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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武长歌要写书(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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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武长歌还是抵住众人的热情,不得不将《蓝莲花》清唱了一遍。

可尽管如此,众人仍是听得如痴如醉。

直到武长歌一曲唱罢,他们还都站在那儿不断回味着。

武长歌见状,干脆也不走正门了。

径直从酒楼刚才被自己打出的大洞溜了出去,并很快返回了悦来客栈。

直到他出现在自己房间以后,这才算是重重的松一口气。

“呵,嘛呢?怎么跟做贼似的?”

由于早上出门前武长歌留下了不少银钱让王轩找人把墙上自己不小心打出来的窟窿给补上。

此刻呆在武长歌房间里的王轩在看到武长歌刚一进门就一脸如释重负的模样时。

他不由好奇的询问起了武长歌中间是不是做什么坏事去了。

“唉,我说我在别人坟头唱歌来着,你信吗?”

想到刚才自己就站在何二毛的尸体旁边演唱了一首《蓝莲花》,武长歌难免有些反胃。

匆忙来到桌子上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灌了下去,这才算是好受了不少。

“坟头唱歌?谁的坟头?城里也没有立坟的地方啊?!”

听到武长歌说他竟然是跑人家坟头上唱歌去了,王轩不由瞪大了眼睛,末了才想起。

丰阳城中谁家要是死了人,都会将坟立在距离丰阳城二十里地外的一座大山上才对。

因此他不由想到了什么一般,震惊的开口道:

“武长歌,你不会杀人了吧?”

“你是怎么猜到的?”

诧异的看了王轩一眼,由于这事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武长歌来到床边将怀中记载着‘掩日指’的牛皮纸塞到了枕头下面,这才接着道:

“是杀了一个人,这人你也认识,叫做何二毛。

我碰到他时,他正在一家酒楼中闹事,甚至还抢了人家不少银子。

本来么,我是没想杀他的,可你也知道,我刚成为修真者,自然力道控制的不是那么精准。

所以一个不小心,就只能送他去阎王了。”

“阎王?阎王是谁?唉,算了,管他谁呢!

不过既然是何二毛的话,那我只能说一句杀得好!”

得知武长歌竟是把何二毛给杀了,由于昨天自己才刚被对方打了一顿,王胖子不由拍掌叫好。

随后这才将手伸进了怀中,把武长歌托他找人修补房间墙面的钱都放在了桌子上,开口道:

“那什么,补墙剩的钱都给你放桌子上了,相信你这会也该累了,先休息一会吧!等吃晚饭时我再来找你。”

说罢,王轩摆了摆手便离开了房间,留下武长歌一人。

直到关门声响起时,武长歌这才苦笑了一番,走到桌前,打算将补墙剩下的银子都给收起来。

可就在武长歌即将触碰到桌上银子的那一刹那。

武长歌忽然停了下来,并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那就是随着自己成为左傲霜的亲传弟子以后,学费肯定是不用交了。

但演唱会,却无论如何都要举办的。

因为演唱会,不仅仅是为了钱,更重要的是能让更多的人听到自己唱歌。

从而为自己提供粉丝之力,提升境界修为。

可要按照外门长老狄垣的说法,修真者练气、筑基,不过也就是入门而已。

步入金丹期以后,真想要破丹成婴,所需的元力也将会是之前的百倍。

如果按照这种方式计算,那自己在进入到金丹期以后。

是不是最少得唱一百首《蓝莲花》,还得是让全城人都听到的情况下,才有可能积攒够用以突破境界的粉丝之力?

换做开演唱会,那得是一百场,亦或者是一千场,一万场?

正当他这么想着的同时,就看从他所在房间的四周,几十个发光的气团,穿过墙壁,缓缓的飘了进来。

之后很快汇聚在武长歌头顶,并形成了一个脸盆大小的光球。

而已经有过两次经验的武长歌,知道这是他刚才在酒楼中演唱《蓝莲花》所获得的粉丝之力到账了。

任由光球进入到了自己体内,并快速将其炼化,融入了自己的丹田之中。

然后武长歌就郁闷的发现,跟他之前猜测的那般,这几十人所提供的粉丝之力,压根没能让他的境界提升一分一毫。

那已经有三分之一都充斥着液态粉丝之力的丹田,更是没有任何的变化。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仅仅几十人提供的粉丝之力,对于现在的武长歌的境界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根本起不到任何的作用。

‘单凭演唱会这种单一的方式想要快速提升修为,这可不行。’

深刻意识到了,如果单想凭着开演唱会来提升境界并不现实。

武长歌不禁坐到床边思索起了,还有没有办法,让更多的人听到他唱歌。

可直到过去了好一阵儿,任凭武长歌怎么想,甚至想的头都疼了,他也没有任何的头绪。

心烦意乱之下,武长歌不由站起身子来到窗边向下方望去。

刚好,悦来客栈对面就是一个戏台。

此时此刻,碍于太阳还没下山,戏台上并没有人在唱戏。

而是有一名说书人在上面讲着大焱王朝的一些历史趣事:

“咱们再说这与咱们相邻的乐州城,那乐州城,有一清音宗,宗内都是女子,个个貌美如花赛天仙…”

‘清音宗吗?’

