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家出了事,便还了我们卖身契,让我们自己回家……”竹凌三言两语的说清楚了这几年发生的事情。
竹母听的一阵后怕,要不是提前还了卖身契,说不得女儿就要没了。
她抱住竹凌,揽着竹凌的肩膀一时不想放开。
竹凌回抱住她,拍拍她的后背安慰道:“没事的娘,都过去了,你看我不是全须全尾的回来了嘛!”
只不过只有她知道,真正的竹儿再也回不来了。
“都怪娘没用,让你受这份罪……”竹母怜爱又愧疚的看着她,不停的摸着她的头发。
“娘,我爹的腿是怎么回事?”竹凌连忙转移了注意力,问了句正事。
她刚才进屋就觉得屋里难闻,走到竹父身更觉得窒息。
这是伤口感染的味道,她以前做救援队志愿者时,在一个被野兽咬断胳膊,又困深山老林十五天的驴友小哥身上,有幸闻到过。
那味道闻之色变,终身不忘。
竹母闻言,面色也变的凝重起来:“你爹……他一个月多前,跟着你大伯几个人去山上砍树,不知道怎么回事,那树居然朝他倒过来,生生把他一条腿压断了!
我们找了赤脚大夫,说是接不了,要去镇上医馆才能接。我们去了镇上,花了五两银子才接好腿,又拿了十几剂汤药,药价贵,我们攒的银子都填了进去,虽说心疼钱,但又想着,能治好腿就好。
可谁知道,刚回来没多少天,那些药就遭了耗子,一半撒了满地,一半泡了水,显然是不能吃了,可家里哪还有钱呢?我将就着把能煮的药都挑出来给你爹煮了,又把家里值钱的物件卖了,从赤脚大夫那里开了几副草药,才勉强支撑到今天……”
竹凌听的心往下掉,又觉得不对劲,问她:“那我弟弟呢?”
“你弟弟……”竹母呆了一下,又捂着脸哭起来:“你弟弟,他早就没了啊!”
“竹儿,咱们家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啊……”竹母抱着她哭诉起来。
竹凌这才知道情况——
原来,当年竹父竹母刚卖了竹儿,就有些后悔,竹母甚至当时就想把她追回来,可家里实在穷的揭不开锅了,他们卖了竹儿,也是想要竹儿能混口饭吃,图个活命。
彼时弟弟小柱子越病越重,两人也顾不得其他了,带着卖她的十两银子,就去给弟弟治病。
可弟弟的病哪里那么容易好,他本来就年纪小身子弱,又病的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底子早就空了,到后来,连药都喂不进去,大夫看了也只能摇头,等到银子花光了,弟弟也没了。
短短几个月,失了女儿又失了儿子,竹母差点哭瞎了一双眼睛。
折腾了那么久,竹篮打水一场空,她不止一次后悔不该卖了女儿!
两个人早年过的清苦,伤了身子,这些年也没能再生个一儿半女,便是对早年卖掉的女儿更加想念。
竹母月月都去庙里祈祷,想让女儿在外面过的好一些……
竹凌听的心里发酸。
她原以为这是一对不称职的父母,只想对待任务一样完成竹儿的嘱托,却没想到背后还有这样的令人无奈的隐情。
虽然他们确实有些重男轻女,但是不可否认,他们也是真心爱护这个女儿的。
竹凌长叹一声,摸出胸口的荷包:“娘,你别哭了,咱们带爹去看腿吧!我有钱!”
竹凌将还没捂热的三两银子拿出来,塞进竹母的手里。
之前摸尸黑衣人的钱,就当她喊人救他的跑腿费了。
竹凌塞完了银子,又开始翻身上的碎花小包裹:“银子要是不够,我还有几件首饰,都是之前主家赏的,先拿去当了。”
说着,她掏出来一个手帕,里面包着几样首饰:一对红玛瑙耳环,一条细细的银手链,还有一只空心鎏金的银簪子。
这是竹儿仅有的身家,想来拿去给她爹治病,她也是愿意的。
竹母看着她拿出来的东西,瞪大眼,一把按住她的手:“竹儿,不可!”
竹父更是艰难的支起身子,也跟着道:“不可不可!”
他们两人自认对不起女儿颇多,如今摔断了腿,花掉了经年的积蓄,更是连一份嫁妆都没有给女儿攒下来,怎么还能让女儿当了首饰给竹父治病呢?
