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丑陋的男人在陈庆之手上根本不堪一击。
削断了他的一双手掌后。
这才冷冷的看着他说道,“一分钟内,消失在我面前,否则我会送你去该去的地方。”
“另外,我劝你最好不要跟姓段的联系,他保不住你的小命。”
在听到面前这人是来自清水阁之后。
那丑陋的男人就连哀嚎都不敢发出,慌忙点头,仓皇的回道,“我,我知道错了……”
“我保证不敢联系西北王……”
因为手掌被斩断。
剧烈的疼痛和大量涌出的鲜血,让他连说话都异常结巴。
如今在镐京谁不知道。
在大牛倒台后,清水阁袍哥顺势接管了所有下九流的产业。
虽然张启凌在明面上根本不承认。
也压根没有涉足彩旗的想法。
但人的名树的影。
谢眼镜俨然成为了镐京最大的地下皇帝,手下数百号小弟不少都是曾经的袍哥。
战斗力和凝聚力。
比上当初的大牛不知道强出了多少。
而即便是这样,谢眼镜在清水阁甚至都排不上名……
于是这丑陋的男人,抱着自己的断掌。
如同丧家之犬般用最快的速度逃离了现场,完全不敢生出报警或者通知段家的念头。
只想尽快逃离镐京。
不然万一被谢眼镜找上门了,便是十死无生!
罗彩玉此刻双眼迷离。
神情无比复杂的看着陈庆之。
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碎嘴的男人会像天神下凡般护在了自己的身前。
一些想说的话,却在药物的作用下无法开口。
“好了,没事了。”
陈庆之转过身,沸腾的杀气逐渐收敛。
尽量用柔和的语气说道,“你中的是盗门的迷药,休息会多喝点开水就好了。”
拿起被那丑男留在地上的小瓶子闻了闻。
陈庆之的眉头随即紧皱,“这种东西服用过多,是会伤到脑子的,如果真按照这种剂量,只怕你明天就会变成白痴。”
一边说,一边去给罗彩玉倒来了杯开水。
可这时陈庆之才发现。
她现在依旧是处在迷药的作用下,就连开口说话都做不到,更何况是自主喝水?
无奈之下。
两道面面相觑的目光相互碰撞在了一起。
她眨了眨眼,似在询问。
他眼角抽搐了几下,目光闪躲。
半晌后。
陈庆之先后尝试了用卫生纸,棉签,筷子……
可都没办法把水成功喂到罗彩玉的嘴里。
当下满脸黑线的说道,“这种迷药没有解药,只能通过口服大量的温热水才能化解。”
“你这张不开嘴,我实在是没有任何办法了。”
罗彩玉身体僵硬的坐在原地。
美眸中流露出的尽是楚楚可怜。
心中却在暗自吐槽。
大哥,你倒是把我的嘴巴撬开往里喂水啊!
我只是不能动。
不是死了好吗?
而见到她的这副模样,陈庆之的眉头已然拧成了一团。
好半天后。
才好像是做出了最艰难的决定,咬牙道,“算了,这次我吃点亏,以后记得补偿我!”
罗彩玉长长的睫毛忽闪了几下。
显然不太清楚。
这家伙怕是有点大病,不就只是个喂水而已,干嘛非要整得和上刑场一样?
随后脑海中闪过了一道亮光。
等等……
喂水?!
紧跟着就看见陈庆之端起水杯,大义凛然的含了口说在嘴巴里。
这个傻男人居然是想……!
念头还在脑海里飞速旋转。
一张带着成熟男子的气息的脸便凑到了罗彩玉面前,几乎要贴着她的鼻尖。
耳边轰隆一声。
当温热相对,她的大脑就只剩一片空白。
此处省略十万字不可描述会被封书的剧情……
半个钟头后。
足足七大杯水被喂下了肚子。
罗彩玉只感觉到胃里一阵翻涌,紧接着没忍住就发出了“嗝”的一声。
此刻已是满头大汗的陈庆之总算长舒了口气。
擦了把额头上的汗道,“总算是打出嗝了,迷药的劲道差不多也应该被水溶解了。”
话音刚落就感到背心一阵发凉。
回过头就只见到罗彩玉那双快要杀人的眸子。
陈庆之淡淡的摆了摆手,“遇到这种事,就算我们各有立场我也会帮忙的。”
“你不用感谢我,还是好好想想要怎么回去跟你家西北王说吧!”
还以为她的恨意是对赵庆跟段迎花。
陈庆之在心底只想尽快打探出阿六的下落。
这么大的救命之恩。
不会没想着要报答吧?
却没料到罗彩玉一声尖叫,便猛地朝他铺了过来,“王八蛋,那是我的初吻,老娘跟你拼了啊!”
陈庆之满脸茫然。
特别是在听到初吻两个字的时候。
端着水杯也跟着“嗝”了一声,任凭罗彩玉挂在他身上又啃又挠,半天都没回过神来……
23:21
坐在镐京的护城河边。
这个季节的气温早已回暖,晚风吹在身上只让人感觉凉爽而舒适。
罗彩玉将手里的啤酒喝完。
不无豪迈的将酒瓶用力的扔到远处砸碎。
扭头看向陈庆之问道,“你是不是不相信那是我我的初吻,觉得我这样出身彩旗的女人,就应该在那种地方待着?”
后者想也没想直接用力的摇了摇脑袋。
他是耿直嘴碎。
但不是傻。
身上到这时还在隐隐作痛的牙印和挠痕,都是在提醒他要稳妥回答。
这女人疯起来谁都拦不住!
“嘁,还白马探花呢!”
“敢想不敢承认是不是?”
不屑的瞥了他一眼,罗彩玉随即又打开了一瓶啤酒,仰头便咕咚咕咚的灌下了肚子。
当二氧化碳伴随着酒气涌上。
她这辈子第一次在外人面前毫无形象的又打了个酒嗝,“别以为我不知道,自从你第一次见我,知道我是彩旗出身后,就一直打心眼里看不起我……”
“呸!狗男人,老娘需要你看得起吗?”
连续喝了将近一件啤酒。
罗彩玉明显有些上头了。
陈庆之哑然。
事实的确如罗彩玉所说,这话他没办法昧着良心反驳。
不过想了想,还是沉声说道,“其实算不上是看不起,就是觉得好好的姑娘不应该进彩旗,而且……”
趁着几分酒劲,他才开口道,“外人很少知道,在我们清水阁你可以不尊重张爷,但有一个女人容不得外人说她半点不是。”
罗彩玉自嘲的笑了两声,“这女人除了是你们老板娘,还能是谁?”
不曾想陈庆之肃穆的摇了摇头,“她叫海莉,跟你一样是出身彩旗。”
“但在我们心里,他永远都是最值得尊敬的人!”
罗彩玉闻言。
醉酒后迷离浑浊的眼神瞬间绽放出了灼灼光华……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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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初吻?她是最值得尊敬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