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暴的欢愉,终将以残暴为结局。
这句话虽然出自莎士比亚创作的戏剧,但作品创作需要逻辑,现实却并不需要。也就导致现实远比创作更加荒诞、离奇以及魔幻。
多元宇宙世界。
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由无数大大小小的位面构成,每个位面仅保持基础法则不变外,都会有一些差异,顶多就是程度多寡的区别,有些相差过大的位面,感觉就跟到了外星球似的。
而就在奇葩多的无数位面当中,有一个平平无奇的地方。没什么很独特的法则,也没有不可替代的资源,平凡到位面旅行者都很少会光顾。
唯一值得一说的设定,就是这个位面拥有‘魔王’。
没错,就是印象中作为反派大boss的魔王。
最初这不过是一个称呼而已,仅仅只是反抗者的一个措辞,跟单纯的口嗨没什么区别。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将所有能威胁到位面的存在都称之为魔王,从单纯的称呼变成了类似于职称的存在。
而魔王,也并没有辜负了这个名头。
在漫长的历史中,有试图统一世界的魔王,有率领怪物摧毁文明的魔王,甚至有魔王击碎了神明的荣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魔王并不只有一人,每当前一个魔王消失,过不了多久就会有新的魔王出现,也不知道这个位面到底被上了什么buff。
现存记载的最后一任魔王,是一个自称暴虐之魔王的家伙,听名字就知道肯定不是什么善茬。
但他突然在一夜之间消失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没人知道他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也没人知道他到底去了哪,但可以确认的只有一点,那就是自从暴虐之魔王消失以后,整整二十年再也没有真正的魔王出现。
按理说这应该是一件好事,但暴虐之魔王消失以后,一则预言开始流传开。
‘在一个仿佛能撕裂天空的暴风雨之夜,新的魔王将会自域外降临’
无法查明这则预言的来源,它却流传的极为广泛,从南到北、由西向东,也从达官显贵到平头百姓,乃至少有与文明接触堪比野人的部落之中都听说过魔王降临的预言。
只是预言最让人难受的不是不准,而是说的过于模糊不清。
没有提及时间,也没有注明地点位置,仅有一句‘暴风雨之夜’,根本无法锁定到底在哪,也不知道何时会发生。
这让自从暴虐之魔王消失的二十年里,有很多人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自称魔王,结果全都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家伙。
大树海,这是一片极为复杂且广袤的原始森林,单单从名字上就能看得出它确实大的夸张,不仅被冠以‘海’之名,前面还加了个‘大’。
来自南方大海的水蒸气撞上了高耸入云的山脉,不断的在天空中堆积,暴雨自然如同开闸泄洪般从天而降。
雨如悬绳,咆哮的风吹过山间的碎石和孔洞,发出低沉的呜呜声,像是巨人的嘶吼。
又是一个暴风雨之夜,这在大树海极为平常,也正因为经常有强降雨,所以才造就了这片被称之为大树海的森林。
不过暴风雨的威仪却无法影响到树海深处紧挨着山峦下方的一处洞窟,它曾经是暴虐之魔王的魔王城所在。
昏暗的房间内,蜡烛的火焰轻轻摇曳,任何风雨都无法吹进来,因为这里被强力的魔咒所保护。
紧挨着蜡烛,一个女性站在那儿。
她很年轻也很漂亮,本应走到哪都应该受到男人们的追捧,现在却独自一人,宛如石像般一动不动,盯着不远处摆在桌面软垫上的水晶球。
不过用‘一人’这个措辞其实不太准确,因为她尽管看起来很接近人类,头顶却又一对弯弯的犄角。
——轰!
尽管风雨会被魔咒阻挡在外,但雷霆发出的巨响并不会被完全遮蔽。
自从暴虐之魔王消失,她就一直在这儿等待,每当暴风雨之夜便总是死死的盯着水晶球,即使是震的耳朵微微发麻的滚滚雷声,也没能让她眨一下眼睛。
时间已经进入后半夜,频繁光顾的暴风雨也逐渐逼近了尾声,刚刚那刺耳的炸雷,不过是最后的倔强。
紧盯着水晶球,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波动的女性心底泛起一丝失望,但这也习以为常,整整二十年过去了,加上大树海还是个经常有暴风雨关注的地方,失望的次数太多也就不怎么报以期待。
但当雷声一点点消失,已经失望的她看到面前的水晶球突然亮起一层细密的光芒。突如其来,又从未有过的变化让她激动的向前一步,难掩心中的雀跃。
细密的光芒在眼前快速凝聚、成型,像是有什么实体在光芒中慢慢浮现出来。
他是个青年男子,坐在白玉般王座上,一只手托举着不知有什么作用的魔法物品,另一只手轻轻的遮挡在鼻子下面,在昏暗的烛光中,只能看到紧抿的嘴唇所勾勒出若隐若现的弧度。
他的服装很简单,可那细密的面料,即使是技艺最精湛的织工都难以复制,哪怕是看似平常的染色工艺,也完全超出了本位面的技术水平。
魔王,新的魔王自域外降临!