这些好东西,都是这小村子看不着的,女儿留着当嫁妆,去了婆家也能多几分底气。
竹父在床上嘶哑的出声:“竹儿,爹娘不能拿你的东西,这些你都自己留着,家里还有草药,爹撑一撑总是能好的……”
竹母一辈子都没有戴过银簪子,更别说竹凌那支簪子还是鎏金的,她深知财不外露的道理,叮嘱道:“这些东西你收好了,万不可叫别人看见。”
说罢,她手脚飞快地把东西重新包起来,塞进竹凌的包裹里。
竹凌:“……”
她知道一下子也说不服他们,于是采用迂回战术:“好,首饰我不当了,但我还有三两碎银子,你们必须立刻随我去镇上医馆治病,爹的腿肯定恶化了,再等下去搞不好要截肢。爹,我知道你的意思,你不想花我的钱,就是不想拖累我。可你想过没有,你的腿要是没了,以后都要我跟娘来伺候你,咱们家又怎么过活?”
这番话正好踩在了竹父的痛脚上。
竹凌没回来之前,他对自己的腿是一副放任自流听天由命的心态,反正他也无后,日子又过的这般苦,多活一天,少活一天都无所谓。
可现在女儿回来了,他就要为女儿打算,假如他能治好腿,就能重新赚钱,能重新为女儿攒一份体面的嫁妆!
竹父深吸一口气,点点头:“好,爹跟你去治腿……只是你的首饰是绝对不能当的。”
他有他的坚持,当年儿子的病让家里人财两空,他不愿重蹈覆辙。
若他真的治不好腿,就一根绳子吊死自己,留下家里几亩良田和宅院,还能够支撑老妻和女儿生活。
竹凌不知道他的心理活动,只当自己说服了他,闻言高兴的点点头,催促竹母收拾东西准备出发。
竹母向来是听丈夫的,看他下了决定自然不会反驳,只是她还念着自己的女儿:“你回来连口水都没喝上呢!娘先给你下碗面吃吧?”
竹凌下意识想拒绝,但肚子却先她一步咕咕叫起来,她面色微囧,这才想起来自己赶了三天路,一顿饱饭都没吃过。
“好。娘,你简单做点就行。”她道。
“哎!哎!娘这就给你做去。”竹母连忙去了厨房。
竹凌看她没了身影,便坐下来陪着竹父说话,她还要多了解一下家里的情况。
不多时,竹母从灶房里出来,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猪油汤面,上面还满满的卧着三个荷包蛋。
竹凌看着那个大海碗,震惊了:“娘,这么多我可吃不完,咱们三个一块吃吧!”
竹母不同意:“你都瘦成这个样子了,就得多吃点!”
竹凌:“这有三个鸡蛋呢,我最多也就吃一个。”
“能吃多少吃多少,回家第一顿饭必须得吃饱,娘没本事,也拿不出更好东西做给你吃……”
竹凌看她说着说着又要哭,连忙打住她的话头,拿起筷子开始吃面。
也不知道是她饿了三天的缘故,还是这副身体其实是个隐藏的大胃王。
在竹母热切的目光下,竹凌愣是把三个荷包蛋和这一大海碗面全都吃光了。
竹母欣慰:“你看,我就说你能吃完!还嫌我做的多了,这不是刚好。”
系统也看的津津有味:“啧啧啧,没看出来你的饭量这么大啊!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饭桶?”
竹凌:……这就是个意外。
吃完了饭,三个人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就准备出门。
竹母出去找村里人借驴车,想要用驴车把竹父拉到镇上去。
村里唯一有驴车的是王虎家,王虎是个屠户,因为有这门手艺在,日子过的比村里普通人都要好,为了每次去镇里拉货方便,这才置办了一辆驴车。
这俩驴车闲置的时候,也会借给村民使用,坐驴车进城一趟,每个人只需给三五个铜板的饲料钱就行了。
王虎不在家,家中仅有他十二岁的大儿子小虎在练习打拳,好在小虎子已经能给家里的事做主,他答应了竹母的请求,去后院套了驴车出来:“竹婶子,你坐到后头去,我直接赶车到你家,这样走得快!”
“哎!好!”竹母连忙爬上车坐好。
小虎子将手中的鞭子在空中一扬,鞭子抽动空气,发出“啪”的一声,毛驴听见信号,“哒哒”的迈着小碎步拉着他们出了门。
驴车确实比人快多了,竹母扶住车框,防止自己掉下去。
到了竹家,小虎子从车上跳下来,进屋去帮忙抬人。
竹凌听到动静,掀开帘子从里面出来,正好和小虎子打了个照面。
小虎子猛然看见一个陌生的少女,愣了一下,然后不知道看到了什么,脸腾地红了:“你你,你是谁?”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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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给爹治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