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像是做了个梦,只是这个梦重复了许多次罢了。
一条孤道,一个挡住自己的人,一个拦住自己的人。
他未曾回忆起梦重两人说了什么,他只明白清醒过后再去回忆起的梦不过是自己无妄的臆想。
他不要这个没有依靠的猜想,他只坚信自己所行的道路。
唯一真实的,是身上的伤口在梦后隐隐作痛。
就算没有伤口,也是如此。
当南宫箬醒来时,放在桌几上的药汤已经凉了。为了让这闺阁清新,大开的窗户伴着鸟鸣让南宫箬微微睁开了双眼。她第一眼不是看向那窗外的初晨微光,而是起身在床上坐了起来,看向那张压在盛药白碗下的字条。
在丫鬟的服侍下她简单地洗漱更衣,又在呼吸吐纳的过程中感受不到伤痛。想必是哥哥请了名医为自己救治,如今自己才不会感到苦痛吧。就当她这般想是,右手腕突然一阵钻心刺骨的痛。
丫鬟看到小姐因为痛苦而扭曲的脸面,惊慌且不知所措。若是此时家主看到小姐这般模样,将服侍不周的罪责推到他们这群做下人的身上…
南宫箬看出了惶恐,只是摆了摆手让下人都出去了:
“同哥哥说,我马上就到。”
当看到自己的贴身丫鬟小绿带着忧虑的眼神闭上了门后,南宫箬才看向自己的手腕。手腕无恙,怕是那日格挡不及无处卸力伤到了吧。
说来,自己是睡了几日?从大漠回建康少说一月之多,想到这南宫箬却是笑了,没想到自己服了药那么能睡而已。
她用左手托起白瓷碗将那凉苦的药汤一饮而尽,面露苦色的同时看到了那张字条上写的字:
“食窗。”
那娟秀宛若女子的字迹定是柳哥哥的杰作,他的字虽然比不上所谓的书法大家,但任何的书法大家都比不上他,只要他看一眼就能将他人字迹模仿地惟妙惟肖。
她将白碗放下,缓步走向窗边。就如同字条上所写一般,一碗剥挑干净的粟米粒就这么放在窗边,等待南宫箬将其拿起。
南宫箬笑了一声,拿起了那小碗,朝着外面走去…
雀鸣三更确实是个奇怪的地方,整个南宫山庄中就这地方每天早上会聚集吱吱喳喳的一群麻雀。不是落在树上就是停在女墙上的它们又生性谨慎,庄内下人在此的来回走动总会引得鸟雀齐飞。
但南宫箬不会,当她步入这个属于她的这个庭院时,那些停在树上或是站在墙头的鸟儿仿佛有所期盼,纷纷飞了下来叽叽喳喳讨要吃食。
南宫箬手中捻着那小小的粟米,心里却是格外的开心,柳哥哥还是那般心地善良,就是为这些麻雀准备的粟米也特意挑了小的方便鸟雀食用。此事若是换成哥哥来做,他怕是只会让厨子准备干米随便洒洒罢了。
哥哥也不会这样做,因为这些鸟雀都怕哥哥,当他一步入庭院就会全部飞走。
她边想边漫步在鸟群之中,四处洒洒那小小的粟米粒,看着鸟雀吃食的样子吃吃地笑着。当那一小碗粟米全数抛完时,那群鸟雀才心安理得地飞走:
“这群丑鸟还真快把这里当成家了,”他倚在院子的门口,斜伸出的一只脚刚刚踏过院门的中线:“倒是箬儿你那么快就醒过来了。”
“哥哥不是嫌弃箬儿调皮,才特意叫人配了迷魂汤,要箬儿昏睡不起才能满足哥哥心意嘛。”她慢慢蹲下身,将白瓷碗放在地上。待起身的时候,南宫亦已将一物抛至自己手心,仔细一看一个精致的瓷妆盒中装着半白的膏药,轻轻一嗅却是薄荷香气扑鼻而来:
“什么话,你那日可是受了重伤。只眼医那老头要你静养所以才配了那般的药汤,听那老头说你手腕受过力还有伤,抹点膏药也能好的快些。”
“那些人呢?”
