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村的魔芋个头都很大,小的一个五、六斤,大的能长到十几二十斤,像个大西瓜一样重。
日上三竿,大部分村民都把挖好的魔芋装进竹编的背篓里,然后背回家吃饭。
沁水村的收购商人每日傍晚才来,刚好收走他们挖了一天的魔芋。
一背篓魔芋成年人背起来都要费点劲,更别提一个六岁的孩子。
他稚嫩瘦弱的肩膀根本背不动大大的背篓,所以他找了几大片芭蕉叶,把自己挖到的魔芋包在里面,用藤蔓捆好,一路拖下山。
即便如此,也是不容易的,要时时去看魔芋有没有掉出来,芭蕉叶很容易被路上的碎石磨破,他拖的很小心,尽量找好一点的山路拖拽。
好在下山的路有惯性,他的几十斤魔芋被他拖在身后,费劲千辛万苦,倒是都滑了下来。
只是芭蕉叶烂了,魔芋也被蹭破了皮,一身泥土的小榔头看着摔的有些坑坑洼洼的魔芋,有点不知所措。
汗水从他的额角流下来,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又去找了几片叶子,把魔芋捆进去,拖着回家。
好在他家就在村尾,这段路不需要走太久。
蓉娘到底没从床上爬起来,不仅如此,她只是想喝口水,但因为手脚无力,还把床头盛着水的大陶碗给砸了。
家里就两个碗,她和儿子一人一个,剩下的那个已经豁口了,她砸的是家里唯一的一个好碗。
蓉娘又愧疚又愤懑,她感觉到铺天盖地的无力感。
此生从未做过伤天害理之事,为什么她的命就要这么苦呢?
她躺在床上,眼睛发涩,却流不出眼泪来,她的眼泪早就流干了。
这样的苦日子无穷无尽,若不是为了小榔头,她一个柔弱的女人,早就一头撞死了。
院子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蓉娘缓缓转过头,看着屋门。
不一会儿,小榔头甩着洗干净的手激动的跑进来:“娘亲,我挖到魔芋了,我先给你做饭,等我傍晚去卖了魔芋,你的病就有钱治了。”
蓉娘看着儿子,他身上的泥土应该都在外面掸掉了,脸和手也洗干净了,看着与平时无异,但她还是敏锐的看见了儿子手上的燎泡和身上的擦伤。
魔芋比小榔头都重,拖着下山,难免要摔几跤,胳膊和膝盖现在都火辣辣的疼。
蓉娘想要坐起来查看一下儿子的伤势,但她做不到。
更可悲的是,即便她坐的起来,家里也没有任何伤药可以给儿子用。
只在某一个瞬间里,蓉娘想着,自己死了也好,带着儿子一起死,这样她们娘俩,就都不用留在这该死的人间吃苦了!
看着自己受苦,看着儿子受苦,这世间的每一缕空气都像黄连水一样浸泡着她,摧残着她,让她在精神崩溃的边缘不断游走……
小榔头见娘亲神情哀伤,嘴角不停的抽动,就知道娘亲肯定又是担心他了。
他走上前,装作小大人般,无所谓的笑笑:“娘亲,我没事!我是男子汉了,你看,我今天挖到好多魔芋,以后我就能养你了。”
他抬起手,拍拍胸脯,想证明自己给母亲看。
但他的胳膊和手掌上都有伤,手臂猛地一抬起来,就疼的“嘶”了一声,但他马上就忍住了,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很用力的拍了两下胸口。
蓉娘哪里不知道儿子的心思,她在被子里的手狠狠掐着自己的掌心。
她好后悔,好后悔当年生了儿子出来吃苦。
可那种身体上的疼痛根本压不过她内心的痛苦,她张张嘴,声音沙哑:“娘不担心,你、你快去吃饭……”
小榔头听着她嘶哑的的声音,这才发现床前一个碗碎成了两半。
他连忙把碎陶片捡起来,然后又用家里的另一个碗,给娘亲倒了一碗水,喂她喝下。
蓉娘喝完水,便一言不发的装作睡着了。
小榔头看她睡过去,就自己去厨房做饭。
别人家的孩子,即便上山挖魔芋,家里也有母亲或奶奶做好饭等他们。
而小榔头在大山上忙碌了一上午,还要自己生火煮粥。
家里最值钱的粮食是一小袋米,也就大人双手合并两三捧那么多,这还是是前段时间秋收的时候,他们在别人家的田里拾稻穗攒下来的。
现在的农民都很珍惜粮食,割完了稻子,他们自己家的孩子就会去田里捡稻穗,一般情况下是留不下什么,也是小榔头找的仔细,才捡到了这一些。
大火煮粥,即便锅里只有一把米,也把整锅汤都煮的浓稠起来。
等看似米粥,实则更像米汤的粥煮好了,小榔头把所有的米都捞给了娘亲,自己只喝米汤。
因为只剩下一个碗,他没办法和娘亲一起吃,就先盛了饭去喂母亲。
蓉娘就着他的手,勉强喝了几口,就说自己吃不下了。
她哪里不知道儿子把锅里的米都捞给了自己,儿子干活,更需要吃点干的。
小榔头却急了:“娘,你只吃这一点,会把自己饿死的。”
蓉娘无法,只好又喝了大半碗,留下碗底一层米粒给他。
小榔头虽然不是很满意,但也拿着碗离开了,他吃光了碗里剩下的米粒,又喝光了锅里剩的米汤。
然后熟练的刷锅,洗碗,又给母亲床头放了一碗清水。
他拿起锄头:“娘亲,我上山去了,我下午肯定能带钱回来,你放心。”
蓉娘点点头,十分担心的看着儿子出了门。
小榔头下午上山,又挖了几十斤魔芋,用上午的办法把魔芋运下山,然后拖拽到去村口去等收购商。
傍晚时分,沁水村负责收购魔芋的商人准时到了。
来人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叫做罗喜,大家都管他叫喜管事。
罗喜本来就跟着村里的蒋秀才念过两年书,只是后来家里供不起了,也就耽误了下来。
直到今年,东家竹凌在村里办了私塾,他这才有机会捡起学业,重新奋斗,他十分认真,埋头苦学,短短时间进步巨大,这才能在管事竞争中拔的头筹,得了个收购魔芋的好差事。
罗喜带着好几个驴车,和几个专门管称重和搬运的壮汉,在莲湖村的村口停了下来。
人们见他来了,立马蜂拥而上,一口一个喜管事叫的亲热。
罗喜让人们按照先来后道排好队,然后拿出巨大的秤,又拿出账本,待会儿是左边称重记录,右边给铜板搬货。
小榔头拖着他芭蕉叶里包着的魔芋,费力的挤在人群中。
村民们不是背着背篓,就是抱着竹篮,只有他拖着芭蕉叶,瘦瘦小小的一个人,站在高大的成人中间,显得格格不入。
一个小胖墩来晚了,正在找人插队,看见小榔头眼前一亮,立刻走上来踢了一脚他的魔芋,凶巴巴道:“你这包的什么玩意儿呀,是不是魔芋呀?滚到后面去,这个位置让给我,听到没!”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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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小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