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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试探(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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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aukusta。

马来语翻译成国语就是麻风岛的意思。

麻风病是一种有着3000多年历史的传染疾病。

患者全身长满鲜红的斑疹。

随着病情的加重,他们会毛发脱落,肢体萎缩,身上出现水肿或瘤癍。

同时麻风病的致死过程又很长。

得这种病的人因病致残、毁容,外貌变得“人不人鬼不鬼”。

他们被人嫌弃,遭到驱逐,被迫与正常的社会断绝联系。

中世纪的鹰国国王曾颁布正式的法令,禁制麻风病人出现在教堂和城市街道,一旦被发现将被驱逐出城市,而且麻风病人不能立遗嘱,不能享有财产继承权,甚至不能提出法律诉讼。

那时欧罗巴的麻风病院有19000多家。

对于确诊的麻风病人,有一整套完整的程序安排。

他们会被要求站在挖好的墓地里,有神父做弥撒,有传教士铲土,象征着此人在人世间的生命已经结束,然后病人的财产将归麻风病院所有,余生都只能在麻风病院中渡过。

相当于是变向的终生监禁。

在华国历史上,汉代也有专门收容麻风病人的地方,疠迁所。

总之得了麻风病,就相当于成了一个苟延残喘的“活死人”。

上个世纪,曾有人在东南亚搜罗麻风病人。

据说那些病人都被带到一座无人的小岛上,接受当时最先进的医疗方法治愈疾病。

当时有很多麻风病人主动报名上岛接受治疗。

但是被带走的人,后来都没有再出现过。

那时正值战乱,麻风病人又是被孤立的群体,事件的真伪无法证实,相当于是个传说。

传说中能够治愈麻风病的岛,就叫麻风岛。

这是斩风所讲述的这座岛和这个医院的来历。

关于医院下面这座隐藏的“祭坛”,斩风也一无所知。

结合眼前看到的尸骨之山,我们猜测麻风岛的传说有真无假。

只是那些上岛的病人都被骗了。

他们可能接受了治疗,也可能根本就不存在治疗这件事。

总之,上岛的麻风病人最后都化为白骨,成了深埋地下,永不见天日的祭品。

至于祭祀的是什么,是不是祭祀成功,我们也不可能知道。

我可以确定的是,这座深埋在极阴地穴中的祭坛里,没有任何灵魂的存在。

对这座来历不明的祭坛,还有它背后代表的教派,我没有一丝好感。

该逝去的东西,最好的结局就是安静的逝去。

再多生事端,也只会是祸不会是福。

我决定隐藏发现。

就当从来没来过这里,让这座祭坛继续深埋地下。彻底忘记这个地方。

我们三个人从原路返回了地上的坟场。

这一趟来去用了两个多小时。

留在医院里的人都以为我们神秘失踪了。

或者说已经死了。

我们再次出现时,阿翔和名媛妹还在做双人运动。

地点从楼上病房换到了楼下大厅。

这次阿翔吓尿了。

这小子多少有点做贼心虚。

我们不在时,阿翔是唯一能扛事的男人。

但是他根本没去后面坟场找过我们。

这段时间阿翔只做了两件事。

跟名媛妹“打扑克”。

逼霞姐带着孩子到楼上找手术刀给兔子开膛破肚。

“阿翔哥”还放话了,让霞姐赶紧想办法生火烤肉,等会吃饱有力气,就让霞姐和名媛妹一起伺候他。

不然今天晚上就要杀杀人、放放血。

不愿跟俗物计较的斩风都愤怒了。

我烤肉的时候,阿翔就开始接受改邪归正的人生再教育了。

丽萨恨无聊,临时客串了斩风的靠山。

斩风举着丽萨的枪,在丽萨的指使下看着阿翔做深蹲。

没有更多的花样,只要求深蹲动作标准不能停。

自始至终都只练这一个,效果却出奇的好。

阿翔一边哭,一边进行深入灵魂的反省。

这家伙在山崖上被海盗的枪声吓跑后,就已经决定破罐子破摔了。

他只想放纵享受,狂欢到死。

所以他带着名媛妹进山,发现这个医院后根本没带怕的,找个房间就直接开始做运动。

我们失踪了,他也只当我们已经死了,根本懒得多想。

名媛妹从我们回来之后,就很自然的完成了自我身份转换。

她把自己打造成受害者,就坐在醒目的地方不停的哭诉、咒骂阿翔是如何欺骗、强迫她。

其实我们都知道名媛妹也不是什么好人。

她跟阿翔只能说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大家都懒得点破而已。

丽萨没我这么大的度量,没过一会儿她就听烦了。

“滚到楼上去,看见你就烦!”丽萨教育名媛妹的方法同样简单、粗暴。

但我不得不说:“甚合朕意!”

两只兔子暂时安下了我们仓惶的肚皮。

回想过去的24个小时。

我们从恣意享乐的邮轮派对,一路经历了挟持、追杀。

现在能一个不少都来到这座山中医院里,也算不易。

在我的授意下,丽萨结束了针对阿翔和名媛妹的人生再教育。

他们俩得到了一些没什么油水的下脚料饱腹。

然后整座医院就陷入了沉静。

我们都累了,需要休息、需要尽快恢复体力。

丽萨提议轮流守夜,防着海盗趁夜搜到山上来。

这样的提议,大概也是基于祭坛中我们没有详谈的话题。

我否决了丽萨的提议。

让所有人都放心大胆的睡觉,明天的事等明天再说。

我躺在椅子拼成的硬板床上闭目养神,没有睡熟。

但这一夜没有任何事发生。

直到第二天的早上,婴孩儿的哭闹声打破了一夜的沉静。

霞姐的孩子发烧了。

温度很高。

可能是因为受到了惊吓,也可能缘于昨天逃亡路上的某一次冒险。

在我的带领下,大家开始了新一轮的投-票。

我提出的tou票内容让所有人吃了一惊。

丽萨也不例外。

要不要冒险到海盗的老巢里给孩子找药?

