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村。
罗喜正在莲湖村的谢村长家里议事,谢村长带着几个族老,满面笑容的和他交谈着。
今天可是个好日子!
喜管事代表沁水村专门来谈生意,和他们签订了明年收购魔芋的文书,这意味着莲湖村的村民,明年将有额外的进账。
魔芋这东西漫山遍野都是,不占耕地,不占水渠,沁水村买魔芋,就等于给他们白送钱一样。
来年春天,他们只需要多撒点种子,就可以在秋收时收获满满!
魔芋是个大产业链,竹凌当然不会让这笔财富流落到其他人手中,提前签订文书,锁定产能,就是为了防止其他商人的竞争,你没有原材料,你跟我竞争个锤子,对不对?
所以在今年年底,沁水村附近的七八个盛产魔芋的村庄,都被竹凌派人去提前收购了。
收购文书一签五年,直接把这些村子锁的死死的。
然而,不太懂商业的村长和族老们还喜滋滋的觉得沁水村大方。
因为沁水村许诺了他们一年百分之五的收购价涨幅,这让他们觉得沁水村真的很良心,恨不得抱着大腿,再多签几年。
现在这个时代的粮商下乡收购粮食,也是一签五年的文书,但五年都是统一的价格,无论粮食贵贱都不涨不跌,诚然,这保护了双方的利益,但谁不想多赚点钱呢?
谢村长擦着眼泪感动极了:第一回遇见愿意主动涨价的东家,真是大好人呀。
喜管事从村长家谈完事出来,后面还跟着一大群相送的族老。
大家把准备好的果子、点心,腊肉、猪蹄往他怀里塞,想要讨好这个年轻的管事。
但罗喜笑呵呵的推拒了,一样都没收:“我们沁水村有规矩,在外办事,不能拿村民一针一线,不然回去是要受罚的,大家快收回去吧,不为要难我了。”
看他说的十分认真,大家也不敢强求,与此同时,对他的感官也更好了。
其他的富商来村里收购粮食,哪回不是连吃带拿,倒是第一回遇见这种声称“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好管事。
所以说,很多时候并不是某些人做的有多好,而是前者太差,就衬托出来后者特别好。
莲湖村的村民觉得占了便宜,但沁水村又何尝不是呢?
罗喜心里如同明镜。
东家早就跟他们说过,魔芋的价格随着花样的增多,肯定会越来越高,利润自然也会跟着攀升。
所以每年百分之五的收购价涨幅,根本影响不了他们的收益。
当然,这也不代表他们就是没良心的奸商了。
一个商人想要长久的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获取利润,只有获取了足够的利润,他们才能不断的扩大产业,不断的扩大规模,然后带着其他人一起赚钱。
而只有利润充足,才能够露露手指缝,让底下的人多喝到一些汤。
做商人要奸诈,因为你要赚钱,才能让自己的产业活下去。
做商人也要善良,因为只有回馈社会,让这个世界一起变的更好,在一个美好的世界里,你才能更加顺利的做生意。
罗喜这才明白圣人书上的那句话:“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世界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或者非白即黑的,只有顺应事物的本然,让两者相辅相成,才能做的更好。
他走在田边小路上,一边思考着学到的东西,一边欣赏着冬日萧条的景色。
许是心境不同,这萧瑟的冬天,也叫他看出几分不同于以往的意境来。
走着走着,突然,他听见身后有人叫他。
罗喜回头,看见一个瘦瘦小小的身影,提着一个小推车,兴奋的朝他跑来!
“管事大哥,管事大哥,你等等我……”小榔头跑得飞快。
罗喜停下脚步等他。
没过一会儿,小榔头就气喘吁吁的跑到他的面前,然后献宝一样把小推车递给他:“管事大哥,这是你的推车,我是来还给你的,今年的魔芋挖完了,我用不上了。”
罗喜看着那辆车,虽然旧了不少,但并未有什么破损,显然使用之人很小心。
他张张嘴,本想说不用还了。
结果这孩子没给他说话的机会,又从车里掏出一口袋东西。
“这是我在山上捡的榛子,是给管事大哥专门留的,你一定要收下!”
小小的一袋榛子,是小榔头跑到深山,爬到树顶,好不容易打下来的。
树顶的枝干很细,成年人摘榛子的时候不会爬那么高,所以才会留下来一些,只有他这样身体轻盈的小孩才敢爬上去摘。
当然,这也是冒了不小风险的,他必须时刻小心,不让自己摔下来。
罗喜自然知道这榛子来的不容易,他想了想,把那袋子榛子接下来:“榛子我要了,车就送给你了,就当是你拿榛子换的。”
“啊?”小榔头张大嘴。
罗喜解释道:“这车我也用不上,我家里有更大的,你拿着用正好。”
“原来如此,谢谢管事大哥!”小榔头听他这样说,自然开心极了。
罗喜点点头,接着往回走。
谁料小榔头却还跟着他,两个人一起走了一段,罗喜温和的问他:“还有什么事吗?”
小榔头欲言又止。
罗喜鼓励到:“想问什么就问吧,我不会生气的。”
小榔头这才开口:“管事大哥,我怎么样才能成为像你这样的人呢?”
罗喜愣了一下——
这是第一次,他意识到居然有人羡慕他的生活。
小榔头看他愣住没说话,顿时有些自卑的低下头。
罗喜回过神,把手抚到他的头上,揉了揉:“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和我一样。”
小榔头茫然的抬眼看他。
“你想像我一样,就要学字,要变强,要有自己理想!”罗喜答道,然后问他:“你可以吗?”
“我可以的!”
小榔头握紧拳头。
今年挖魔芋,不仅给娘亲治了病,还攒下来小小的一笔钱。
娘亲现在已经能下地干活了,她说,只要家里的钱多一些,他们就可以买一小块地。
等有地了,就能攒下来更多的钱了。到时候他说不定还可以去村里的私塾里识两年字,等他识字了,就能和管事大哥一样厉害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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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不拿村民一针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