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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烤个兔兔来吃(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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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觉找了半天,厨房里除了些蔬菜之外啥也没有。

昨天买的肉也吃完了,今早姜瓷在家帮忙卖茶叶蛋,到现在都还没功夫去市集买新鲜的肉!

夏天天气一热,肉类放在室温环境下,隔夜立刻就发臭了,家里又没有冰箱,只能当天买,当天吃!

林觉直起腰来叹息了一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连个菜都没有,做什么饭呢!

看来有空必须去县城里整个冰箱回来了!

家里还能多囤积些食材,省了老婆天天去菜市场。

天气热了,还能给孩子们做些冰淇淋,冰棒来吃!

想到这里,林觉跟一旁正在淘米的姜瓷说:“老婆,明天我们去一趟县城吧?”

“突然去县城做什么?”姜瓷疑惑地问道。

“我打算去县城买个冰箱,顺便整台风扇回来,夏天热,我怕孩子们热得中暑了。你要是有什么需要的,也可以顺便买!咱们好不容易赚到了钱,肯定得改善一下生活嘛!”

姜瓷听到林觉的话,犹豫了几秒钟。

在这个时代,冰箱电视等等这些大件电器,价格都是相对昂贵的,往往都是一千元左右的价位,一般家庭根本买不起。

买个冰箱要花两三个月的工钱,谁舍得啊!

姜瓷还是思想偏传统的女人,提倡勤俭节约,一下子要花那么多钱,她是真舍不得。

但她抬头看见林觉满脸期待,知道他以后要搞餐饮业,肯定少不了要一个大冰箱!

钱的问题,反倒不是特别重要,按照林觉今天这生意的火爆程度,一个冰箱的钱,一两天就能赚回来。

不如就遂了他的愿,让他买吧!

“好。明天我跟你去县城。”姜瓷点点头笑道。

林觉得到老婆的应许也很高兴,他出来院子,准备抓只兔子杀来吃吃,却意外见到刘翠花在院内逗留,一副并不打算离开的样子。

他知道早上刘大妈主动帮姜瓷卖东西,对方也忙活了一个上午,确实辛苦。

他对刘大妈的态度已经好了不少,做人留一线,对老人家不能太苛刻。

他想着过几天,再把她的一千块还给她。

“刘大妈,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回家?”林觉过去问道。

刘翠花见是林觉,赶忙笑道:“我看你这院里还有垃圾没清理干净,我拿个扫把扫扫。”

她说完,还真给他看了手里的扫把。

林觉哭笑不得,第一次见到有人那么喜欢当免费劳力的。

他也不是傻子,自然知道刘翠花三番五次过来讨好他,究竟是为了什么。

就是想跟着林觉混,能多赚点钱呗!

“刘大妈,这些事不用你做!你又不是我家的保姆,没有义务做这些活的。”林觉说道。

刘翠花也知道不妥,灰溜溜地将扫把放回原位。

林觉这时又问了句:“你要是喜欢在这干活,我可以雇你,一天十五块钱,在这帮忙招待顾客。你觉得咋样?”

她听见这,立刻眼前一亮,连连点头笑道:“那敢情好啊!大妈回去吃个饭,下午继续过来帮忙!”

刘翠花高兴坏了。

帮人装茶叶蛋,那么轻松的活,一天就能赚十五块,一个月就是四百五十块!

在金龙村的建筑队当小工,累死累活一个月,差不多也就赚这点钱!

她可真是捡了大便宜了。

果然跟着林觉混,是个正确的选择。

大妈美滋滋地走了,林觉继续去抓兔子杀来吃。

三只兔,两只母兔子,一只公兔子,如果要留着配种的话,肯定要一公一母。

他只能杀了那只没怀孕的母兔子,将它的毛皮也完完整整地取下来,先放一旁等待熟制。

之前他剥下来的兔皮,此时也熟制完成了,整体柔软,有弹性,因为身边没有专业的材料,只能用草木灰水浸泡皮子来进行“鞣制”。

没想到做出来的效果,倒也不错!

杀好的兔子,他原本想做个麻辣干锅兔!

但想到家里人都不会吃辣,广东这地区,做菜做汤都相对清淡,重辣重油的菜很少。

导致他们村里人的饮食习惯也偏清淡。

林觉之前五湖四海,国内各个省份几乎都走过,学会了各个地方的菜系,口味也相对杂一点,吃辣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事。

但为了顾及他们,他这个大厨也不能做辣菜了。

“辣不能吃,红烧也吃好几次了,没什么意思……要不,来做个烤兔肉吧!”

他想到这立即动手,先用刀在兔子身上划出花刀,然后倒入各种腌制的酱料香料,对兔子进行按摩,让它充分入味,腌制半个小时。

随后,他来到院内,准备用红砖简单搭建一个烧烤台,甚至都不用和水泥,直接用砖头垒成长方形,高度大概五十公分左右,留一个豁口可以进风,塞木材就行。

家里的火灶里,有些早上没烧完的木炭,将它们通通捡出来,放在烧烤台内。

用木炭来烤肉,烟不大,比直接用木头来烧,肯定是相对健康些的,而且烤出来的肉不会留下烟熏味,影响口感。

处理完这些,兔肉也腌制好了。

用竹签插好定型,架在烧烤台上,就可以开始烧烤。

他搬着小板凳坐那,一手蒲扇,一手兔子,大太阳底下晒着,火边熏着,别提多酸爽了。

姜瓷煮好了米饭出来,见到林觉坐在火边烤兔肉,正当正午,烈日炎炎,他没做任何遮阴措施,就暴露在阳光下,晒得皮肤发红,汗流浃背。

白背心后边全都被汗水浸湿了!