结果是全票通过。

阿翔和名媛妹那两票,是在丽萨的威胁目光下投出来的。

制定计划从来都不是一件难事,难的是具体由谁来执行。

首先排除掉的就是肌肉男阿翔。

这哥们儿在丽萨的教育帮扶下,人已经废了。

他的两条腿出现了水肿,上厕所都得扶墙挪着走。

霞姐肯定也不能去,她得照顾孩子。

剩下也就是我、丽萨、斩风和名媛妹了。

斩风提议由他和我下山找药,其他人留在医院里。

他的理由很充分。

从道理上讲,冒险的事得男人去做。

从实际情况出发,名媛妹没什么用。

医院这边需要有人保护,防备我们离开后海盗摸到山上来,还要防着阿翔趁我们不在出幺蛾子。

所以丽萨留下来最合适。

丽萨根本不鸟斩风。

“我没保护你们的义务,也没这个兴趣。”丽萨表明了要跟我下山的态度。

这次不管我再怎么使眼色,她也只当没看到。

或许是出于救子心切,霞姐主动站出来出了个折中的办法。

我和丽萨去找药,其他人留在医院。

看得出来斩风非常想跟我下山,但是面对霞姐的哀求,最后他选择留在医院。

下山之前,斩风再次找上了我。

“等你回来了就收我做徒弟吧?”斩风说,“你看我有恒心、有毅力,学习能力强,还特别有正义感,我现在就只缺能力了,你收我当徒弟我肯定不给你丢人。”

“听说过‘磨道’?”我问斩风。

斩风还真知道这个,他以前创作过关于“出马”的作品。

“磨道”是出马仙立堂口前,都要经历的一个过程。

这个阶段是出马弟子一生中运气最低谷的时候。

破财、坏事、生病,都是常规操作。

因此而家破人亡,孤苦贫瘠的不再少数。

很多弟子都是在厌世的情绪中,立起的堂口。

这就叫破而后立。

只有彻底磨碎一个人正常的生活信仰,他才能坚定的信奉堂口的仙家。

我拿出马仙举例子,是因为出马仙的知名度高,人们都有所了解。

而且出马奉仙堂这一路求仙之法,也确实很有代表性。

我想让斩风明白,别管修哪家哪门的法。

真正修法有成的人,没有一个是心甘情愿的。

哪个都是经历了三灾六难,被逼无奈才走上的这条路。

佛家让人抛却世间凡俗。

儒家让人胸怀天地至理。

道家追求自然,追到最后也就没有了自己。

人活着就是得有七情六欲的牵绊,没有了这些,人也就不像人了。

这其实是条有去无回之路。

我,亦如是。

当初大学毕业时,不说事业有成,哪怕稳稳当当做个打工人,我也不会回门头沟。

靠一腔热血去寻仙求道者,往往难有好下场。

斩风的执念很深。

我这番掏心窝子的话,他大概没听进去。

依旧执拗的认为这些都是对人心的考验。

我直白的告诉他,失去就是失去,等失去一切的时候,是不是通过了考验都不重要了。

面对斩风的执着,我放弃了劝说。

反正我是不会收他的。

要不是冒出无名鬼这档恶心人的事,我可能真会听小卉的劝说,改行干别的。

老婆孩子热炕头,才是我之所愿。

我是急着出火坑的人,绝不可能再拽别人进火坑。

下山出发前,我把缩在角落里混平安的名媛妹拉了出来。

胡扯的理由是担心斩风让狐狸精给“吃”了。

这个扯淡的理由肯定没人会信。

信不信的无所谓,反正我本来就是在搞事情。

我们一路下山走的很快。

到了山脚下名媛妹已经被累的站不来了。

但是丽萨还是硬拖着她进了丛林。

丽萨说走丛林比较安全。

我知道她是要甩掉名媛妹,把祭坛里没说完的话题聊明白。

丽萨昨天就提议先灭海盗。

计划得当,配合默契的前提下,我和丽萨暗中出手的确有这个把握。

哪怕先把身边这几个闲人都安置好再出手,照样行得通。

等解决完海盗,想办法跟外面取得联系,大家各奔东西,我们直奔狮城是最好的结果。

但我却选择陪这帮人磨磨唧唧闲耗。

丽萨说:“别告诉我,你是圣母心发作,这不是你的风格,不管你有什么打算,好歹让我有个心理准备,也方便跟你打配合。”

“你一直配合的挺好啊。”我对丽萨说:“我也没其他的打算,在邮轮上就跟你说过,我要放长线吊大鱼。”

丽萨点头说:“这点我想到了,你还在怀疑这些人里隐藏着杀手,不过我觉得你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我没看出霞姐、斩风、阿翔和那个绿茶婊有什么特别。”

“我的命现在很重要的,这是你告诉我的。”我笑着对丽萨说,“你的‘蝴蝶效应’能造成多大影响我管不着,可我的命只有这一条,我小心谨慎是对自己负责。”

“而且我觉得已经有鱼吞我的钩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一百四十四章 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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