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坐在餐桌上吃饭。
周明一一介绍几道菜,“这道菜叫做黄豆炖猪蹄。你们试试。”|
李世民拿着公勺舀了一块软烂Q弹的猪蹄肉,炖到了脱骨,放在碗里,又舀了一些汤,用筷子夹起,放进嘴里,软烂香浓,肥而不腻,李世民说道,“美味。”
周明说道,“黄豆也很好吃。”
李世民又用公勺舀了一些黄豆在碗里,用青瓷调羹舀着吃,说道,“黄豆非常味美。”
介绍完黄豆炖猪蹄,李世民将目光移到了第二道菜。人参炖野鸡。(现代买的品牌园参。补效肯定不能跟林下参,野山参相比。园参在园里3年,使用农药化肥,林下参,将园参的种子播种到自然环境中,任其在自然环境中生长。十几年后,采挖,属于半野山参。野山参,完全野生。)
李世民说道,“这根茎是人参吗?”
周明说道,“是。”此时,唐代,人参(上党人参)和茶一样,成为一种时尚饮品和药用。
关于人参的文字记载,最早见于春秋时期越国宰相范蠡所著的《范子计然》一书,书中有“人参出上党,状类人形者善”的描述。这就是上党人参(五加科),(不要跟党参(桔梗科)混为一谈。),上党人参今已灭绝。
上党人参与长白山人参同属五加科。是不同种类的植物。
上党人参多被用于药用,东汉时期,名医张仲景所著的《伤寒论》一书中共有113个方,其中含有人参的配方达21个,占总方的18.6%。它的补元气效果远不如长白山人参。
中国在明后期之前,使用的人参都是上党人参。都被用于药用或食材。在嘉靖的时候,上党人参仍是一种很低廉的商品,一斤人参只要白银1钱5分。
直到明后期长白山人参进入明国,明人发现长白山人参有大补元气等功效。人参才变得贵重起来了。对人参崇拜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到了清朝,对人参的狂热程度有增无减,到了现代,真正的野山参成为非常珍贵的稀有参品。
李世民说道,“此参怎么与我家里的人参(上党参)不一样。”长白山参和上党参外形有差别。
长白山人参生长在东北的寒带。上党人参生长在温带的山\1西上\1党,属于同科不同种类的植物。再加碗里的园参,在参园里种出来的,长得胖胖的。
周明回答道,“你家里的人参是上党参,此参是太白山人参(长白山,《山海经》中称不咸山,南北朝时称徒太山,唐时,称太白山,金时才称长白山,一直沿用到现在。)”
李世民说道,“此有何不同吗?”
周明回答道,“上党人参。多被有于药用或食用,补元气的效果微弱。太白山人参。生长于山林中,靠鸟兽或自行脱落播种,1万粒种子只有约25粒成参,在缓慢的生长过程中,要经受冰冻、暴雨、病害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在漫长岁月中还要经常遭遇虫嚼鼠咬、兽吃畜踏……,存活下来的野山参往往是历尽磨难、九死一生。百炼才成钢,
另外,太白山人参在生长中,吸山中灵气,聚日月天地精华,有一句传言,叫做上有紫气,下有人参。还有一个传闻,每一株成气候的人参,都有一条蛇守护,如此造化的一株人参,其功效,大补元气,长期服用,安神益智,延缓衰老,延年益寿,减少身体患病(提高免疫力),等功效。此外,有些人参参龄有百年,甚至有几百年,此珍贵之极,一个快咽气的人,服用,立即就如回光返照,能吊住他的命,使他能够从容交代后事后而终。”
李世民和程咬金以及后面侍立的内侍听得目瞪口呆。
程咬金说道,“这不是神草,灵药吗?”
李世民说道,“这神草生长在太白山吗?”
周明说道,“是。”
李世民说道,“惜太白山不在我们大唐手里。在靺鞨手里。”
靺鞨,古代民族,自古生息繁衍在东北地区,先世可追溯到商周时的肃慎和战国时的“挹娄”。唐代分为白山靺鞨、粟末靺鞨、黑水靺鞨等部,其中粟末靺鞨首领大祚荣,大约是唐玄宗时期建立了号称“海东盛国”的渤海国。
程咬金说道,“太白山生有神草,不在我们大唐手里,去打下来就是了。”
此时的唐朝,虽然有4年前,武德9年的渭水之盟,但,唐朝的军事力量非常强盛的。征战天下的老兵末老,还有李靖,李孝恭,李勣,李道宗,黑齿常之,屈突通,等名将。初唐的名将可谓将星如雨。
靠着这些,李世民从贞观三年到贞观23年,20年时间,向北向西扩张明显。北囊括贝加尔湖;西抵咸海;此外西南和东北方向也有所扩张——吐谷浑和契丹被纳入境内!
......
吃完饭后。
周明对李世民和程咬金说道,“李兄,程兄,你们跟我来搭把我。”
两人应道。
三人来到一个房间。
房间里堆满了物资。
周明首先数了200瓶红酒。用木框格装着,就像啤酒的塑料框格一样,每个木框格装8瓶酒。
周明对李世民和程咬金说道,“你们俩把葡萄酒抬出去。小心,别打碎,给你们1人是100瓶,打碎了算你们的。”
两人小心地抬着木框,抬到外面。
200瓶一共25个木框。
抬完之后,数出没有修割的100支金华火腿,100支安\1福火腿,说道,“这是两种火腿,各种风味,你们每一种各分50支。挂在空气流通和蔽荫处保存,火腿斩割后,切口部位涂上一层食用植物油,如果,发现火腿是一个坏腿,如长蛆,腐肉要去除,不要食用。”
安\1福火腿,是小腿,江西安\1福县的特产,选用本县东北一带农村饲养的一种“安福米猪”。它的制作历史远于金华火腿。整腿形如柳叶,腿身饱满,精肉鲜红似火,肥肉洁白晶莹,表皮呈棕色或桔红色,瘦肉占75%以上,醇香四溢。是烹制佳肴的上乘原料。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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