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里的冰淇淋此时已经冻得很扎实了,林觉用十几个保鲜盒将它们分装冷冻,这样可以减少冷冻的时间。
取出一盒打开,冰淇淋的颜色是粉嫩的马卡龙色,满满的少女心,用勺子一舀,质地细腻顺滑,闻着就是浓郁的浆果味和奶味。
小玥玥激动地在林觉跟前蹦跶,大大的杏眼盯着他勺子里的冰淇淋,努力地撒娇道:“粑粑,窝要次!”
林觉听女儿一喊才回过神,这小馋猫这么快就忍不住了,他笑着把勺子里的冰淇淋喂进她嘴里。
玥玥心满意足地咬下,冰淇淋在口腔里迅速融化,冰冰凉凉,又甜又爽,带着刺泡果特有的香气,吃完一口都是满满的享受!
根本不是小卖铺里那些,添加了各种色素和香精的廉价冰淇淋能比得了的!
小玥玥这刁钻的小舌头很快吃出了它的美味。
她呼出了一口冷气,笑嘻嘻地说:“好次!粑粑做的比外面买的都好!玥玥还想再吃一点。”
亮亮一看姐姐说好,他也马上凑上去讨要:“粑粑,我也要!”
林觉给他们准备了小碗和小勺子,分了一点给孩子们吃,他们拿到东西后,屁颠屁颠地跑到边上享用了。
姜瓷听到动静走过来关心,看小奶娃都在吃冰淇淋,她皱着眉头说:“不能给孩子们吃太多冰的,小孩子肠胃弱,很容易拉肚子……”
林觉知道老婆担心,连忙说:“我就给他们弄了一小杯,比外面卖的量都要少!自家做的没放各种添加剂,给孩子吃也健康!”
姜瓷听了觉得也对,她的目光落在林觉做好的冰淇淋上,粉红粉红的颜色,瞧着就特别有食欲。
她想起她小的时候,村里的小卖铺都没有卖冰淇淋什么的,想吃冰的东西,只能等小贩拉保温箱来卖“雪条”。
雪条就是最普通的那种冰棍,水里加糖,加色素,再插上一根木棍冻好就能吃了!
跟吃白水冻的冰块没什么差别,但在当时冰箱冰柜并不普及的年代里,对小孩子来说,就已经是非常新奇的零食了。
姜瓷都不知道多少年没吃过这些冰的东西,此时见到,竟然还有些怀念。
林觉看老婆站着不走,一直盯着他的冰淇淋看。
难道老婆嘴馋,也想吃冰淇淋了?
林觉迅速拿了个大碗舀了一大汤勺,还倒了些果酱淋在上头,将碗递到姜瓷面前,说:“老婆,这碗是给你的!”
姜瓷愣了下,说:“这是小孩子吃的,我还是算了吧。”
林觉硬塞到她手里:“什么小孩大人的,没有这种分别!想吃就吃,那就行了!”
姜瓷呆了呆,随后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她的笑容又甜美又治愈,林觉看得都入迷了。
“你这个人真是……说你什么好呢?每次都能让我接不了话。”姜瓷纤长白皙的手捂住了脸笑。
她嘴里虽是略带抱怨的意思,但内心却是轻松愉快的。
姜瓷平时老是摆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给人心防很重的感觉,但奇怪的是,她也总会被林觉的某些话,某些举动逗笑。
只有在他面前,她才能偶尔做回一次“小女生”。
林觉看老婆笑得开心,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对了老婆,早上我在山上采了点东西,准备送给你的的……”林觉拉上姜瓷的手,带她来到客厅。
姜瓷一脸茫然地跟他走来,却忽然瞧见了他的手里多了一束百合花。
洁白的百合花上还带着晶莹剔透的露珠,淡淡的花香沁人心脾,她捧在手里,闻着花香,感觉整个身心都放松了。
花束很大,她一只手都捧不过来,林觉在山上要找这么多百合花,肯定要花不少功夫吧?
他竟然为了自己,特意准备了花束。
姜瓷一想到他一个大男人在山上,为了摘鲜花走好多路奔波的情景,她就止不住的感动。
这是她第一次从林觉手中收到鲜花礼物。
作为一个女人,她自然也喜欢漂亮的花花,但过去生活都快压得她喘不过气来了,她根本没有功夫去思考“浪漫”这种东西。
林觉以前也从来不会细腻到送她礼物,更加不可能在路边见到野花时,还能想着采摘回来送给自己。
一想到这些,姜瓷捧着花,都不舍得放手了。
林觉看老婆一言不发,难免有些忐忑。
他试探着问了句:“老婆,你不会不喜欢吧?你要是不喜欢百合花,我就拿去喂给兔子吃!”
姜瓷连忙把花护在身后,红着脸说:“才没有呢!我很喜欢的……反正只要是你送的,我都喜欢。”
她的心脏扑通扑通跳得飞快,要她这个腼腆害羞的人说出这些话,太考验她的勇气了。
林觉闻言也笑了:“你喜欢就好。可惜咱们村没有花店,不然我也不会摘这些野花来送你。下次去县城,我找机会去花店买几盆月季,芙蓉花什么的在院子里种上。这样一年四季都能有鲜花可看了……”
林觉想起重生前,他经常在视频网站上,看到一些养花爱好者,分享他们设计的花园庭院。
繁花似锦,四季如春,有鲜花,有秋千,有池塘,有喷泉,一家四口闲着没事就能坐下喝茶,晒晒太阳。
简直是完美的悠闲生活!
若是能给家人们布置一个这样的花园,那肯定是一件美事!
不过想要动手设计,还得等他有钱在村里盖栋乡村大别墅再说,等房子盖起来了,花园再慢慢设计也不迟!
姜瓷去屋里取了个漂亮的玻璃瓶,将花插在瓶中,放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
她出来时,林觉已经带着冰淇淋,放在桌上贩卖了。
来买茶叶蛋的大多是大姐大妈们,她们对冰淇淋这种零食没有太大的兴趣。
不过有些大姐来买东西,顺便还带上了自家的小孩。
小孩子趴在桌边探头探脑,盯着冰淇淋流口水,又见到边上的玥玥亮亮吃得那么开心,他也忍不住拉扯他妈妈的裤腿撒娇。
“妈,给我买冰淇淋吃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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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只要是你送的,我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