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娇墨站在舞台上主持。
“下面,有请瓶子战队的学员,苏烟上场。”
一分钟过后,苏烟并未出现在舞台上。
场面似乎中断了。
现场也全部安静了下来。
“瓶子老师,搞什么鬼?莫非想来个神兵天降?”金马伦朝着陈平问道。
陈平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什么情况。
这时候,苏烟依然站着,腿无法往前迈出去半步。
听完了全场,他也紧张了一整晚了。
而陈平让他最后一个出场,他现在也才知道这压力有多大。
绝对比第一个出场的磊子要大,也比夹在中间的马益的压力要大。
三个队员都站在苏烟身边帮他加油打气。
“苏烟,上吧,对自己要有信心,平常心就好了。”
“对,外面所有的观众,可都等你了。”
“你长得这么高,上台一定能镇压全场的,放心的上吧。”
苏烟的内心挣扎了好几分钟。
这个时候,他确实产生了退缩的想法。
他要上台去唱摇滚,可是全场没有一个人唱过摇滚。
就连之前瓶子老师所唱的那首摇滚,现在记得的人也不多,反而记得其他老师的歌的人更多。
“快上,再不上瓶子老师该着急了。”
“别说瓶子老师了,全场观众都该着急了。”
“你快去吧,你是压轴大戏啊。”
这时候,导播赶紧过来催促。
“苏烟,轮到你了,赶紧上去,现场所有的人,都在等你一个人,我们时间紧迫,你快点的!”
……
又过了半分钟,苏烟终于上了台。
看着舞台上的苏烟,电视机前可能只能看出来他比较高。
但是现场的人一看,这家伙高的有点离谱啊。
“这么高?不得有个两米?”
“这家伙腿这么长,身材比例这么好,天生的衣架子啊!”
“对了,苏烟,是哪个战队的来着?好像呆呆的样子,很可爱。”
“还是梦想战队的呗。”
“我悟了,但凡是存在感不强的,清一色都是梦想战队的。”
“哈哈哈,你是说他们只有梦想,没有存在感吗?”
“嘘,我可没这么说!”
……
前奏响起。
架子鼓很快切入。
现场的人听到这里,觉得这应该是是一首摇滚。
不过随着电音的切入,现场就能确认,这肯定是一首摇滚了。
“哎哟不错哦,摇滚。”董仑朝着陈平指了过来。
“今晚第一首是民谣,最后一首居然是摇滚,要是气氛能带起来,摇滚说不定就开辟新天地了。”金马伦跟着说道。
陈平只是期待的看着台上。
前奏完了,苏烟也将话筒抬了起来,可是他还没开口唱。
一分钟过去了,目前还是只有伴奏,依旧没有歌声。
“怎么了?还不唱啊?”
“这前奏这么长的吗?”
“这都一个小时过去了,摇滚都这么墨迹吗?”
现场导演赶紧叫停。
导演知道,台上的学员紧张了,所以一直没开口。
这时候,孙娇墨赶紧拿个话筒上去救场。
“苏烟学员的话筒出问题了,大家稍安勿躁,好歌马上送上。”
孙娇墨拿过苏烟手里的话筒,又将自己的话筒递给了苏烟。
“加油,你一定可以的。”孙娇墨小声的鼓励了一句,然后赶紧下台。
苏烟立马朝着陈平看了过来。
他刚刚没有开口,非常的懊恼。
果然让所有人失望了。
只见陈平朝着他投过来一个加油打气的眼神。
苏烟盯着陈平看了十来秒,立马朝着陈平点头。
前奏再次响起。
这一次,苏烟拿起了话筒,他的歌声终于响遍了全场。
第一句歌词,就彻底让全场安静。
“王乃英海城,我留下许多情。不管你爱与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
所有的人,也包括陈平在内的四个导师,之前都对苏烟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
他之前唱的什么歌,大家都不记得了。
他的声音,大家也都忘了。
好像他之前并不自信,唱歌的声音也不大。
但是这一句歌声响起。
好家伙,歌声相当的高亢,穿透力十足。
前面十五位选手,也有唱高音的。
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的歌声,有这种穿透力。
坐在最后面的观众,都能清清楚楚的听到台上传来的歌声。
而且,就这第一句歌唱出来。
所有人除了听到了摇滚的味道之后,还听到了非常明显的夏国风。
这种曲风,就是典型的夏国风。
只是,在这之前,并没有什么夏国风的歌有名。
所以哪怕苏烟才唱了一句,就让所有人都耳目一新。
太好听了!
“王乃英海城,我留下许多情。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走到了百花深处。”
唱完这句,所有的观众还没有细细的品位歌词带给他们的意境呢。
他们原本以为,这样的歌就足够让他们震惊了。
但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让他们汗毛倒立的副歌部分,才是这首歌的精髓所在。
“人说百花的深处,住着老情人,缝着绣花鞋。”
“面容安详的老人,依旧等待着,出征的归人。”
“王乃英海城,你可别喝太多酒,走在那地安门外,没有人不动真情。”
依旧没有一点点间奏给观众和导师们回味,歌曲依然在高亢的歌声当中继续。
而这这一段副歌,苏烟唱的是戏腔!
在这之前,没有任何一个人用戏腔演唱过流行歌,更没有人用戏腔唱过摇滚!
所有的人,全身上下都是鸡皮疙瘩。
原本以为先前那一首小夜曲,已经是今天晚上的巅峰。
原本这不过是一首普通的摇滚而已。
可是唱到这里,全场观众几乎是同时起立!
他们手中的荧光棒和粉丝牌,都跟着节拍摇晃了起来。
今晚的气氛高潮,成功的被苏烟带起来了。
看着逐渐进入状态的苏烟,陈平满意的笑了。
“人说北风的狼族,总在寒风起,站在城门外。”
“穿着腐朽的铁衣,呼唤城门外,眼中含着泪~~~~~”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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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二章 不敢在午夜问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