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食客都是老油条了,卤鸡都不晓得尝过多少回。
他们小小的金龙村,原先就有两家卤肉店,在市集上的生意一直都很不错。
村民们基本都尝过卤鸡肉的滋味,就算没钱去市场上买,他们也会在自己家里做。
有过常识的人都知道,卤肉做出来那是棕红色的,谁都没见过有紫色的鸡啊!
太超乎想象了,在场的顾客们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连王有德原先充满期待的脸,都瞬间垮了下来。
“什么情况啊,老板你是在忽悠我们吧?”
“我们在这等了半天了,就想着看你家新出的菜品呢,结果就等出来这?!”
“这鸡是涂了染料啦,都成紫色了,能吃吗?”
他们也不是不相信林觉,只是铁铮铮的现实摆在面前,一般人都很难理解这种脱离常识的事。
王有德内心更是无语至极。
他把他养鸡场品质最好的三黄土鸡,卖给林觉,就想着等林觉推出的新产品,能在金龙村一炮而红!
顺便也能带动他养鸡场的鸡的名气上来。
若是他的鸡口碑好了,外头的其他商户肯定也会慕名而来。
他的养鸡场销量就能上去了,钱财那也是滚滚来啊!
可林觉现在这样一搞,不仅他自己的卤鸡卖不出去,连带着,王有德家的鸡都要被人唾弃!
大舅此时都没脸见人了,听院子里的这些顾客们愤怒的质疑声,他都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得了!
林觉听见食客们的质疑,倒也并不觉得奇怪。
之前他在朱广明,还有老爸老妈等人面前,都展示过这种乡巴佬卤鸡。
用紫色小八角做出来的卤鸡颜色,的确是与众不同。
他也思考过,要不要通过一些手段将卤肉的颜色,改成普通卤肉的棕红色?
颜色变得正常,的确会减少很多质疑之声,让乡巴佬卤鸡更加好卖。
但同时会缺少一些特色。
人的记忆,就是倾向于记住一些“与众不同”“有特点”的存在。
倘若他的乡巴佬卤鸡做出来,跟其他卤肉店的卤鸡在外形上一模一样,那就很难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林觉特意不去改变卤鸡肉的颜色,就是想给顾客们留下一个“记忆点”!
让这一抹紫色,成为他家卤鸡肉的特色!
面对众人的质疑,林觉不紧不慢地从架子上取出一只卤鸡,将它劈砍成小块之后,盛放在大盘子里。
他自信满满地跟在场顾客说:“今天是我家乡巴佬卤鸡开卖的第一天,我给大家发发福利!这一盘卤鸡,送给大家免费试吃!”
他的话音一落,众人瞬间哗然。
林觉可真是豪气啊,这一整只鸡,少说也要个五六斤吧,就这样免费送出去了?
原本还不敢行动的众人,此时都开始蠢蠢欲动。
免费的东西谁不要啊,就算这鸡颜色那么古怪,可它的味道闻着很香啊!
林觉都敢直接让人试吃了,这就证明他对他家卤鸡的质量,那是充满自信的!
不自信的商家,根本不敢让人随便试吃。
不过就算想明白了这一点,他们也还是不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场上正僵持着时,原先在厨房干活的朱广明,听到了外头的喧闹声。
他擦了擦手走出来,看见这群顾客站着一动不动,都在交头接耳地议论什么,但就是不敢上来动手。
朱广明起了念头,林觉做的卤鸡肉分明很好,怎么就没人敢买呢?
必须要有人出面鼓动一下他们才行!
他立刻走到院子中间,自信昂扬地朝他们说:“大家根本不用担心,我朱广明敢向大家保证,这道乡巴佬卤鸡的味道绝对是一绝的!
我现在就在林觉家打工,要不是因为他的这道卤鸡,让我彻底地佩服,我也不会在他手下干活!”
朱广明的话,无疑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
在场的大部分人都知晓他的身份,知道他是金龙村里最好的乡村厨师!
请他做一顿酒席,都要花上百块钱的,乡村厨师这个职业,可比普通打工仔好赚钱多了。
他这样身份的人,居然会去给林觉打工?!
林觉只是一个刚刚开始做餐饮的小老板,生意还没做几天呢,就能招来这样的“大人物”?
可以猜测到,朱广明一定是看中了林觉未来的潜力,知道跟着他干,有前途!
连朱广明这样权威的厨师都说了,这道乡巴佬卤鸡很好,那它的质量也肯定差不到哪里去。
众人热火朝天地议论,不过几分钟,终于有人举手示意了。
“小老板,我来第一个试试!”
林觉看人群中一位大姐举了手。
大姐的面容瞧着很眼熟,原来是最初他下巷子吆喝茶叶蛋时,第一个从他这购买茶叶蛋的大姐!
他跟这大姐还真是有缘啊,要不是当初她积极给他打广告,他的生意,都不会有现在这样好!
大姐缓缓走到林觉身边,抓起一根竹签就插了块最大最肥的卤鸡肉。
她自然是相信林觉的手艺的,怎么说她也是林觉的“老粉”了,不可能连试吃个肉都不敢。
大姐在众目睽睽之下,果断地将肉塞进嘴里,吧唧吧唧嚼了两下后,双眼发亮地笑道:“太美味了!这肉也太好吃了吧!”
大姐吃完一块,又插了一块,看表情根本不像是在作假。
其他的人见到她的反应如此,也马上起了兴致,一个个拥挤地凑上前去试吃。
小小的院内又重新火热了起来,气氛迅速开始活跃。
“味道还真是不错啊!”
“真没想到这卤鸡看着奇怪,吃起来却是相当的好吃!比咱们村那两家卤肉店要好得多了!”
“吃过小老板的卤鸡才知道,天底下还有做得如此优秀的肉,要是价格合适,我肯定买一整只回去!”
人围得水泄不通。
林觉和几个员工都在努力地维持现场的秩序。
顾客们的舆论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连站在门口原本准备看林觉笑话的邻居们,此时也对现场的火热程度感到震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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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朱广明的话惊爆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