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元宇宙世界最常用的语言和文字叫做通用语,是一种由34个字母组成的拼写文字,但由于种族不只有人类的关系,各个不同的种族一般也都有自己专用的语言和文字,例如精灵语、矮人语、半身人语、侏儒语、龙语等等。
比较不可思议的是,我作为穿越者与当地人的交流并没有任何问题,而且我似乎可以自由切换任何一种语言,甚至所有的文字都可以轻松读写。
这种感觉颇为奇特,如同学会了自行车之后哪怕几十年不骑,也不会忘记一样,更像是成为了一种本能。
发现这一点后,我给我的部下拉芙娜唱了地球上的中文歌曲,据说在她听起来是被完美无缺的翻译成了通用语,歌词都非常的押韵,没有一点违和感。
但当她把歌词复述一遍后,我发现跟原歌词比起来有一点细微的差异,可能是为了翻译成通用语为了押韵所以自动做出一定程度的改变,原意倒是没有什么变化,所以如果仅限于交流倒是无所谓。
而这种能力到底怎么来的,也确实让我很费解,因为魔王系统吗?
但仔细想想,魔王系统是在我答应成为魔王的同时才被激活,可在那之前我就已经能听得懂拉芙娜的话了,所以应该跟它无关。
暂时想不到任何靠谱的解释,所以我目前只能归结为穿越带来的一点‘后遗症’。
——摘自《魔王阿特拉斯的笔记》
PS:魔王陛下的歌声堪比声波攻击,不愧是魔王陛下。
——BY:拉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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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海极为广袤,且环境颇为复杂,拥有包括沼泽和湿地在内的多种地形,并非只是单纯的树林。
不过也正因为它过于广袤了,这片区域在任何地图上的标注基本都是‘文明禁区’。
在大树海的东侧,可以用紧挨着来形容的地方,则有一座叫做‘纳斯帕尔’的小镇。
从这里往北需要穿过大片的山脉,再往东则必须越过高地和荒滩才能到达文明世界,只有往南走大约半天的路程,才会到达一座还算繁华的沿海城市,可以说小镇所处的位置根本就是边边角角。
更惨的是,由于过于边缘化,就连商队基本都不来这里,镇上的人想要购买生活必需品,就只能去南方的沿海城市亲自采购,除了一小部分可能想要进入大树海冒险挖宝的冒险者外,几乎不会有人跑到这个小镇来。
按理说这么个地方,本就不应该有人定居才对,但如果把时光倒转二十年,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纳斯帕尔是精灵语的音译,原本的意思是‘最前方的哨所’。
二十年前暴虐之魔王还在的时候,他的魔王城就在大树海的深处,当时整个位面的所有凡人国度都感觉到了切实的威胁,他们花重金雇佣训练冒险者,并举国之力配备最优秀的武器和魔法物品,所有的补给和配套设施当然也都准备完全。
在这种大背景下,纳斯帕尔才被建立,它最初的目的也就是名字的涵义那样,是前往大树海深处的前哨站。
在当时每天都有成百上千个冒险者沿着长期踩出来的小路进入大树海前往魔王城,试图干掉暴虐之魔王,而全位面的人力和财力都汇聚至此,也等于是造就了空前的繁荣。
随着暴虐之魔王突然消失,各国在确认他真的不在了之后,也就没有必要继续把大笔财富花在这个地方,随着一个接一个的国家撤走资金,大批冒险者拿不到钱自然也就不会再来,小镇也随之越来越荒废下去。
截止到目前为止,纳斯帕尔常住人口不足五千,而且还在持续的减少中,很多人活不下去了就只能选择搬家另谋他就。
不过既然过了二十年,小镇依旧存在,说明它还是有一丁点能吸引到外来者的优势。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春季的清晨还带着些许寒意,不过比起冬日的寒冷,春季的气温带给人一种清爽不燥的舒适感。
守城的卫兵打开城门,打着哈欠开始一天的站岗工作。
纳斯帕尔虽然是个小镇,但由于用作对抗暴虐之魔王的前哨工作,拥有高达二十米大型城墙,且整个小镇的成五角形,据说是当时建立的时候为了方便布置保护性的法咒才这么设计的。
小镇内原本囤积了大量的生活物资和守城设备,所以别看小,论防御能力,比起真正的坚固要塞也毫不逊色。
当然,时至今日,这些防御布置就没什么卵用了,又因为资金问题,连守城的卫兵都被一个个辞退,现在的卫兵基本跟城管没什么区别。
随着太阳的逐渐升高,挂在枝头和草叶上的露水逐渐被蒸干,本应几乎没什么外来人的纳斯帕尔,在今天却相对热闹了几分。
其中一个城门前早早有人搭起遮阳的帐篷,并摆上桌椅等办公用品,同时也有不少人围在那里,似乎是有什么事。
就在这个时候,小镇外紧挨着大树海的树林中,有个身披灰色斗篷的旅行者拨开挡路的藤蔓走了出来,他背着帆布背包,腰上挂着防身用的短剑,以一种标准的社会人形象出现。
随手摘下兜帽,看向城门的方向,像是自言自语道:
“这地方比预想的还要大啊,真的只是个小镇吗?”
