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向哲,又是你的花对不对,拿走!”
容璇气冲冲的走进餐厅,将鲜花丢在了金向哲的身上。
对方则是一头露水的站起身,“璇儿你在说什么啊,这花哪来的啊?”
“还跟我装蒜,继续装,除了你,还有谁会送我花。”
“这束花真的不是我送的啊。”
金向哲拿起身旁的另一束粉色玫瑰花,递过来说道:“这一束,才是我要送给你的!”
容璇面露错愕,“那,那这束花真的不是你送的?”
“真的不是。”
“那会是谁送的。”
她走过去将地上的花束捡起来,翻了翻里面,翻出了一张卡片。
卡片上印着几个字,生日快乐。
金向哲也看到了,于是震惊道:“璇儿,今天是你的生日啊?”
“不是。”
她的情绪忽然有些低落,抱着花束转身离开。
“璇儿,那我的花。”金向哲追上前,将自己的这一束花递给她。
可是她并没有理会他,也没有接花。
外面忽然下起了飘飘细雨,街上的行人都匆匆赶着回家。
她失魂落魄的走进了雨中,怀里抱着这束花。
今天不是她的生日,但是每年这个时候,他都会送她花,祝她生日快乐。
思绪回到他们初次相遇的那一年。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校园。
“容璇,听说我们学校来了个超级大帅哥,物理学天才,年近十八岁就是哥伦比亚物理学博士毕业,创造了好多研究记录,现在好像加入r国国家科研事业了呢。”
“而且你知道吗,他长得超帅超帅,帅到逆天了。”
任由身旁的外国同学说了很多,容璇依旧低着头在看自己的手机。
“哎呀我跟你说的听见没有,怎么一直在玩手机。”
“别急别急,我还有个旅游视频,准备剪辑好了,你说你的呗。”
说罢,她戴起了耳机,专心致志剪辑视频。
同学见状,也就无趣的自己走开了。
走到了教室门外,正好她的视频也剪辑完了,一抬头,便看到站在走廊的俊朗身影。
咦,哪来的大帅哥?
“容璇,快进来,准备开会了!”站在门口的同学朝她招手喊道。
“噢,来了。”容璇收起手机,小跑着过去。
靳恒刚好挂完电话,转过身来,与她擦肩而过。
容璇调皮的朝他抛了个媚眼,然后就看到他脸红了。
进到教室靠窗的位置坐下,她往窗外看去,见他还一直站在那,耳根子红红的。
“真是可爱的小帅哥呢。”
于是,一场博士会议下来,她就单手撑着脑袋,一直注视着外面那道俊逸的身影。
“容璇你在看什么呢?”
“看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哪有风景,我怎么没看到呢。”
听说r国精英科研团队来哥伦比亚大学招人才啦,就在大学生活动中心的现场。
“啪。”容璇将自己的简历放到桌上,提着裙摆,优雅的在椅子上坐下。
原本低头写东西的俊美男人缓缓抬起头。
映入眼帘的是女人明媚动人的漂亮脸蛋,还有那双清澈的漂亮眼睛,仿佛能够说话似的。
她化了妆,但是很细腻精致,没有卡粉油腻等等。
她轻轻挑眸,眼中带着桀骜之色,美中夹杂着一股邪媚。
靳恒意识到自己失神了,连忙转开视线。
看了眼她身后排着长长一队的同学们,然后冷冰冰的说:“同学,你插队了。”
容璇眨了眨眼,撩了下自己的大卷发,勾魂的漂亮眼睛轻轻朝身后的男生一扫,笑着问道,“同学,我插队了吗?”
男生盯着她貌美的容颜,吞了吞口水,然后摇了摇头,“没有没有,你本来就是排在我前面的。”
容璇长相明艳动人,又酷爱打扮,早就是哥伦比亚的风云人物了,被称为女神级别的存在。
全校男生捧着她都来不及呢,肯定事事都让着她先。
她缓缓转回头,单手撑在桌上,轻轻抚了下自己的发丝。
“你看,他都没说我插队。”
靳恒淡淡的扫了她一眼,直接说:“你不适合加入科研工作,请离开吧。”
“为什么不适合,我是学历不够还是哪里差劲了?”
她轻轻拍了下桌子,表示自己的不满。
靳恒单手捏起她的简历,然后丢开,一脸高冷。
“你是金融系的博士生,学历很高,但是跟我们不对口,我们要招的是专业型人才。”
“那我可以学的嘛,物理又不难。”
“同学,请你起开。”靳恒脸色冷了冷,已经出现不悦。
“哟,生气啦。”容璇把玩着自己的发尾,“要不然你把你电话给我呗,我们可以过后慢慢谈。”
靳恒没有理会,低头写着自己的东西。
“靳恒?”她探头过去看了眼他资料上的名字,勾了勾唇,“好,我记住你了。”
说罢,她站起身,踩着高跟鞋走开。
靳恒抬起头,下意识地看了几眼她离开的背影。
而那份她留下的简历,被他收了起来。
简历上她填写的生日是假的,所以他后来知道后,还是按照这个日期,和她真实的生日日期,都给她送花和蛋糕。
自从认识他后,她一年中就要过两次生日。
雨渐渐大了,路边的水坑越来越多。
容璇走在大街上,来到垃圾桶前,将手中的花丢了进去。
“既然都走了,还送花给我做什么,有什么意思。”
她转身,狼狈的走开。
迎面走来了一个身影,为她撑伞。
“璇儿,你怎么淋着雨呢,这样会感冒的。”金向哲关心的说道。
她停住了脚步,深吸了一口气,转身看向他,“姓金的,我再跟你说一遍,我跟你绝对不可能的,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不,我会等,等到你愿意接受我的那一天!”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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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2章 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