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仑在早年的时候,罗老师开演唱会偶尔会请他当演唱嘉宾。
所以董仑是上过舞台的。
但是这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罗老师早就退隐了。
这些年董仑可没有过上台的经历。
重新回到舞台上,董仑非常的激动。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令他怀念了。
董仑的装扮,则偏嘻哈风一点。
此时,大屏幕上,校长暗了下去,天王亮了起来,上面出现了歌名。
哼哼哈兮。
现场所有的观众,看到这个歌名都是一头雾水。
这个歌名,多少有点中二了吧?
电视机前的观众的想法,也是一样。
怎么还有人写歌会取这种中二的名字啊?这种风格的名字,早就落伍了啊。
后台的眉姐,当她看到董仑演唱的歌名的时候,人直接就傻了。
“不是吧?他要唱这首歌?哼哼哈兮?他是不是在开玩笑?哪怕是翻唱你的夜曲,也比这种不伦不类的歌好吧?”眉姐眉头紧皱。
“眉姐啊,有些歌在没有唱的时候,谁也不知道效果会是怎么样,尤其是风格迥异的歌曲。”陈平说道。
“你这么说是没错,但是他这种歌是真的……辣耳朵啊。”眉姐说道。
“听听看,再下定论吧。”陈平笑道。
“也是,歌都已经选定了,自然不可能更改了。”
现场再度响起了节奏感十足的音乐。
原本董仑是想安排一段开场舞的,但是由于节目的关系,他只能自己上台。
其实他是会双截棍的,他觉得边唱这首歌边耍棍子,效果最佳。
随着前奏结束,董仑开始唱了起来。
“岩烧店的烟味弥漫隔壁是国术馆,店里面的妈妈桑茶道有三。”
“教拳脚武术的老板练铁沙掌耍杨家枪,硬底子功夫最擅长还会金钟罩铁布衫。”
“……”
随着歌声的响起,现场已经彻底的安静了下来。
董仑唱了几句,可是他们硬是一句歌词都没听懂。
还有,这个人唱起歌来,调子那么吊吊的,好像一副老子不唱则已,一唱那必定是王者的感觉。
董仑唱歌的风格和罗老师大相庭径,不过就这种开口吊炸天的感觉,那真是如出一辙。
现场的观众,和电视机前的观众,全傻了。
安静了许久之后,终于开始议论了起来。
“这,这唱的是啥啊?调子这么吊吊的。”
“愣是一句没听明白。”
“他好像唱了一首歌,但是好像又什么都没唱?”
“不会吧,这么难听的歌,他怎么敢上台唱的啊?”
“这,这也能是歌吗?我人都傻了。”
“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兮~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兮~”
歌声还在继续。
随着长长的主歌结束,副歌响起,现场居然有人跟着律动了起来。
没有人听过这种风格的歌曲。
现在他们可能一时之间还无法接受这种风格的歌。
但是在观看的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想法。
仔细一琢磨,这首歌太特么的魔性,太特么的上头了。
董仑只唱了一遍,他们也只听懂了副歌的歌词,但是就这副歌的歌词,深深的印入了他们的脑海。
“我好像有点上头了,这歌听起来,怪难听好听的是什么鬼?”
“朋友,什么是怪难听好听啊?你这绕的我有点晕啊。”
“丑帅丑帅的你知道吧?所以这首歌就是怪难听好听的。”
“啊对对对,就是这种感觉,不能说好听,但是贼他喵的上头。”
“魔性,太魔性了,哈哈哈,这首歌绝对能在当今乐坛独树一帜。”
“天王啊,这个歌手我也没听过啊,上面显示词曲都是他写的,他肯定非常厉害吧。”
“仔细一听,他的声音多少有点熟悉,但是是谁我也想不起来,哎!好烧脑啊!”
“欢迎收看大型刑侦类综艺节目,神秘导师。”
……
“为人耿直不屈一身正气哼!”
这首歌唱完了,董仑累得够呛。
他好久没有上台唱过歌了,而且这首歌的歌词实在是太多了。
要是一般人,估计早就累趴下了。
所幸董仑坚持了下来。
他并不知道这首歌具体能产生什么效果,不过他非常的有自信。
别人看不上的歌,那就自己来唱。
如果真的扑街,那么董仑也就认了。
董仑来到导师席位上入座之后,他看了看旁边的金马伦,金马伦朝着董仑竖起了大拇指。
然后董仑看了看观众席,很多目光此时都看向了他的方向。
后台,眉姐和陈平还没上台。
眉姐现在眉头紧皱,她现在正在仔细的回味刚刚董仑的这首歌。
奇怪,怎么用力的去想,也就只记得一句歌词?
“眉姐,你觉得如何?”陈平笑问道。
眉姐的心中已经有了强烈的反差了,她刚刚一直在思考,如果自己站在舞台上唱这首歌,会是怎么样一种效果。
这首歌,确实没有眉姐印象中的这么垃圾。
因为董仑的演唱风格非常的特殊,反而能让人更加容易的记住这首歌。
眉姐觉得唯一的缺点,就是歌词实在是太多了。
当下的快餐时代,可没有多少人愿意去记一大段歌词啊。
思来想去,眉姐觉得自己肯定后不住这种风格,还得董仑亲自来才行。
眉姐之前可没想过要唱这种风格的歌曲。
而且她之前也不算特别认可董仑。
直到现在,眉姐多少有点认可董仑了。
不管这首歌成功失败,董仑其实是有一定的原创实力和一定的演唱功底地
从这两点上来看,董仑有资格跟她一起坐在导师的席位上。
“特立独行,还需要市场的检验。不过,这种风格如果有足够的曝光量的话,说不定还真有一定的市场。”
“行了,眉姐,该你上台了。”陈平说道。
“前面两首歌毫无疑问已经引爆全场了,我很好奇你唱什么歌。”
“我啊,等会儿你就知道了。”陈平笑道。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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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完全听不懂他在唱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