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说道,“请。”
周明请几位客人进屋。
餐桌上,摆了一道菜,海带炖排骨。
金银蹄还在炖。还要炖半个小时左右。
周明说道,“几位客人,请稍待一会儿,我去多煮点饭,再做几道菜。”
李世民说道,“主人家请自便。”
周明把煮好的饭盛出来。然后,再次煮上了三个人的饭。
又弄了两道菜和一道汤。一道蒸火腿片,一道韭菜炒蛋,一个鱼头豆腐汤。
半个多小时后。
一桌丰盛的菜摆上桌。
周明说道,“几位客人久等了。”
李世民说道,“主人家客气了。”
周明说道,“请坐。”
三人坐上桌。
周明拿了一瓶张裕橡木桶窖酿赤霞珠干红。红酒的瓶子被换掉了,换成了一个普通陶瓶。
周明给三人各倒了一杯葡萄酒,酒色呈石榴红色,说道,“各位客人请随意。”
唐高祖李渊就对葡萄酒极为痴迷。唐朝刚刚建立,百废待兴,国力微弱,连葡萄都只能通过丝绸之路的途径贸易而来。但唐高祖还是在这种情况下将葡萄榨汁,酿成葡萄酒,款待群臣。
比唐高祖更痴迷葡萄酒的是唐太宗李世民。
在唐初对外战争中,唐军曾在攻下西域诸国之一的高昌国(高昌国,正是最富盛名的“葡萄之乡”
:吐\1鲁番。)
时获得了一种特殊的葡萄,马乳葡萄。
《太平御览》中记载了唐太宗在宫苑里种马乳葡萄,并得其酒法,自己酿造起酒来(葡萄酒),请魏征等大臣品尝并提意见。唐太宗在赞美自己所酿的葡萄酒时写了一首《置酒坐飞阁》,
李世民开了这个头后,他的“镜子”魏征也加入了“葡萄酿酒师”的队伍,魏征比起李世民酿红酒,那是真的“非常努力”,酿酒很用心,偶尔也回馈唐太宗,唐太宗还成为了“品酒师”。有一天,“品酒师”李世民一首《赐魏征》点评了魏征的红酒:
“玉薤胜兰生,翠涛过玉薤。千年醉不醒,十年味不败”
。其中翠涛,就是魏征的“魏氏红酒”,可见评价是极高的。
两位皇帝亲自带头做宣传,葡萄酒才在唐朝迅速风行起来,最终影响了整个大唐王朝。
随着葡萄酒在唐朝的大肆风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嗜好葡萄酒。
很快,唐帝国境内就建立起来大量的葡萄种植基地。
山\1西的葡萄产业已经形成了独特的品牌效应和地域标志。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就曾经评价过“葡萄酒出太\1原”,
除山西以外,洛阳和金陵也是著名的葡萄酒生产基地。
大诗人王翰曾著有经典古诗《凉州词》。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坐在李世民两侧的程咬金和魏征快速的喝了一杯酒。然后,5道菜快速的试了一遍。然后,李世民才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眼睛迸出巨大的光芒,大赞道,“此等好酒。莫非天上琼浆。”
唐代的葡萄酒,肯定比不上现代。
葡萄酿酒法除了以上李世民和魏征的‘自主创新’外,民间采用的是“踏浆发酵酿酒法”、“酒曲蒸馏酿酒法”,踏浆即是碾碎葡萄,用葡萄汁单纯发酵,这是最基础的技术,西域人更干脆,牛羊碾过即可。
而酒曲蒸馏法,是将酒曲和葡萄汁一同进行蒸馏,
相比,现代酿红酒,所谓每一瓶优质的葡萄酒都离不开好葡萄,更离不开好的酿造工艺和方法,从葡萄品种的选择,一直到葡萄酒的贮存,好的葡萄酒用橡木桶陈酿。好橡木桶出好葡萄酒。
橡木桶在陈酿葡萄酒的过程中,桶内的丹宁、香兰素、橡木内酯、丁子香酚等化合物质会溶解于葡萄酒中,这些物质可以使葡萄酒的颜色更为稳定、口感更为柔和、香味更为协调。此外,橡木桶壁因具备通透性,因而可提高葡萄酒的澄清度。
狂热的葡萄爱好者喝到现代的精酿的葡萄酒,那还得了。
李世民露出陶醉的神情。
过了一会儿。
李世民拿起筷子吃菜。夹了一块蒸火腿片。颜色色泽鲜艳,红白分明,放进嘴里,细细品尝,鲜咸带甜,味道绝美。李世民不由赞道,“好吃。味美。”
蒸火腿片取金华火腿的上方来蒸。盐分很轻、肉质比较细嫩。可以说是整条火腿的精华所在。
程咬金和魏征也各自夹了一块蒸火腿片,放进嘴里。饮食简单的唐朝人哪里吃过这种美食。
李世民对周明说道,“此为何肉。”
周明回答道,“猪肉。”
李世民说道,“猪肉能有如此味道。如何制作的。如果是秘方的话,主人家不必说。”
周明说道,“无妨,取猪后腿,腌法,每腿拾斤,用炒盐四两,以木刻楦为人掌状掺盐,后用掌楦轻轻揉擦,四周兼到,俟皮面如绵,然后入缸,缸面盖以辣蓼竹匾盖之,待七日有卤,翻倒一转,令上下匀,再以炒盐四量,如前法,以手揉腌入缸,十日后,即用缸中原汁洗净,一一以绳缚定,挂悬风处,唯冬腌者不滴油。此为火腿。
一条火腿在自然条件下,贮存三四年仍能保持原有品质。3年腿品质最好,风味最佳。”
李世民说道,“制作方法如此复杂,难怪如此美味。”
李世民与周明交谈,魏征和程咬金两人不动声色,每人已经吃了5,6片蒸火腿片。
李世民发现了,龙眼瞪了两人一眼,两人把筷子缩回去了。李世民又夹了一块蒸火腿片,放进嘴里。
过了一会儿,李世民夹了一块猪蹄,猪蹄炖得软烂,放进嘴里,仔细品尝,“真是味美绝伦。”
李世民对周明问道,“此是猪蹄吗?”
周明回答道,“是。火腿的猪蹄与新鲜的猪蹄一起慢炖,”
李世民说道,“此道菜叫什么名字,”
周明说道,“此道菜叫金银蹄,得名于火腿踵颜色金黄,鲜猪蹄颜色银白。”
李世民说道,“好名字。此道菜有什么说法吗?”
周明回答道,“火腿的蹄部分为火爪和火踵,是皮骨最多肉最少的部位,盐分也是最低的,适合吊汤炖煮。与新鲜猪蹄炖煮,喝上一口咸鲜的汤,吃一块软糯有嚼劲的猪蹄,这简直味绝了。此外,此菜也是滋补养颜的极佳上品。”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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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此等好酒,莫非天上琼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