南宫亦思索了半响,才明白指的是打伤她的那群夺剑江湖人,随口说道:
“除了外围一些侥幸逃脱,其余当时在中央的那群人不是因为虚行教的蛊毒而死,就是被柳和歌杀了。”
南宫箬听闻,却是不慌不忙用指尖挑起了一小块膏药,再用指腹在手腕处轻轻搓揉,原先剧烈疼感之后的隐隐作痛也神乎其神地慢慢消退了下来:
“这醒神膏是柳哥哥配的吧。”
“你这张口闭口柳和歌那小子,哥哥多少可是会伤心的。”
南宫亦不满地将手盘在胸前,眼却是看着妹妹将那手上的手腕向阳高举,仿佛要透过光看到什么一般:
“家传的醒神膏照理而言应是无味,细嗅更是应该有药材研磨之后散发的苦味。柳哥哥知道箬儿最不喜欢那味道,所以他配的醒神膏才会有香气。”
她垂下了手低下头,看着矗在门口的兄长,轻声问道:
“柳哥哥呢?”
听到她再次提起这个名字,南宫亦没好气地回答道:
“这几日与九堂其余分堂主商讨南宫家这一年的生意问题,一时半会是不会回来的。再说了那家伙自己有家可以住,没事住在我南宫山庄几个意思。”
“柳哥哥不是哥哥最信赖的人吗?”
“再信赖也不能让那家伙得寸进尺。”
他面露怒色,南宫箬看得出兄长的情绪,欠身道歉:
“是箬儿想为哥哥排忧解难,与柳哥哥无关。”
南宫亦知道妹妹也是柳和歌唆使才拿着清晖玉钩去的大漠,所以在扭过头露出表示接受的微笑之后再一次咬牙切齿厉声对着面前的墙说道:
“箬儿是个好孩子,哥哥自然放心。只是江湖人的事情江湖人来处理,箬儿只需在家中好好生养就是了。下一次再偷偷摸摸跑出去掺和江湖事,我就把柳和歌的腿打断!”
南宫箬点了点头,听从兄长的吩咐转身进了屋。南宫亦不知道南宫箬进屋后会怎么在心里嘀咕自己,他也不需要了解。待这孩子再大一些,就找个好一点的婆家把她嫁出去,也省的在南宫家的腥风血雨中活得担惊受怕。
管家喜伯此时站在主人身后,低声说道:
“金少爷已在前堂等着老爷了。”
南宫亦将思绪从妹妹身上拉回,随意回答道:
“马上就去。”
“金百川啊金百川,”前堂大厅南宫亦向着面前那个锦衣青年面露歉意抱拳致意:“做大哥难免有些事情要忙,慢了那两三刻真是对不住啊。”
“南宫大哥还是老样子,夏天还没过就穿得那么厚。”
南宫亦开着玩笑捏着鹅黄裘衣的两处衣角,开着玩笑说道:
“快到秋天了,早上凉的很啊,多穿两件总没什么问题。”
金百川倒是与南宫亦熟识,随着山庄主人一齐就坐,随手抄起一旁茶几的茶盏边喝了起来。品了没半口,嘴里已经开始啧啧了起来:
“南宫大哥我可是真是没想到,这每年都要往宫里送两车的黄梅大红袍你也搞得到手,怕不是你财大气粗把那黄梅茶庄给买下来了吧。”
“都是手底下的人做的决策,我就做一甩手掌柜,到那月底数钱就是了。”
金百川一双细眼本就藏着他墨黑色的瞳,可真要笑起来那就是两条月牙钩挂在脸上:
“你手下赚钱有本事,就是杀人的本事…”
话锋一变,南宫亦自是情绪一变,严肃地回答到:
“情况有变,当时还有虚行教的教主参与夺剑。”
“南宫大哥,你以为我来就是想听你说这些吗。”金百川将茶盏放回茶几之上,手中白纸扇左手敲右手敲地南宫亦脸上神情都不敢产生变化:“当年南宫山庄被毁,如今连本带利的钱你也还的七七八八了。只是你当初答应黄大人的东西,若是少了我这个既做弟又做小的可就交代不过去了。”
南宫亦听完,却是舒展了笑颜,不紧不慢地拿过金百川的茶盏喝了起来。却是一下牛饮喝光之后,看着那狐狸的脸说道:
