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拿着这样的作品上台,简直就是自取其辱。
看台上的罗老师,听完这个前奏,满意的点了点头。
“编曲其实还可以,就是乐手们配合差了一点,所以有几个和弦的弹错了。总体来说,还不错。如果能打磨一下,绝对是一听就让人要听完全曲的神级前奏。”
罗老师一边闭眼倾听,一边暗自点评。
前奏过后,陈平终于拿起了话筒。
开始,是说唱。
“一群嗜血的蚂蚁,被腐肉所吸引。我面无表情,看孤独的风景。”
才唱完两句,台下就响起了大面积的嘘声。
仿佛都在说,你这是在唱啥啊?歌词要意境没意境,说唱要个性没个性的,不如滚下台去得了。
孙琳听完这两句,心中大定。
从这两句听来,完全没有什么水平可言。
如果真的是罗老师给他写的这首歌,那么罗老师真的是越活越回去了。
陈平的粉丝们,现在也有点不淡定了。
他们确实在唱衰陈平,因为陈平有时候太狗了。
他们可以看陈平输,不过不想看陈平输的太惨了。
而陈平唱的这两句,跟菜尡比起来,很显然没有竞争力。
这一波,陈平真的要糊了?
这一次,陈平要彻底的翻车了?
罗老师觉得,这两句词其实还不错。
什么叫意境?只有你听进去了,这首歌的歌词真正能让你产生共鸣,那才叫做有意境。
罗老师脑中立马就有了一个画面,他只觉得这种意境,跟他非常贴合。
当下的心情有点压抑,对一切都漠不关心。
所以,才会看面无表情的看孤独的风景。
在后台的菜尡,现在正看着直播的画面。
听完这两句,他想笑啊。
这特么也叫歌?这特么也叫说唱?
你懂什么叫肥丝带吗?
“失去你,爱恨开始分明,失去你,还有什么事好关心。”
“当鸽子不再象征和平,我终于被提醒。”
“广场上喂食的是秃鹰,我用漂亮的押韵形容被掠夺一空的爱情。”
到这里,孙琳原本那不屑的神情,终于有了点变动了。
这歌词,并非完全没有意境。
只是这是在现场演奏,她并没有充足的时间,来琢磨出其中的韵味出来。
而罗老师则不然,他写词无数,对歌词的嗅觉非常的敏感。
听到这里,罗老师心中已经燃起了许久都没有过的火光。
这一点火光,让罗老师非常的激动。
当鸽子不再象征和平,我终于被提醒。
我原本对一切都漠不关心,可突然有一件事情提醒了我,好像让我想到了什么。
接下来的那一句,我终于用最漠不关心的心态,想到了我失去的爱情。
原来,我之所以会看孤独的风景,竟然是死去的爱情!
我的思绪,好像慢慢的被周围的环境拉回到了现实,我好像对周围有了一点感知。
我有一种莫名压抑的情绪,因为周围环境的刺激,而想得到释放。
菜尡呢,甚至都不屑的笑了起来。
这是啥啊这是?什么俗烂的歌词?什么鸽子与和平?什么爱情?
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人会这么俗不可耐啊?
这不是无病呻吟是什么?
“啊乌云开始遮蔽,夜色不干净。”
“公园里葬礼的回音,在漫天飞行。”
“送你的白色玫瑰,在纯黑的环境凋零。”
“乌鸦在树枝上,诡异的很安静。”
唱到这里,台下依然还是有嘘声。
不过,孙琳身为一个专业的音乐家,她已经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了。
这首歌的歌词,原来是慢慢的将人拉入到意境当中去啊。
孙琳还是无法完全理解。
只是有很多的场面,不断的在她脑中飞掠而过,她捕捉不住。
而她捕捉不住的场面,罗老师能全部捕捉下来。
罗老师内心越发的激动,词到这里,意境完全出来了。
先是漠不关心,到被秃鹰将思绪拉回到现实,终于想起自己为什么在这里,终于开始关注周围的环境。
周围的这一切,终于开始刺痛我的内心。
送给你的白色玫瑰,就如同我的爱情,他被风吹散,它随风而逝,什么也留不住。
不愿意面对现实,但是又不得不去面对现实,舍不得爱人离开的情绪,已经被书写的淋漓尽致!
陈平啊陈平,我说你有风骨,果然没说错啊!
“静静听,我黑色的大衣,想温暖你。”
“日渐冰冷的回忆,走过的走过的生命。”
“啊四周弥漫的雾气。”
“我在空旷的墓地。”
“老去后还爱你。”
到这里,主歌已经唱完,进入了副歌前奏。
从陈平开唱到现在,虽然专业的人能听出伴奏时有弹错,可是不得不说陈平在唱这一方面的节奏,把控的相当完美!
孙琳眉头紧皱,马上就要副歌了。
而她心中那不祥的预感,也越来越强烈了。
歌词到这里,已经完全能创造出意境来了。
这首歌的歌词,绝对不是泛泛之辈能写得出来的。
而且说唱的风格,确实偏黑暗风!跟黑暗风的歌词,相当的搭配!
没有一点水平,写不出来这种歌,也编不出这种曲子!
孙琳虽然没捕捉到太多的歌词画面,都是零散的画面快速穿插而过。
不过,她现在有点期待副歌到底是什么样的了。
这时候,罗老师终于睁开了眼睛,并且站了起来,看向了舞台。
只见陈平站在台上,没有什么多余的动作,就只是拿着话筒,等待副歌前奏奏完,等待唱副歌。
这样的意境,让罗老师感同身受。
他也曾经有过爱人,他也曾经亲眼看着自己的爱人离去。
他也曾经亲自参加自己爱人的葬礼。
他也记得自己对爱人的诺言。
年轻的时候爱你,老去还爱你,一辈子爱你。
可是,爱人不在,剩下的只有无处安放的孤独。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八十六章 不是无病呻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