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时间,对于普通人来说,眨眼便过,可是对于戚少风来说,能做的事情却很多。
南京一役后,足足昏睡了半个月的他,在醒来的那一刻,终于将自己领悟的两仪之力彻底消化。
正所谓不破不立,戚少风在生死弥留之际,能够利用李小歪送到身体里的伴生蛊重生,也算是他的造化。
当然,这也得归功于李小歪对于伴生蛊的掌握已经到达了一种极致,若是将李准的破天势作为标准,李小歪对于伴生蛊的感悟,单从境界上来说,估计与李准也没差多少。
只不过,他毕竟不是以伴生蛊为武力去修行,所以战斗力才不及李准,就像是天医赵天刚,若是让他在医道上去和李准战斗,恐怕李准连一个回合都走不过去,可是在武道上,赵天刚就只能干瞪眼了,李准随随便便就能杀了他。
至于戚少风,他的境界与众人有些不同,就拿他父亲戚磊来说,对于九宫掌握到了极致的戚磊,在领悟到了追魂之意,再配合着凌羽枪那让人难以察觉的材质,这才对李准造成了伤害。
所以才说戚少风与众人不同,别人都是由简入繁,他却是由繁归简,从九宫,到七星,再到后面的六合、五行、四象、三才,直到今天的两仪。
两仪者,阴阳也,天地也,奇偶也,刚柔也,玄黄也,乾坤也,春秋也,动静也,生死也,顺逆也,凡此种种。
而戚少风,正是在生死之际,感悟到了何为两仪,也从这两仪之中,突破了自我,找到了破解“破天”的办法。
破天势,看中的是一个“破”字,万事万物皆可破,挡我路者,破;阻我道者,破;逆我心者,破。
当戚少风领悟两仪之后,自然也就明白了之前那隐隐从姜武身上体会到的“天”之势。
你若要破,我便补之,你若破天,我便在天外补之,总之,让破天的终点落在自己的手中,那便可以对付破天势了。
于是才有了戚少风最后关头举重若轻地对付李准,最后将他虐杀至死。
当然,刚刚领悟两仪之力的戚少风,按道理来说,很难打过早已沉浸破天势多年的李准,可是谁让他在之前就已经被晏十三娘、李大拐、李小歪给重伤了,早已油尽灯枯的他,对于戚少风来说,太简单了。
甚至如果没有戚少风最后那一阵狂风暴雨的进攻,可能李准也活不成了,但是,这种事情没有如果,谁也不知道,若是当初戚少风没有活过来,李准会不会死。
好在一切都过去了,李准彻底没了性命,再也威胁不到公输家了。
不过,虽然如此,公输泗阳还是将家主之位交了出去,然后与铁虎商议出了一个对策,让他帮助公输家的新任家主,稳住整个家族。
而新任家主,正是公输甲一的儿子,公输奇衡。
虽然公输奇衡很想跟在父亲身边照顾父亲,可是既然已经回归家族,他就不能违抗家主的命令,所以,只能接受了家主之位,把照顾父亲的事情交给了公输泗阳。
半年时间里,最忙碌的,莫过于赵天刚了,不仅仅要教导徒弟包天青、季末学习天医门的医道知识,还得亲自上手,为重伤的戚磊、戚少龙治疗。
女儿赵武桐,他根本指望不上,在与父亲到达南京之后,她便一门心思扑到了戚少风身上,至于其他人,哪怕是戚磊这个未来的准公公,她也看都不看。
在感叹着女大不中留的同时,赵天刚不禁想起了当初与赵武桐母亲相恋的场景,如今的女儿,与当初她母亲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不过好在与戚磊还算投缘,偶尔调侃两句,也是个乐趣。
至于戚少风这个准女婿,他却依旧看不上眼,而且是哪哪都瞧不上。
或许,天下有女儿的父亲都是如此吧,对于女婿,比之仇人也没多大差别。
漓珠这段时间与公输甲一一样,很是消沉,虽然该做的事情她还是会做,但是整个人的心情一直没有好转。
李大拐的死亡,对于她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对于她来说,李大拐就像是自己的父亲一样,哄着自己、宠着自己,可就是这样一个存在,终究还是像当初的思梦夫人一样,早早地离开了自己,再一次丢下自己一个人。
若不是赵武桐、冯灵这两个小丫头每天在她耳边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估计她都有可能寻了短见。
此时的她,心里已经有了疙瘩,认为自己是个天煞孤星,身边就不能有亲朋好友,否则他们的命运都会很不好。
为了哄她开心,赵武桐甚至装模作样地和父亲赵天刚学了一些卜卦之术,然后煞有其事地对漓珠说,她不是什么天煞孤星,而且天上福星。
在她和冯灵的反复轰炸之下,漓珠才断了寻短见的年头,可情绪依旧很低落。
这可愁坏了赵武桐。
这不,为了哄漓珠,她找到了戚少风,两人忙活了半个月,抓光了东海渔村周围的野兽,又弄了一堆猪肚子,借助刘倩那渔家女的巧手,将这一切组合了起来,变成了一个硕大无比的毛毛虫。
随后又从渔民那里找来了渔网,改成了翅膀一样的东西,插在了“毛毛虫”的后背,当做它的翅膀。
一个栩栩如生的硕大无比的“伴生蛊”,就这样在戚少风和赵武桐的手里产生。
当然,这也是为什么冯灵说“桐桐姐姐和公子在忙”的意思。
至于赵天刚到底理解成了什么,谁知道呢。
当漓珠看到这硕大无比的伴生蛊之后,嘴角终于出现了笑容,虽然很浅,但也标明,她在一点点往外走,有了一丝好转的迹象。
这些人当中,就属柳西、戚少龙、沐寒霜最正常,因为他们三个,已经经历了太多的生离死别。
都不用说柳西,就说戚少龙,五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和戚磊上了战场,看着周围亲如兄弟的叔叔们为了大周边境的安宁,前仆后继地死掉,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所以,他很早就领悟到了这一点,活着的人,不仅仅是自己活着,还要背负着死去的人那份生命,好好活下去,替他去感受这美好的世界。
而正当众人各自舔舐伤口的时候,一只机关鸟从遥远的剑阁岛飞到了东海渔村,来到了公输泗阳的脚下。
剑阁岛,有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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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群雄逐鹿 第三百四十八章 收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