“好歹现在我们知道其中一件东西在谁手上,让她虚行教替我们保管几天又如何。”
金百川听完,那原本就如同两条缝一般的眼眯地更紧,却是笑得更大声了:
“南宫大哥不愧是南宫大哥,小弟以茶代酒敬大哥一杯。”说罢,取了南宫亦的茶盏一饮而尽:“对了,怎么不见柳先生在庄内呢。”
“他事务缠身,一时半会不会来找我了。”
“这倒也是,”纸扇撑开,徐徐清风吹在了金百川的脸上:“今日前来也就只是问问那事办的如何。既然老哥自有办法,小弟只好静候佳音。”
他起身抱拳告别,南宫亦自然随同送别,只是走到南宫山庄大门口时,那南宫亦眼中的狐狸又笑了,说了些无关紧要的话:
“小侄子在我那挺好,教书先生个个都夸他聪明。只可惜我生的不是女儿,我那小子现在也只能在襁褓里胡闹。让你家儿子少了个媳妇又少个兄弟,可真是对不住了。”
南宫亦听完却是没有任何反应,淡漠地说了句:
“你要还缺个儿子,送你也无妨。”
“无福消受啊。”
金百川对南宫亦笑了笑,摇着纸扇离开了南宫山庄。
此时的十全阁已经不是当年的十全阁了,十年前的大火烧过之后留给南宫亦只是一片白地。他花了十年努力才重建了十全阁,同时重建了南宫山庄。
武林第一世家,是多么熟悉又陌生的名字,是自己曾经所拥有此时又追求的称谓。
这十全阁顶楼的密室,也是自己未曾告知他人的秘密。这是只能与一人分享的所在,这是他南宫亦最后的归宿。
他坐在这密室中央,眼前所见却是火,只要眼睛所能及的犄角旮旯都是火。
不是狂野又不受控制的火,而是在火炉之中不断翻腾的火,烧红了南宫亦裘衣上的皮毛,让他仿佛此时穿着的一件火衣。
这密室说来也不秘密,机括开关链接着这房间的四面窗墙,只要当主人回到这密室,那透光又透风的小孔就会用房间中那璀璨的火光照亮南宫山庄上小小的夜空。
风不大,却足以让火翻腾,影模糊。也足以让南宫亦的汗直流,口咽沫。
端坐在中央大椅上的南宫亦揉捏着那块绣着墨菊的手绢,看着来人的影子因为火光而模糊不清:
“我真的不喜欢你自说自话的样子。”
柳和歌只是拄着玉杖一语不发:
“就是有心要助我,为何又要把箬儿牵扯进去呢?”
他没有丝毫的动弹,就像是一块立在火光之中的墓碑,听着前来之人对现实的无尽抱怨:
“柳和歌,你在变,变的不那么听我话了。”
南宫亦将手绢整齐折好,收入裘衣怀中。一只手指搭在自己的太阳穴上,满屋火光却只照亮了他半边的脸:
“你不过是一条有用的野狗,不要想着借助什么虚无缥缈的东西证明你是人。”
他的话不像是责备,却带着压低的诱人嗓音:
“所以,我现在好狠狠地罚你。让你好好记住你只不过是南宫家的一条狗而已。”
单薄的身躯之后是无数扭曲的黑影,却在他的回答之后归于平静:
“好。”
他的回话伴着一声重响,落地的是杖与衣。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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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家事说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