心跳的速度骤然提升,常年等待这一刻的她感到轻微的眩晕,手心都跟着出汗了。
她已经无数次的想过当新的魔王出现时自己应该如何与之交流,但等真到了那一刻,脑子里却一片空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直到对方冷静且空洞的目光转移过来的时候,她打了个寒颤,终于想起了自己的职责。
嗵的一声,她急忙半跪在新任魔王面前,虔诚的低下头用最恭敬的口吻道:
“您终于出现了!”
以前考虑过的预案完全被抛之脑后,当新的魔王真的以预言中的形式出现时,她只能说出这样一句话,声音都因为过于激动而多多少少有些走形。
而像是凭空从水晶球中出现的‘魔王’则极为淡定,稍稍收回一只手,沉稳低沉的声音颇为严肃的回应:
“有纸吗?”
“.…..”
–‐‐——–‐‐——
裴仁礼,一个很普通的人。
长相很普通,家境很普通,上学时的成绩也很普通,顶多就是性格比较跳,让学校的老师很是脑壳疼。
长大以后也没什么特别之处,不管是跟他交好的朋友还是见面不久的人,对他的评价大概都是一个挺乐观向上的小伙子,也跟大多数当代青年一样,没事的时候喜欢打游戏,连兴趣爱好都很普通。
唯一要说跟一般人不太一样的地方,就是他除了亲爹亲妈之外,还有干爹和干妈。鉴于他们暂时还没有孩子,拿他当自己亲儿子相处,裴仁礼从小就享受着双倍的母爱和父爱长大,连过生日时的礼物都是双份的。
当然,调皮捣蛋的时候挨打也是挨双倍。
初次认识裴仁礼,感觉他从头到脚都普通,名字中的仁礼,代表仁义有礼,加上姓就变成了裴仁礼。
然而实际上,他的名字并非字面的意思。
孩子出生肯定得想名字,很多家长在孩子出生之前就会想一大堆,但裴仁礼的亲爹是典型的胸无半点墨,从学校毕业以后学到的东西基本全都还给老师的类型,九年义务教育的漏网之鱼。
这就让取名的问题非常有难度,偏偏家里人还非要让他自己想,不许花钱请人起名字,逼的裴仁礼的亲爹都想拿随机姓名生成器敷衍了事。
而裴仁礼亲爹的挚交好友,也就是裴仁礼的干爹,一样想了半天憋不出半个屁。这哥俩对起名的事儿可谓愁上愁,才下眉头……又开始猛挠头,卧龙凤雏了属于是。
所以孩子都从医院带回家了依旧没起名字,也让裴仁礼的亲爹饱受家里的指责。
比如你身为孩子他爹,居然连个名字都想不出来?
甚至有段时间一度想要直接起名裴元庆,因为裴仁礼他爹只知道这么个姓裴的名人,但仔细想想裴元庆的结局可不咋样,似乎不太吉利,这才作罢。
好在他没这么干,否则将来等孩子长大,肯定还得再改名,不然等上学八成会被同学嘲笑到自闭。
但没起名字,户口怎么上?总拖着也不是个事儿啊。
这种情况直到裴仁礼他爸坐公交车去买婴儿用品,因为整天被要求给孩子起名,他爹满脑子都是各种不靠谱的想法,连公交车开过站都没注意到。
也就在这时候,偶然间听到电子音报站‘培仁里到了,下车的乘客请到后门下车’
裴仁礼他爸犹如醍醐灌顶,顿时开了窍,当场灵光一闪或者说脑子一抽,顿时有了主意。
于是他就叫裴仁礼了,玩的是一个谐音梗,毕竟‘仁里’两个字有点意义不明,该成了‘仁礼’感觉像样点。
其脑洞堪称当代取名界的意难平,每当有人知道裴仁礼名字的由来时总会无语凝噎,以一种这孩子真惨的眼神报以同情……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1章 马桶上的魔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