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如歌想扑过去抱抱她,抱抱自己的姐姐。
哪怕他知道这只是一场幻境。
因为这是他唯一拥抱她的机会。
可是,他的身体没有动,就那么泰然自若的坐在沙发,穿着牛仔裤的长腿随意撩着二郎腿。
“还不错。”
这随意、甚至敷衍的回答,却是让盛如歌记忆犹新。
这是他和姐姐最后一次见面,这是他们最后一次交流。
说完这句话,姐姐就该去赴“姐夫”的约,然后穿着一件从未见过的红裙子,死在夜色酒店。
连她肚子里面的孩子都被活生生挖出。
“嘻嘻,那我走了啊。”盛清歌说着,摇了摇手。
盛如歌感觉到自己手抬起,随意的摇了摇,连一句“路上小心”都没有说。
因为这对于那时候的他来说,只是一场平淡的分别,他们很快就会再次见面的。
那时候的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这将是永别。
可是!现在的他明明知道了啊!
哪怕是幻境也好,让他弥补一次错误吧!
让他把姐姐留下来吧!
既然是幻境!那就让他沉浸在里面,不可自拔吧……不要把他活生生撕裂成两半!
可是,无论盛如歌怎么呐喊,门都被关上了,耳边是越来越远的脚步声。
啊啊啊!
盛如歌失声大喊,他不断的努力挣扎,想去挽救自己的姐姐。
可是这具躯壳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坚不可摧的囚笼。
他只能被困死在里面,无能狂怒,歇斯底里,最后一点点绝望蔓延。
来不及,来不及了……
他已经绝望,所以听到姐姐死讯的时候,他无比的淡定,或者说,无比的死寂。
这具身体却是第一次听到姐姐的死,怀疑,懊悔,愤怒,绝望,悲伤,负罪感,五味杂陈。
盛如歌再次被活生生的撕裂成了两半。
如果那时候他对姐姐关心一点,陪着她一起去,或者给姐夫打个电话确认一下也没有这件事,事情是不是就不会变成这样子了?
假设他做点什么……什么都好……
只要,他别坐在沙发上轻描淡写的,和姐姐告别就好。
盛如歌再次从旁观者角度感受了一番自己的绝望、悲伤,以及……从未对别人表露过的负罪感。
在他看来,姐姐的死亡,自己是有责任的。
因为他本来是可以阻止的。
盛如歌对标了那些裙子,买了自己能穿的类型。
第一次看到镜子中穿着红裙的自己,他仿佛看到了姐姐。
——“怎么样?我这套衣服好看吧?”
过去的盛如歌捂住脸,泣不成声。
而盛如歌的本体却只是微微抬起头,止住了快流出来的眼泪。
那一天后,盛如歌成了盛清歌。
有时候他恍惚间都会觉得,姐姐并没有死,还活在自己体内。
尤其是,无意间看到自己的倒影时。
盛如歌的扮演非常成功,就像慕柯都没看出他的真实性别一样,很多人都没有看出来了,但是……前提是他别进公共厕所。
每次进厕所,他都会听到口哨声。
一开始他选择了忍耐,但是随着这种事的频发,他没忍住……
因为盛如歌长了一张女人脸,所以从小到大受到了排挤并不少见。他为了保护好自己,去学了一点防身手段。
而他也用这种手段,教训了其中一个对自己吹口哨的“流氓”。
他并没有杀死那个“流氓”,只是废了他一只手。
再来一次,他也没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可是,这次,他看到了,“流氓”被废后,遭遇了什么。
“流氓”是厂里的一个工人,靠手吃饭。
现在他的手废了,工作也丢了。
他没有文凭,找不到除了苦力外的其他工作,妻子不断抱怨他的无能。
等到家门口实在没有了口粮,老婆一个人的工资撑不起这个家的时候,就到了散伙的时候。
老婆带着孩子走了,而他从高高的楼上跳了下去。
看着那个人摔下,看着血一点点弥漫开,盛如歌突然发现……自己又错了……
实际上,那个人真的很那么过分吗?
他只是吹了口哨而已,又没有对自己动手动脚,自己为什么要废他一只手?自己忍一下,这件事不就过去了吗?
为什么?为什么自己要那么极端?
为什么……无论自己做什么,最后结果……都是害死人?
姐姐也是,这个人也是……
假设那时候他不这样子做?
事情是不是就会发生改变?
应三月再次回到了自己的成年礼上。
就像他说的,他已经对应季桃毫无感情了,所以当他对着众人宣布,要娶应季桃的时候,他只觉得心里面恶心。
可是,他偏偏无法阻止这一切。
这个幻境只是让他被动的看着这一切。
明明已经知晓未来,却无法改变……
呵呵,他会在乎?
这种幻境真无力。
成年礼后没有多久,他去了孟规一高,认识了王磊。
现在想来,应季桃应该就是这个时候,和应二月交缠在了一起。
无所谓了,真的无所谓了,他真的已经看开了。
过往的一切,他都不会再在乎了。
可是,当他遇到那个女鬼时,一直被他努力遗忘的事,再次掀开血淋淋的一角。
应三月曾经对慕柯说过,孟规一高变成鬼校,和他是脱不开关系的。
因为当初是他放走了宇文鸥的女儿,间接害死了一部分学生,以及……宇文鸥。
他在知道真相后,超度了宇文鸥和宇文鸥的女儿的鬼魂,却唯独放过了后来的罪魁祸首——吕茂。
因为那个时候的吕茂并没有做任何恶事。
可是吕茂拿到了他留下的,记载着残破复活仪式的书籍,他为了复活妻女,开始不断制造杀孽。
受害者中有他的好友——王磊。
王磊死得很惨,他的骨头被制造成了,他生前最喜欢的乐器——二胡。
而且,到现在为止,他们都找不到他完整的尸骨。
王磊的悲剧并不是应三月希望看到的,但是……如果他当初把吕茂一起杀掉,或者注意一点,不留下那个残破的复活法阵,王磊现在应该已经还活着,他现在应该已经高中毕业,在上大学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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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 本可阻止,死亡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