想到自己还答应苏如雪有时间会前往清音宗拜访,武长歌在听到说书人的话后,难免笑着摇了摇头。

但就在这时,武长歌脑海中灵光一闪,突然想到既然是因为别人喜欢,别人认可自己的歌声,才产生了粉丝之力。

那为什么自己非要局限于歌曲这一种单一的表现形式呢?

演戏行不行?

‘呃…演戏好像还真不行。’

想到这个世界,又没有电视机可以播放肥皂剧,就算有什么东西可以替代电视机,那也不是自己目前能够做到的。

武长歌郁闷的将演戏排除了在外。

那直播行不行?

‘这个好像可以,但是…’

由于自己目前能施展的画影术连个画面都投放不出来,武长歌只能也将直播先给pass了。

跳舞行不行?

‘跳舞倒也不是不行…可这和唱歌又有啥区别,再者说了,唱歌跳舞之间本来也不分家啊?’

将跳舞也给排除了在外,武长歌再一次陷入了思维上的困境。

‘要不,我也去说书?’

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自己没能抓住一般,武长歌又看了一眼戏台上的说书人。

这个时候,武长歌终于明白自己没抓住的是什么了。

那就是自己之前所产生的想法,想要获取粉丝之力,似乎都是一次性的。

甚至还都不如演唱的歌曲靠谱,最起码能有一定的传唱度。

而在以前他所在的那个世界。

要想扩大自己的影响力,获得别人的认可,甚至是名流千古,有什么是比写书更为靠谱的呢?

更重要的是。

书写完了,自己大名一署,岂不是意味着只要有人阅读,就会有源源不断的‘粉丝之力’进账。

到了那时,就算自己在家躺着,恐怕也能享受到被粉丝之力砸在头顶上的快感吧?

越想越是觉得兴奋,不过武长歌还保持着最基本的冷静。

因为在此之前,他首先要做的,就是确定别人听他说书,又或者看他写的书,会不会像他推断的这般,能够产生粉丝之力。

如果不能,那也就意味着,武长歌只能放弃幻想,老老实实的开演唱会了。

但要是可以的话…

“王胖子!”

觉得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武长歌冲出了房间,并敲响了王轩的房门。

“又怎么了。”

由于才刚从武长歌房间出来,听到武长歌这么一会功夫就在喊自己的名字后,王轩下意识以为武长歌又犯了和昨天相同的毛病,要逼自己听歌。

因此在打开房门以后,王轩在看向武长歌的眼神中都带有了一丝警惕。

“是这样,你帮我买一些笔墨纸砚来。”

一边说着,武长歌一边将出门时顺手从桌子拿的那些银钱又全都还给了王轩。

至于武长歌为何不自己去,则是因为,他实在不想继续抛头露面了。

毕竟随着《凉凉》和《蓝莲花》两首歌受到了城中百姓的喜爱,他一露面,指不定就会发生下午在酒楼时相同的情况也说不一定。

“害,纸和笔啊?我还以为你又要唱歌给我听呢!行吧,等着…”

从武长歌手中接过银钱,王胖子倒也靠谱,摇晃着肥胖的身躯便下楼去了。

而武长歌在王轩走后,则是回到了自己房间之中。

思索起了自己究竟该抄…该借鉴一下前世的哪一本书。

毕竟,自己上一世真正有印象的,无非也就是世人皆知的四大名著。

所以武长歌也只能开始从里面挑选起了自己所需要的,并很快将目光锁定在了《三国演义》上。

而之所以会选择《三国演义》,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红楼梦》这本书,太过凄惨,如果不是给城中的女子看,武长歌明显觉得还是《三国演义》受众更广一些。

而《水浒传》,则是一群家伙造反的事,身处大焱王朝的统治之中,就是给武长歌那个胆子,他也不敢写啊?

《西游记》就更离谱了,孙悟空大闹天宫,先不说其对错。

放在这个世界,那天庭可不就象征了天上的仙人,而孙悟空本人,可不就象征着众多修真者。

万一有人在看书看魔怔了,这么闹上这么一闹,武长歌觉得,西游记倒还不如水浒传呢!

相比之下,还是写《三国演义》最安全。

至于另外三本书以后会不会写,武长歌则是决定。

先等王轩回来,看看自己写的东西能不能让王胖子为自己提供粉丝之力。

如果能,那就等《三国演义》传开后,究竟会产生怎样的效果再做决定…

浩瀚的宇宙中,一片星系的生灭,也不过是刹那的斑驳流光。仰望星空,总有种结局已注定的伤感,千百年后你我在哪里?家国,文明火光,地球,都不过是深空中的一粒尘埃。星空一瞬,人间千年。虫鸣一世不过秋,你我一样在争渡。深空尽头到底有什么?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列车远去,在与铁轨的震动声中带起大片枯黄的落叶,也带起秋的萧瑟。

王煊注视,直至列车渐消失,他才收回目光,又送走了几位同学。

自此一别,将天各一方,不知道多少年后才能再相见,甚至有些人再无重逢期。

周围,有人还在缓慢地挥手,久久未曾放下,也有人沉默着,颇为伤感。

大学四年,一起走过,积淀下的情谊总有些难以割舍。

落日余晖斜照飘落的黄叶,光影斑驳,交织出几许岁月流逝之感。

第三十四章 武长歌要写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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