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胜哥做了个手势,阻止了丁浩和他的对骂。
丁浩立马乖巧的退到了一边。
小胜哥向来办事很认真,他踱步走到梁掌柜面前,气场全开,阴森恐怖,笑起来让人毛骨悚然:“我还当是何方神圣,敢打我们村的主意,原来只是个手下败将啊!”
梁掌柜惊恐交加,又羞又怒:“是……是你们太过于阴险狡诈!”
小胜哥丝毫不生气,相反颇有兴致的看着他:“我把你弄醒,只是为了让你当个明白鬼,让你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现在,你的脑子清楚了吗?”
梁掌柜吞咽了一下口水,觉得嗓子发干,遍体生寒:“什、什么意思,什么当个明白鬼?我告诉你,杀、杀人是犯法的!”
“行了,送走吧!”小胜哥站起来,随意的挥挥手。
“你们、你们要把我送去哪儿?”梁掌柜惊叫。
“去哪?当然是岭南呀!”丁浩毫不留情的又给了他一脚,差点把他踢岔气。
梁掌柜先前说的没错,这条河到不了江南,却能直达岭南。
顺着这条河往下飘,三五日之内肯定能到。
而之前给他们下的七天软骨散,就是为了让他们“顺顺利利”的到达目的地。
梁掌柜忍住喉头腥甜,哀求道:“我还有钱,我可以多给你们钱!你们让我回家取钱吧,不要把我送到岭南呀!”
岭南多瘴气,多野兽,多毒虫,外人去之,九死一生。
丁浩冷笑:“你特么还当我是二傻子?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根本就没打算把银票给我?你是想叫船夫搞死我吧,呵呵,现在倒过来了,你怎么就骨头软了呢!”
刚才他们从艄公身上搜出一把锋利的尖刀,正常艄公身上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在这种特殊场合,尖刀的作用可想而知。
已经有人解开了船绳,梁掌柜大叫:“我不会放过你们的,我不会放过你们……唔唔……唔……”
他的嘴巴又被堵上,随着小船摇摇晃晃的随水流飘走,梁掌柜整个人目眦欲裂,可他手软脚软、毫无办法。
狗日的沁水村,老子跟你们势不两立啊啊啊!
岭南在清源镇下游,水一直往下走,越来越急,河流也在不断加宽,就这艘小船,根本没机会靠岸,就算有人想救他们,以这条河的流速,也只能望而却步。
谁会为了陌生人铤而走险呢?呵呵。
丁浩恶狠狠的骂道:“最好死在路上!”
要不是东家不让他们杀人见血,就这种想害他的杂种,他早就一棍子敲死了。
小胜哥安抚道:“放心吧,运气好,沉水里淹死,运气不好,到岭南靠岸,多折腾几天也得死。东家不叫咱们手上沾血是对的,反正不沾血也能弄死他,何必手上造杀业。”
丁浩也懂得这个道理,杀人不仅会做噩梦,还会上瘾,手上见了血,可就做不了正常人了。
他虽然嘴上说着今天要杀了谁,明天要杀了谁,实际心里还是不敢的。
他再横,也只是个混混,是个平头老百姓,害怕报应,害怕牛鬼蛇神。
“走走走,回村!”几个汉子熟练的清理了周围的痕迹,高高兴兴的回家。
今天这只羊真肥!
五千两呢,他们每个人都能分得好大一笔!
……
沁水村。
小胜哥按照惯例来汇报昨日的“宰羊”情况,然后不出意料的获得了竹凌的赞赏。
“干的漂亮!咱们村就需要你们这样的人才。”竹凌毫不吝啬的表扬了他,深刻的表示了自己对他们的看重。
小胜哥虽然自认养气功夫很好,演技一流,但此刻也忍不住翘起嘴角来。
谁不喜欢被夸奖呢?
而且是被自己崇拜的人夸奖。
小胜哥以前一直浑浑噩噩的活着,在赌坊里坑蒙拐骗,虽然赚的不少,也自以为自己做的是正义的事,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后来遇到了竹凌,他明白了,他少了世人的认同感。
竹凌做的每一件事都可以得到别人的夸耀,而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只能遮遮掩掩、躲躲藏藏。
虽然他也赚了钱,也盖了房,也及时行乐,但时间长了就觉得好没意思。
快乐无法分享,那还能叫快乐吗?
所以当竹凌找到他,邀请他做村里的“便衣队长”时,他几乎是想也不想的就答应了。
“便衣队长”是什么?是隐藏在沁水村暗处的捕头,虽然他们做的还是一样的事情,但意义完全不同了。
他们是在为全村人谋福祉,他们是在保护全村人的机密,而这些事情,一旦公之于众,他们将会受到全村人的尊敬。
当初系统对这一点还很不理解:“为什么要用一群坏人去保护村民呢?”
竹凌是这样解释的——
专业的事要找专业的人来办,一个村子那么大,怎么可能没有坏人呢?坏人是无法赶尽杀绝的。
所以,你若想掌握全局,就必须做到,好人能为你所用,坏人也能为你所用。
好人只能对付好人,而坏人才能对付坏人。
竹凌早在组建这只队伍时,就给他们洗过脑了。
他们这些混混,现在过得潇洒,是因为背靠沁水村这棵大树。
他们要是偷偷的把方子卖出去,那么只能面临两种可能。
第一种。
你卖了方子拿到了钱,反手就被富商干掉,人家跟你玩个局中局。
这种富商,既然能用下三滥的办法从你这儿买走东西,就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你一个人孤零零的上了人家的贼船,你把方子给了人家,人家要不给你钱呢?
或者前脚假惺惺给你钱,后脚就找人暗杀你呢?
你既失去了村民的庇护,又是独自一个人,一个没什么拳脚功夫的小混混而已,对上人多势众、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富商,到时候把你杀了,抛尸荒野,那不跟玩儿一样!
例如今日,梁掌柜就是真实案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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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送你去岭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