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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他是吃肉的兔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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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明明是随口说的一句话却让沈玉凝心里莫名空了一下。

眼前又浮现出他昨夜身在破庙被疼痛折磨,如剖心挖肺,如筋骨寸断。

“是我思虑不周,”她摸摸鼻子:“不见就不见吧,况且我也跟他们说过,不能保证就一定能够见到孟宗主。”

说完要走,却被孟棠抓住她的肩膀又拉了回来。

沈玉凝不解,然而没等她质问出声便见男人的大手直接覆在她的胸上。

她一把抓住男人的手腕,语无伦次:“我我我!我是带给你的!”

后者蹙眉,抓住她露出胸口的纸包,直接扯出一包黑芝麻糖。

沈玉凝连忙说道:“真是带给你的!不过你要是不喜欢吃也不必勉强……我拿回去……”

言罢要小心从他手上将那包芝麻糖拿回来,男人却抓紧不肯松手,甚至还好整以暇的看着她道:“谁说我不喜欢吃。”

“你什么意思?”沈玉凝不确定:“你要吃?”

“盟主既是带给我的,我又怎能辜负盟主的一番心意。”

“你可以辜负!”抓紧糖往回拉,沈玉凝强调:“路边买的,不干净!”

“盟主是不是忘了这买糖的钱是从哪来的了?”

“……”

沈盟主心虚,连忙将那纸包打开,顺手拈了一片黑芝麻糖就塞他嘴里:“不敢不敢,托宗主的福!快尝尝,好吃吗!”

后者蹙眉,含着那糖是咽也不是吐也不是。

尤其沈玉凝还一脸期待的看着他:“怎么样?吃的下去吗?”

后者慢慢将糖片吃进嘴里,咀嚼的同时,糖的甘甜和芝麻的浓香依次在口中绽放,他对这种味道并不陌生。

“太甜。”

“太甜就不吃了!”沈玉凝说着便将那纸包重新包好塞进怀中。

“京城有家饴味斋,也卖芝麻糖。”男人缓缓开口:“只不过饴味斋的芝麻糖里还掺着各色果干,酸酸甜甜的,滋味不同。”

沈玉凝双眸一亮:“当真?我光是听你这么一说就觉得这芝麻糖肯定好吃!”

“你没吃过?”

“我应该吃过?”

问出这话的同时沈玉凝也愣了一愣,虽说她好像并未吃过这样的芝麻糖,但不知为何,听男人形容的同时她的齿间就好像已经品尝到了这种芝麻糖。

果干清甜酸涩,嚼起来的时候带着丝丝韧劲,因为水果种类各不相同,每吃一口都能有不同的滋味成为唇齿间的惊喜。

“盟主要是想吃,我叫人去饴味斋给你买来。”孟棠说着又上前一步,盯着她的眼睛说道:“或者干脆等盟主有空的时候往京城走一遭,尝尝那饴味斋的芝麻糖。对了,饴味斋除了芝麻糖好吃,还有各色点心糕点,一定也合盟主的胃口。”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轻,轻到好像带着缓缓的蛊惑。

沈玉凝不由有些微怔:“啊……好,将来若是有机会,我还真想再去一趟京城!”

模棱两可的应下,她转身离开,却又不知自己是怎么离开的。

等她魂不守舍的回了房间呆怔半晌才看到,白禹正坐在桌前看着她。

“你怎么在这?”

白禹一头雾水,指了指桌上的银票:“来给盟主送银子!”

“哦……”

白禹愈加不解:“盟主,您跟孟宗主说了什么?怎么瞧着像丢了魂一样?”

沈玉凝摸摸脸,又摸摸胸口,她自己也觉得有些不对劲。

“白禹……我以前去过京城吗?”

“没有吧,您自幼身体不好,老盟主哪舍得让您出远门啊。”

也是,她正是因为身体不好才一直没能习武。

虽五年前墨神医助她康复,但她亦将过去的事忘了个七七八八,偶尔想起什么也皆是一团乱麻,比如这京城,虽说叫她有些熟悉,却也寻不到头绪。

“盟主,您怎么突然问京城?”

“没事……对了,银子换好了?”

一提银子白禹便兴致勃勃道:“盟主放心,属下已将收到的礼品尽数换成了银票,全在鸿运当铺当了死当!不多不少,一共一千五百两!”

言罢将银票给她,沈玉凝又数了一遍,还真是一千五百两。

“看不出来他们虽然一个比一个财大气粗,但送的东西却都好像不怎么值钱啊。”

“盟主有所不知,他们精明着呢,在没和衔月宗做成生意之前哪舍得掏银子,这就是传说中的不见兔子不撒鹰!”

沈玉凝失笑:“你说孟棠是兔子?”

“他啊,就算是兔子那也是吃肉的兔子!”