她眉头微蹙,赶紧去屋内找到一顶草帽和她平时去工地干活时穿上的防晒衣,急急匆匆地过去,强硬给林觉戴上了。

“你怎么不晓得带个帽子,瞧你被晒得皮肤都红了!你个大男人,都不晓得照顾自己,以后我要是不在了,你怎么办?”

姜瓷嘴上说了几句狠话,语气里却是心疼的意味。

林觉傻笑着把这不合身的防晒衣穿上,看老婆心疼他,他的心里也是暖洋洋的。

林觉的大手捏住了她的嫩手,笑道:“你怎么会不在呢,老婆。我还等着你照顾我一辈子呢!”

“啧,就会嘴贫!谁……谁要照顾你一辈子啊。”姜瓷被他说得脸红红的,害羞地扭过头去。

林觉看老婆这反应,真的萌到他心里去了。

老婆真的太可爱了,害羞起来,也是那么可爱!

“哈哈,你要是不想照顾我,换我照顾你一辈子也行!”林觉认真地说。

姜瓷挣脱了他的手,转身进了屋里,说:“不跟你说了,我去给你熬点冬瓜茶,解解暑!”

林觉笑着擦擦汗,继续烤兔肉,烤得差不多就可以刷油,撒上各种烧烤料了。

兔肉的香味渐渐出来,烤肉的味道是极具侵略性的,基本上没几个人能顶得住!

附近的邻居们都馋坏了,小孩子干脆哭闹了起来,跟爸妈撒娇说要吃肉,当然,也免不了一顿暴打。

空气里飘散着烤肉香,还有此起彼伏的孩童哭声,还真的热闹得很!

玥玥亮亮此时也顾不得玩耍了,全都搬着小板凳过来林觉身边,围观烤兔兔。

“粑粑,这是什么肉?好香啊!”玥玥伸着小手指着,好奇地问道。

“这是兔肉。就是昨天你抓的那只兔子。”林觉说。

“哦!”玥玥想起来,昨晚家里进了两只野兔子,她跟妈妈还有弟弟抓了老半天才抓到呢。

原来兔子被林觉杀了做菜了。

想到这里,她还有些难过,兔兔那么可爱,怎么能吃它呢?

可是兔肉真的好香啊,她也忍不住了!

“可怜的兔子,就这样走了。不过窝一定会好好次你的,放心吧,兔兔!”玥玥一本正经地点头道。

林觉仰天大笑,这到底是谁家的娃子啊,怎么能那么可爱!

他被小孩子的天真烂漫感动了,此时在大热天底下,忽然也多了一份清凉。

过了会,兔肉终于烤好了。

这只野兔子还蛮大的,比林觉之前从杨健那拿来的兔子都要大上一圈。

姜瓷找到家里最大的盘子,都没能把它装下。

两个大人,两个孩子,肯定是没法把它吃完的,林觉干脆让姜瓷去隔壁叫来了苏大妈,让她一起来享用。

苏大妈老早就闻到了林觉家的烤肉味,她一个人独自在家,就只简单烙了个大饼。

大饼配清水,吃得苦巴巴的。

姜瓷过来叫她去蹭饭时,她高兴坏了!

也不好意思空手过去,就多烙了几张大饼,还带上了些自家种的蔬菜。

到了那,一大盘子的烤兔肉,瞬间把她惊艳到了。

“哎哟喂,这也太香了!隔着老远就能闻到你家这肉味,把我这老妈子馋得,大饼都吃不下了!”苏春梅说话很搞笑。

她一开口,整桌的人都一起笑了。

林觉看她带了大饼,提出可以用大饼卷烤肉来吃。

他拔了家里的一根大白菜,用白菜叶子卷烤肉,外头再卷一层大饼,这特殊的吃法,把苏春梅稀罕坏了。

“烤肉还能这样吃啊,我也来试试!”她胡乱卷了一个塞进嘴里,一入口是丰富的层次感。

在口腔里一咀嚼,烤肉丰富的香料味,白菜的清甜,大饼的焦香,各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却格外的好吃。

特别是这兔肉,烤得外焦里嫩的,火候恰到好处!

“不错!”她立刻点了点头,笑道,“林觉这厨艺真是越来越厉害了,懂得真多,小姜妹子你真的太有福气了!”

大妈吃得很开心,林觉帮孩子们卷了几个大饼吃,他们也很喜欢这味道,吃得腮帮子鼓鼓的。

一只野兔子肉被五个人分完了。

饱餐一顿后,姜瓷在屋里收拾碗筷,林觉送苏春梅回家。

到她家时,大妈招呼他进去坐了会,他在院子里四处瞧了瞧,发现苏大妈家也种了不少东西。

其中角落里有一棵黄叶子病恹恹的小树,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大妈,你这怎么还种了一棵月桂树?”林觉认出这是卤料上常用的“香叶”的来源,月桂树。

一般家庭用香叶都是去市场买的,很少有人在家会种上这样一棵树。

苏春梅瞄了一眼,说:“那是我家广明之前在山里发现的,挖回来种了挺久,都快死了!我正打算劈成柴火烧了呢!”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31章 烤个兔兔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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