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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这道乡巴佬卤鸡可真是神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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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广明在厨师这一行,也做了有二三十年了。

年轻时在县城的饭店里做厨师学徒,从在后厨里打杂,一直到跟师傅学习,学了四五年才自己出来独当一面。

他也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厨师,做过的,吃过的卤菜,不说一万道,九千道肯定是有的!

林觉做出的这道卤鸡肉的香气,却是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

他想起,他曾经跟朋友一起去广州的一家大酒店,吃过一顿非常奢侈的大餐,当时就有一道卤鸡肉,他尝过一次后,真的是念念不忘。

现在,站在林觉家的厨房门口,闻着那大锅里散发出来的蒸腾的香气,他又一次回想起,记忆中那道极品卤肉的滋味。

朱广明一直在厨房门口一动不动,他也不进去,就在那呆呆傻站着。

不出声,也不动作,僵硬得跟一块石头似的。

姜瓷站在他后方不远处,很迷惑地看着他。

叫他,他不动,让他来客厅喝茶歇息,他也不来!

姜瓷完全搞不明白,朱广明这大晚上的,突然跑她家来做些什么?

一开始气势汹汹的,整个脸臭得好像别人欠了他一百万似的,但他一进来,往厨房门口一站,表情又变得很微妙。

真要用一句话来形容的话,应该是兴奋到有些不知所措的状态。

林觉专心地烧火,根本不知道门口还站着个人。

过了会,两只鸡卤煮了一个小时,他把灶内的柴火撤出来,让锅里的鸡继续在卤水里浸泡一段时间!

这样才能让鸡肉充分的入味,达到近乎完美的效果。

他站起身,活动了下筋骨,一转头,突然见到一个中年男人站在厨房门口!

身子一动不动,跟具雕像似的,着实吓了他一跳!

直到他定睛一看,发现居然是隔壁的邻居,朱广明?

对方怎么突然跑到他家来了?

“朱大伯,你怎么有空到我家里来了?”林觉走过去说。

朱广明回过神,盯着林觉的脸,尴尬一笑。

他才想起,刚才他是在家,被儿子气得不行,一肚子的窝火,这才跑到林觉家,想跟他理论的。

结果吵架不成,他自己倒是被林觉做的这道卤鸡肉,给深深吸引住了!

虽然这卤鸡肉,只闻其香,不见其肉。

但单凭这味道,朱广明就已经自愧不如了!

他必须得承认,林觉这厨艺,的确比他要好得多!

或者说,对方的厨艺水平级别,已经跟他这种乡村厨师,完全没有可比性的!

这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差别!

朱广明叹了一声气,笑着跟林觉说:“小觉啊,以前怎么没听说,你还做过厨师?而且厨艺还那么好,真是深藏不露啊!”

林觉一听这话,也明白了朱大伯的意思。

原来对方是被他这卤鸡肉的香味,吸引过来的。

他转念一想也对,朱广明是一名老厨师了,做过厨师的人,对美食都会有一种“执着”,林觉完全理解这种心态。

“哈哈,确实做过几年。不过比起朱大伯的手艺,还是差得太远了!”林觉笑着,谦虚了几句。

朱广明听见这话,连忙拉住了林觉的手,说:“你可千万别说这种话,你的厨艺明明比我要好得多了!就这道卤鸡肉,我敢肯定,整个华城镇的卤肉店,都做不出你这个味道!”

朱广明情绪有些激动,他是真的欣赏林觉的厨艺。

年纪轻轻二十来岁,厨艺就能达到如此高的水平!

真的是逆天了!

朱大伯简直把林觉夸上了天。

林觉一看,对方也是个专业厨师,还是隔壁的邻居,彼此都是熟人了,就将他迎接进了客厅招待。

两人在长椅上对坐,聊起做菜的经验来,那也是滔滔不绝,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一开了话头,就聊得停不下来了!

十五分钟过后。

朱广明终于忍不住赞叹:“啧啧。你小子果真是个奇人!懂的东西,比我这个当了三十年厨师的人都多!果然是少年英才。”

朱广明连连称赞,内心震惊得不行。

他做了林觉的邻居几年,一直都以为,这小子是个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的年轻人。

好端端的,把自己家折腾得穷困潦倒,过后又承担不起,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的责任。

整天喝酒赌博,好吃懒做,搞得人不人鬼不鬼!

可现在看来,林觉绝对不是一个“不切实际”的人。

恰好相反,他是一名非常聪明的“生意人”!