沈玉凝没有否认,若孟棠真是兔子,那这世上恐怕没有比兔子更可怕的动物了。

这些银子既是她打着孟宗主的幌子赚来的,自然也得用在该用的地方。

所以第二天早上在饭桌上,她先是将小包子的荷包装满递给他,又将一沓银票推到孟宗主的面前。

孟棠正端着粥碗喝粥,见状不解的看了他一眼:“盟主这是何故?”

沈盟主十分真诚:“这是昨日本盟主筹集的一千两,一来,谢宗主这一路上的照应,二来,小包子在封侯城出了意外,还害宗主受伤,这是封侯城理应该补偿衔月宗的,还请宗主莫要嫌弃。”

孟棠看了一眼桌上的银票,又看看那笑出一脸讨好的沈玉凝,扭头问隔壁桌的吟风:“那个城主呢?”

“按宗主所说,属下昨夜传话给城主府,叫他们拿银子来把人赎走了。”

“多少?”

“七万两,属下已在银庄换成了兑票。”

孟宗主看向沈玉凝,后者沉默,并十分羞耻的将那一千两银子收了回来。

“唉,到底还是让宗主嫌弃了啊。”

痛心疾首的将银票塞进怀里,沈玉凝暗中一阵窃喜,并连吃两碗小馄饨作为庆祝!

用了早饭众人再次启程上路,经过这几日的休整,他们那几匹马不仅吃的膘肥体壮,连马车里都堆满了采办的货物。

秦刚烈依旧和小包子乘坐马车,众人各自骑马。

沈玉凝爱不释手的拍了拍她的黄骠马,翻身上去的同时又去问客栈门口的千言客:“千先生真不跟我们一起走?”

“小老儿孤身一人习惯了,再者说来,这几日和二位聊过之后小老儿收获颇丰!少不得要闭关几日记下所见所闻!”

“额……”沈玉凝不太确定道:“我们好像没聊过多少吧?”

“哪怕盟主只说一个字,对小老儿而言也是千言万语啊!”

沈玉凝干笑,又指指孟临宵:“那孟宗主跟您说了几个字?”

千言客的笑容随之一僵:“四个千言万语!”

沈玉凝了然:“那……可真够多的啊!”

孟棠扭头看她:“盟主还要再聊一会?”

“不聊了,不聊了!”沈玉凝干笑:“这就走,宗主请!”

和千言客作别,众人策马出了封侯城。

孟棠既然决定在回君北之前先去少阳派拜拜山门,那他们此番便不必再走西去的官道,而是沿着封侯城外的小路直取少阳山。

少阳派离封侯城也就两三天的路程,但因他们路上带着马车脚程又慢了许多。

原本才下过雨的小路就有些泥泞不堪,待入了山林路就愈发湿滑难走。

行了一日,晚间也只能在山中歇脚,附近没有驿站只能幕天席地。

小包子和秦刚烈在马车中安歇,其他人便找了个块还算平整的地面铺上铺盖卷凑合一夜。

白禹生了一堆篝火,在封侯城买的几个红薯正好派上了用场,他埋在篝火里烤熟之后献宝一样给沈玉凝送去。

沈盟主接过却被烫了一下,又赶紧用手指捏了捏耳朵尖:“熟了吗?”

“肯定熟了啊,要是不熟属下也不给您送来啊!”

沈玉凝又连吹两下,这才用干枯的树叶包着红薯慢慢揭开了黑乎乎的红薯皮。

露出里头软糯湛黄的红薯肉,冒着热气,散发着甜香。

吹了吹,忍不住咬了一口,又被烫的直哈气。

白禹见状反而笑了起来:“盟主您慢点吃,没人跟您抢!”

“好甜!”她又吃一口,篝火映照在她眼底,眼睛都是亮的。

白禹见她吃的高兴自己也跟着高兴:“盟主要是喜欢属下再多烤几个!”

“嗯,再多烤几个!”沈玉凝道:“给孟宗主也尝尝。”

白禹笑容一僵:“衔月宗的吃喝素来讲究,哪瞧得上咱们的红薯啊。”

“他那是没见识,”她说着还去瞥一旁的孟临宵,见他也在看自己,连忙讨好笑道:“孟宗主,尝尝?”

男人看看她,将手上的树枝扔进篝火堆中:“好!”

话音落手腕一翻,腰间软剑出鞘,银芒一闪,那软剑便挑起沈玉凝手上的红薯弹飞出去,正正好好落在他的掌心。

沈玉凝愣住了,而一旁白禹一手落在腰间的剑上,尚未来得及出手便见那软剑一闪而逝。

他不由落下一层冷汗,一脸警惕的看向那位孟宗主。

“多谢盟主。”孟棠却依旧从容,刚掰下一块红薯送入嘴中,另一块已向沈玉凝掷去!

白禹大惊,手起剑落,红薯被他一剑打飞!

与此同时,那柄属于孟棠的银光软剑已从另一个方向向沈玉凝逼去!

“盟主!”白禹心下大骇,欲要回剑击挡,但完全来不及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七十一章 他是吃肉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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