“这里原本是用来作为对抗前魔王陛下的前哨,所以才会建造的特别坚固。”
拉芙娜的声音源自裴仁礼脚下的影子,这是她的一种天赋能力,能够在阴影中躲藏和移动。
之前给裴仁礼吃的面包,其实就是拉芙娜从纳斯帕尔买来的储备食品,她已经来过这里很多次了。
毕竟不管新的魔王是否出现,拉芙娜也是需要恰饭的……
不过她的活动半径也就仅限于此,没有到更远的地方去过,因为她必须时时刻刻都守着水晶球,避免新的魔王出现时自己不在旁边。
“遵照您的命令,属下昨天已经办好了手续,您直接前往即可。”
裴仁礼掀开斗篷,从内侧的口袋中摸出一根用红丝带绑起来的卷轴,拿着它朝城门前支起来的帐篷方向走去。
就像刚刚说的,纳斯帕尔还是有一丁点吸引外人来的吸引力的,而这个吸引力,其实是冒险者培训学校。
当年暴虐之魔王还在的时候,为了培养出足够多的合格人才,各国纷纷出资在纳斯帕尔兴建了诸多配套设施,作为培训人员的学校当然也在其中,即使现在小镇没落了,每年也还是有一些人回跑来入学。
原因很简单,暴虐之魔王的存在大大推动了冒险者这一职业的专业性,那种抗一把剑就敢自称冒险者然后跑去接委托的情况一去不复返了。
现在想要成为冒险者,需要持有资格证,这种资格证通常只有两种办法获得。
一是从冒险者学校中成功毕业,二就是通过严格的考核。
后者先不说考核的难度,光是手续费是一大笔钱,而前者虽然需要在学校里混两年才能毕业,但价格要便宜的多,还能学点实用的东西,所以也就成了第一优先选择。
裴仁礼需要情报,也需要能切实让自己活下来的办法,成为冒险者就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由于规范化和职业化,冒险者在几乎所有的国家中都拥有一定特权,即使暴虐之魔王消失了,这种特权也没有被完全取消。
想要尽快也最安全的了解这个位面以及多元宇宙世界,有冒险者的身份傍身将会省事儿不少,更何况冒险者学校也会教授一些专业技能。
说一千道一万,能打才是硬道理,不管怎么专业化规范化,实力永远是冒险者最优先事项。
所以去冒险者学校是能够学魔法或是学习武艺的,裴仁礼必须赶在下一次被丢进魔王竞技场之前,尽一切可能提升自己活下去的概率,所以在跟拉芙娜商量之后,她便推荐裴仁礼来冒险者学校上学。
简单的说,这里跟技校一个意思。
不过话说回来,纳斯帕尔确实是已经没落了,冒险者培训学校又不是只有这里才有,愿意跑到文明边缘小镇来的人还真不算多。
目测算上随性人员,围在城门口‘登记处’的人加起来也就上百个,这种学校还能经营多久不怎么能抱有期待。
没办法,拉芙娜只来过纳斯帕尔,不清楚更远处的城镇,所以裴仁礼也就只有一个选择了。
他披着斗篷,轻轻松松就混入到人群当中。
话说尽管从拉芙娜嘴里得知这个世界并不是只有人类,但亲眼看见跟听说还是有点区别。
除了奇幻故事中经常有登场的精灵和矮人外,裴仁礼还看到如同一个正常人等比例缩小到一半大的半身人,手臂和头部异常的大,身材却很矮小的侏儒,以及头上长着野兽特征的耳朵的半兽人,像拉芙娜那种额头上一对犄角的家伙也能看到不少。
甚至他还看见了一个如同人形的猫一样的家伙,并不是猫耳少女,而确确实实是一只猫被强行捏成了人形的斑猫人。
——福瑞控狂喜!
另外很多叫得上名字叫不上名字的种族也有一大堆,很是多样化。
尽管很新奇,裴仁礼也尽量没有露出太过好奇的样子,怕引起不必要的注意。
排队登记的人不算多,感觉也就不到五六分钟,马上就轮到裴仁礼了。
他向前一步,看到帐篷下面的桌子上摆着一个地球仪似的不明物体,并且这玩意还被放在一个与类似于机械打字机东西连接的托盘上。
“请把手放在这里。”
工作人员指了指‘地球仪’:
“我们测量一下你的能力”
来了,穿越故事的经典剧情!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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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走出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