还是一名做菜手艺,相当扎实的专业厨师!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朱广明相信自己亲眼所见的判断。

林觉跟朱大伯聊着聊着,都忘了时间,他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掂量着大锅里的卤鸡肉,差不多可以出炉了。

此时,已是晚上七点半,他们连晚饭都没吃,再等下去,孩子们都要饿哭了。

“朱大伯你先坐着,我去把锅里的卤鸡肉取出来!”林觉起身去了厨房。

朱广明紧随其后:“小觉,我来给你帮忙!”

他特别的积极主动,不肯错过,这个能见到他期待已久的卤鸡肉,最终成品的大好机会!

林觉掀开了锅盖,卤水浓烈的香气瞬间喷涌而出!

整个厨房都是热气蒸腾。

朱广明在边上给他打下手,取了大盘子过来一看。

他发现大锅里的卤水,居然是深黑的紫红色!

这颜色像极了茄子的外皮,紫黑紫黑的,特别的怪异!

更加让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卤好的鸡肉,居然也是紫色的!

整只鸡的表皮都是标准的葡萄紫,颜色实在是非常的古怪,倒也不是影响食欲,只是跟他过去见过的卤肉颜色,差别确实是太大了。

林觉将两只鸡取出,端到餐桌上放下。

这颜色怪异的卤鸡肉,很快引起了孩子们的围观。

姜瓷也好奇地站在边上,看林觉用干净的菜刀,将这鸡肉一片片分解下来。

两只鸡一顿饭肯定是吃不完的,林觉把其中一只大一点的鸡留着,用保鲜袋包好,放进冰箱冷冻!

准备明天回老家时,顺便带上,给老爸老妈尝尝鲜!

切开的卤鸡肉,里面也被染上了淡淡的紫色,就连鸡的骨架子,都裹上了一层紫黑。

从颜色上看,的确是让人不敢轻易动筷子品尝。

但单闻香气,却是令人食欲大开。

姜瓷手上拿着筷子,尝试着夹起一块,端详着说:“这颜色,真的挺特别的,倒是有点像乌鸡……就是不晓得味道怎样?”

她胆子小,还不太敢第一个品尝。

两个小奶娃也是站在桌边,目光炯炯地盯着肉肉,但也不敢下手去拿。

只有朱广明鼓起勇气夹起一块,先是观察了下颜色,随后放在鼻尖下闻了闻。

香味实在是让人口水直流,就算这卤肉“有毒”,有生之年能吃上一口这样的肉,人生也不算白活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直接将肉整块塞进嘴里咀嚼!

牙齿一咬开,各种香料的味道,就在口腔内爆炸开来!

肉嫩不柴,带着土鸡肉特有的清香,这浓烈的香料味又跟这鸡肉结合得恰到好处!

越嚼味道越香,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朱大伯严肃的表情渐渐舒缓,转而脸上带着充满愉悦的笑容,这竟然是一道,能带给人“幸福感”的食物!

他激动得,眼眶都有些湿润了。

回过神时,朱广明看着林觉长叹了一声,默默放下了筷子,说:“这道菜,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卤鸡肉。吃过你做的菜,我才发觉,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当了三十年厨师,却还完全不够格,称之为一名厨师……”

朱广明挺难过的。

吃完林觉的这道菜,他的自信心深深地被打击了!

原来他的儿子朱小宝,说的一点都没错。

林觉做的菜,真的比他做的,要好吃无数倍!

朱广明在林觉面前根本抬不起头,面对这样一位,年轻的天才厨师,他的那点骄傲,都被打击得碎成渣渣了。

他垂头丧气地从林觉家离开,路上却遇到,自己的老婆苏春梅。

苏大妈看他气势汹汹地离开,跑到林觉家里去,怕他一时冲动,跟对方打起来。

也就偷偷地想去林觉家看看情况,结果,却见到朱广明一脸颓丧地回到家,一副“怀疑人生”的表情。

苏春梅担忧地凑过去询问:“老头子,你没事吧?”

朱广明呆呆坐在长椅上说:“老婆,以后我不当厨师了。”

“你说什么?!”苏春梅吓坏了。

他怎么去了林觉家一趟回来,整个人都得失心疯了?

还说以后不当厨师了,那这个家怎么办啊?

他靠什么赚钱养家?

朱广明摆摆手,回屋躺下:“你别问了。我累了,先休息会……”

苏春梅看他关上了门,整个人都不知所措。

她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知道一定跟林觉有关。

苏大妈急匆匆地从家里出来,跑到林觉家门口敲门。

她一定要弄清楚,林觉到底对她丈夫做了什么?

怎么一来一去,还不到二十分钟时间,好端端的人,就变成这样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51章 这道乡巴佬卤鸡可真是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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