照月杀的他,那刺穿胸膛的一剑,应当是倾斜向上的。”
“别乱敲。”心头无端跟着跳了一跳,戚朝夕握住他的手移开了,才道,“凭这一剑能说服众人?”
“一剑或许难以确定,但倘若是十二道剑伤呢?”江离缓声道。
还能有什么比尸体更有说服力?
戚朝夕望着他,江离道:“等明日一早,我去请青山派允我开棺验尸。”
“明日程居闲就要下葬了。”戚朝夕笑了起来,冲身后绵延的夜色抬了抬下巴,“等什么,难道你怕夜里撞鬼?走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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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章 [第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