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头花,不,现在再用美人头来形容有点不合适了,毕竟她现在不止有一个头了,而是有半截身体了。
“我们并不是亲姐妹,而是一个模特公司的。”
“模特?怪不得你们都长得那么好看。”
模特和明星一样需要极高的颜值和让人惊艳的身材,但模特的受关注度比起明星还是有所不如。
假设,金发碧眼的人头花生前是哪个明星,那慕珂很可能觉得眼熟。
“您嘴可真甜,”人头花照例的夸了慕珂一句才接着说下去,“我们这个行业,您知道的,竞争压力大。”
慕珂:不,我不知道。
“不谦虚的说,我是我们这个行业的顶尖模特,自然招惹了一些人的妒忌,其中就有她……”
慕珂猜到接下来应该就是鱼头鬼害人头花的剧情了。
“她在我的杯口上涂抹了毒素,然后给我和其他姐妹倒酒,因为毒没有下到酒里面,到时候死的只有我一个。但是我酒精过敏,接了酒也没喝,而是偷偷倒掉了。结果,她把我的空杯子当成是自己的,倒了酒,然后喝了。”
慕珂猜到了前头,却没猜到后头,这鱼头鬼的智商真是……一言难尽。
这智商,咱就别害人了好吗?
“警方调查后,确认她是杀人未遂然后意外自.杀,所以我也没有受到任何惩罚。但她固执的认为是我害死了她,她死后愤恨难平,由此产生了怨气。她为了报复我,同意了一个道士将她的头颅取下,做成大凶之物。”
慕珂看向鱼头鬼的鱼头,怪不得她长得如此怪异。
“那个道士是不是姓应?”
金发碧眼人头花摇了摇头:“我不清楚,但是我记得他的长相,虽然他年纪有点大了,但可以看出,年轻的时候应该长得还挺好看的。他穿着一身绣着银线符文的黄色衣服,有点像道袍,但绝对不是道袍。”
“是不是和我身上的衣服很像?”鬼比人类更敏感,应三月听到这边有打斗声,连忙赶了过来。
他背后跟着盛如歌和冯雯熙,而王磊和咸鱼刘美娟留下看守穆可。
金发碧眼的美人动了一下她的半截身体,然后点了点头:“不仅仅衣服像,他的脸也和你有点像,看起来像是……”
“我爸。”应三月帮美人半截身接下后面的话。
“果然又是应家人。”慕珂现在都有一种感觉,做了坏事,而且本身有一定实力的天师,一定得姓应,否则就是假冒伪劣。
金发碧眼的人头花看着皱眉的一鬼一人,犹豫了一下,开口道:“那我继续说了?”
慕珂点了点头。
“那个道士得到大凶之物后,也满足了她的要求,他将我们全部残杀,身体埋在地里当肥料,头颅当成花盆种植人面花。”
据慕珂所知,人面花又称人脸花,和人头花是有一定区别。
“我的身体死亡,意识却活着,所以我感觉到自己一点点被吞噬、被取代。我像是鬼,却更像是地缚灵,不,假设地缚灵活成我这样子,怕是早就自.杀了。我等待着自己的死亡,却等来了老板。他救了我们,将我们带在了身边,帮助我们战胜人面花的意识。我们像是化蝶一般,从人面花变成了人头花。虽然不能说是如获新生,但是我们活了下来。”
慕珂皱了皱眉:“你们说的老板是顾辞?”
金发碧眼的美人笑道:“黎明鬼屋有无数个的老板,但我的老板只姓顾。”
慕珂道:“可是顾辞不是不能离开鬼屋范围吗?”
顾辞骗过慕珂一次,她自然担心有第二次。
金发碧眼的美人眼中闪过狰狞的恨意:“是的,因为那个恶毒的坏女人,老板再也不能离开鬼屋了。”
上次穆可偷偷来别墅时,被她看到了。
她马上喊上其他姐妹,试图把她吃掉,可惜被老板阻止了。
真是可惜啊……
下一刻,她脸上的微笑又变得自然,柔美起来,仿佛刚才满是恨意的并非她,她解释道:“老板救我们是四年前,他失去自由是三年前。请您别误会老板,他并没有欺骗您。”
她脸上笑容甜美,心里面却恨毒了。
三年啊!足足三年啊!
十六岁到十九岁本该是人一生最好、最肆意的青春年华,他却葬送在了这里!
假设没有穆可,假设没有这个坏女人该多好!
“实际上第一次见您的时候,我们还差点误会了您,毕竟您长得和那个贱人有点像。啊,抱歉,我不该拿她和您作对比的,她怎么配和您比。”
“误会也正常,我们的确长得……”
慕珂的话还没有说完,却被美人头急吼吼的打断了:“我们之所以能很快认出您不是穆可,是因为老板的眼神。他从来不会用那种眼神看那个贱人。那样子温柔,那样子……”
慕珂头皮发麻,强忍着才没有打断人头花的调色盘般的形容。
人头花并不知道老板表白已经被拒绝了,还在喋喋不休。
她生怕老板太过闷骚,什么都不说,错失了老板娘。
“那啥,你能继续说正事吗?”慕珂忍了又忍,最后实在忍不下去了。
她感觉自己像是参加了一场相亲,相亲对象没有来,但是相亲对象的妈妈极力推销着自己的儿子,把他吹得天上有地上无,仿佛慕珂再也遇不到像顾辞这样子好的人。
“哦哦哦,好的,我们说到哪里来着?”美人头虽然心急,但也知道自控,马上转移话题。
“说到在顾辞的培育下,你们从人脸花成了人头花……”
人头花突然兴奋起来,眼睛亮晶晶的:“说起来,您现在是黎明鬼屋的王牌员工吧?”
“你怎么知道?”
“我看手机的时候看到的呀!”
慕珂懵了:“看手机?”
人头花点点头:“对啊,没手机,没wifi,这日子怎么过啊?”
慕珂彻底愣住了,她一直觉得手机这种东西吧,实在和鬼怪不搭配,但是平心而论,闲得无聊的话,也的确需要手机上上网打发时间。
所以,这次去买新手机,也给应三月他们买一个?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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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 又是应家,我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