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媚人和柳慕白打过架么?我想一定是打过的。
先不说二人虽为伴侣,但是在相互倾慕之前,二人分属同门,怎么可能没有争斗呢。
再说,就算成为伴侣了,两口子哪有不吵架的。
尤其是两口子全都擅长武道,打斗起来,估计要比普通百姓家更加吓人吧。
就像风楚楚当年,欺负戚磊简直简单的不要不要的。
所以,当二人站在场上,分别拿着自己的武器,准备比斗的时候,场下的观众已经开始纷纷叫好起来。
要知道,寻常百姓家的大婚,可不会有两口子提前先打一场决定谁能当家做主的。
不说女子三从四德的问题,就说这封建礼仪,也不可能让两口子提前打架啊。
好在这里不是中原,而且云剑海阁属于门派一列,有些事情有自己的特点,反而显得这个门派更加与众不同。
柳慕白不用多说,早已拿回自己血灵剑的他,现在正单手持剑,风度翩翩地站在场上。
要知道,当初被江湖人称柳人魔之前,他可是吸引了一大批江湖好女子,这些女子,全都是他的忠实崇拜者。
毕竟没有哪个女孩子对于风度翩翩、英俊潇洒又武艺超群的男子不感兴趣的。
所以,在那个时候,冯媚人就已经与柳慕白打过不知道多少架了。
当然,那时候多半是她单方面揍柳慕白,柳慕白可不敢动手打她。
不过今天不一样了,为了以后的家庭地位,柳慕白决定放手一搏,势要与冯媚人分个高下。
冯媚人则是一席红装,凤冠霞帔被她随意丢给柳眉收着,手中拿的正是钱坎送来的定风剑。
当初冯媚人倔强,认为在云剑海阁也不一定非要学习剑法,所以愣是没有学剑,反而在不断与众师兄弟切磋的过程中,对于如何克制剑招深有体会。
所以,虽然不会剑法,但是她却对剑法的要义了如指掌,至于没有自己趁手的宝剑,这倒是无所谓,反正她也没有剑意,随便什么剑都是一样。
这反而促使她能够把定风剑用的更好了。
只见她手持定风剑,随意翻了个剑花,向柳慕白送了个挑衅的眼神,等待柳慕白的攻击。
柳慕白一手血灵剑法,早已经出神入化,此时的他,在看到冯媚人的挑衅之后,哈哈大笑起来,身形瞬间消失,巽神游使出,整个人随风而失,难寻踪迹。
冯媚人却丝毫不惧,嘴角微笑,手中定风剑原地画圆,利用定风剑的特点,在自己的面前制造了一个小型的“风圈”,阻止柳慕白那诡异的身法。
说起来,冯媚人真是天资很好,在定风剑上手的瞬间,她就已经摸到了定风剑的脉络,虽然不会任何剑招,却反而成了她最好的剑招,一切全都挥洒自由,可以随着定风剑的心意肆意妄为。
以剑驭人和以人驭剑是两种剑道的方向。
以剑驭人,剑意为先,剑有何特点,人便随之特点,可以更好的发挥出宝剑的本领;
以人驭剑,人为主导,剑有何特点,人都能控制,或许对于宝剑的本领不能发挥全部,但同样可以以人驭之,防止跑偏。
所以,身怀巽神游这种顶级轻功身法的柳慕白,手持血灵剑,在冯媚人面前神出鬼没,寻找可乘之机,务求一击必杀。
而冯媚人则是在定风剑的指引下,感知柳慕白的身影,利用定风剑的特点,在柳慕白身边翻江倒海,扰乱柳慕白的心思和路线。
二人你来我往,打得异彩纷呈。若是不认识的,还以为两人有什么深仇大恨呢,居然能够如此激烈。
可是两人却很清楚,就算自己的长剑最后抵达对方的身体,他们也能通过强大的实力控制住最后的力道,不会伤及对方。
要知道,他们所面对的,可不是李准这种敌人,而是自己最心爱的人,怎么可能下死手呢。
饶是如此,二人的打斗仍然引来场下观众的不断喝彩,似乎这比斗要比后面的大婚还要精彩。
而此时,东海之上已经有无数的大小船只正在往剑阁岛赶来,这里面有的是散人,有的是各大势力中人,莫衷一是。
不过,他们都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参加大婚之后的拍卖会,散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散人身份,直接参与;而各大势力中人则是来为自己的首领或者长辈输送可以换取乌金矿石的宝贝来了。
东海一时间变得拥挤了起来,仿佛那长安城的街道一般,比肩接踵。
说起长安城,最近的李洵很开心,他没想到,云剑海阁阁主之女大婚,使得半个江湖的人全都跑去剑阁岛观礼,这件事直接让整个大周朝廷都安静了不少。
尤其是最擅长惹是生非的戚家父子也去了剑阁岛,使得整个大周朝,变得安静祥和了许多。
大周,真美好啊!
品着南疆进贡来的好茶,李洵站在了养心殿门前,望着日渐西斜的夕阳,心中感慨万千。
与此同时,长安某密室中,一个乌黑的身影正瘫在地上,满头的热气泛起浓浓的白雾,浑身颤抖的他面色潮红,似乎正忍受着剧烈的疼痛,时而蜷缩、时而伸展,显得他尤其不同。
而在他瘫倒的地方不远处,七条又粗又长的玄铁锁链正锁着一个闭目酣睡的女子,女子眉心有一颗血红色的痣,若不仔细去看,甚至会让你觉得,那是一只血红色的眼睛。
脖子、四肢、两条琵琶骨分别各被一根玄铁锁链锁死,似乎这女子有着极大的威胁,让那个黑色的身影感到恐惧。
不过也难怪,明明酣睡的女子,每隔半个时辰都会醒来一次,每次醒来都会以一种无意识的状态拼命的挣扎,仿佛要将这七条玄铁锁链给挣开一般。
而且,每一次醒来,女子都会疯狂的嘶吼,仿佛要把自己的喉咙都给吼破一般,周而复始,循环往复。
天,渐渐地暗了,剑阁岛上的欢乐仿佛传到了这里,让这可怜的女子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莫不是做了什么好梦?
梦里的她,是不是也在那遥远的剑阁岛上,与诸多好朋友把酒言欢,倾诉衷肠?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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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风留江湖 第三百六十三章 谁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