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当然我来带啊!玥玥和亮亮那么乖,肯定很好带的!你就放心睡吧!”林觉信誓旦旦地说。
姜瓷看林觉自信满满,她也有心想让孩子他爸,跟两个孩子多接触接触,于是便点头答应了。
林觉帮老婆盖好被子离开,悄悄地掩上了她卧室的房门。
门外,两个小家伙好奇地伸着脑袋探看,他们都很关心姜瓷的情况,害怕妈妈生病出事了。
玥玥第一个揪住林觉的裤腿,问道:“粑粑,麻麻她没事吧?”
“没事!她就是困了,我让她早点歇息去了。今天晚上爸爸帮你们洗澡,跟你们一块睡觉,好不好!”林觉笑道。
“好耶!亮亮要跟粑粑一起睡!”儿子显得很兴奋,男孩子对爸爸还是很崇拜的。
玥玥看弟弟抢先一步说话,她不高兴地嘟嘴说:“玥玥也要!粑粑不能丢下窝!”
“好,你们两个都跟爸爸一起睡!”林觉无奈地笑了。
这两个小家伙,小小年纪都会“争宠”了,他要是不表示一下公平,等会肯定得吵起来。
他将孩子们抱到浴室,取出洗澡桶灌满水,再烧了几壶热水兑温。
现在虽说是六月天气,气温已经很高了,但小孩子体质弱,直接洗冷水还是不放心。
等水温差不多,孩子们脱了衣服就溜到洗澡桶里玩耍了。
全程不哭不闹,特别的配合。
林觉都快感动哭了,他家的孩子可真乖,不愧是他林觉的宝宝,就是好带啊!
帮他们擦干身子,换上衣服,一把抱到他的卧室里,取出爽身粉给他们擦后背。
炎热的夏天,家里又没有电风扇,晚上睡觉容易睡得满头大汗,特别是后背,容易因为湿热捂出疹子。
涂点爽身粉能让皮肤干燥舒服点。
林觉本来也不懂这些,他是回想起姜瓷平时照顾孩子们的细节,依样画葫芦,学做的。
把他们抱到床铺上睡觉,林觉取出蒲扇慢悠悠地扇风,一边哄孩子们入睡。
玥玥睁着葡萄大的黑眼睛,盯着林觉,奶声奶气地问道:“粑粑,你会唱歌吗?”
林觉被女儿问懵了,他还真不会唱歌,重生前的他,唱歌技术就是五音不全的级别,人称“ktv杀手”。
跟饭店的同事们一起去聚餐,每次轮到他唱歌,妥妥能把一群人唱得笑哭!
他怕自己等会一开口,孩子们不仅没被他哄睡,反倒笑得睡不着了。
“咳咳。”林觉清了清嗓子说,“爸爸唱歌没你们妈妈好听,不过爸爸会讲故事,你们想听吗?”
“想!”
“当然想!粑粑快讲故事!”
孩子们特别捧场,林觉在脑子里酝酿了下,那么多童话故事,他能记得住的不多。
孩子们没看过安徒生童话,那就给他们讲个《白雪公主》吧!
“爸爸给你们讲个白雪公主的故事,很久很久以前,一个古老的西方国度里,老国王有一个女儿,她的头发像乌木一样黑,皮肤像雪一样白,嘴唇像血液般红润——”
玥玥听到这,好奇地举手问:“粑粑,白雪公主长得很漂亮吗?”
“那肯定很漂亮啊!”林觉说。
“那白雪公主有麻麻那么漂亮吗?”她歪着脑袋问道。
这个问题可把林觉给问傻了,一个童话里的虚构的公主,怎么可能有他的老婆好看!
在他眼里,老婆那肯定是一等一的漂亮!
完全没有可比性。
“哈哈,那肯定是你妈妈最好看了!在爸爸眼里,你们的妈妈就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林觉笑着说。
此时,姜瓷因为不放心林觉带孩子,睡到一半,偷偷起身来到他的卧室门前。
本想着孩子们要是哭闹,她可以立即出现来哄孩子。
却没想到,一不小心听见林觉说的这句话……
他说,她是世上最美的女人。
这句话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有极大的冲击力的。
一个男人说出这种话,要么是因为,对方的确很美,美艳不可方物,美到倾国倾城的地步。
要么,就是这个男人非常地爱她,因为爱,所以在他眼中,她永远是最美的……
想到这里,姜瓷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动,她抚摸自己的胸口,感受胸口处传来的悸动。
从她第一次认识林觉,再到两人结婚后,她从来没有听林觉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
这对普通的农村夫妻来说,其实很正常,这个年代的人,对感情的态度保守,从来不把情情爱爱挂在嘴边。
姜瓷也觉得,那种整天说甜言蜜语的人太轻浮,一点都不靠谱。
但正因为,林觉不是当着她的面,而是在跟孩子们聊天时,无意识说出来的,所以这种甜言蜜语,更加让她感动。
姜瓷深吸了一口气,透过门缝安静地观察,林觉给孩子们讲故事的画面。
他的声音轻柔,边讲故事,还不忘给孩子们扇风,他丝毫不厌烦,反倒很享受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光。
姜瓷看着这温馨的画面,看得都着迷了。
自从林觉决心改变后,姜瓷才逐渐从这个家身上,看到一个家应该有的样子。
她所梦想的,家最美好的模样。
她站在门外看了很久,情绪兴奋起来,脑子变得清醒,反倒睡不着了,干脆走到缝纫机前,开始干起了活。
林觉把白雪公主的故事说到一半,孩子们已经困得闭上了双眼。
看着两个小奶娃安静的睡颜,粉嘟嘟的小脸蛋,鼓鼓的婴儿肥,他忍不住低头在他们的脸颊上分别亲了一口。
“晚安,宝贝们。祝你们做个好梦。”
林觉很享受这一刻。
重生前,两个孩子走后,他很长一段时间,每天夜里都会梦见他们,重温跟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他在梦里亲过他的孩子们,在现实里却不曾亲过。
这一次重生后,他终于可以作为一名称职的父亲,照顾好他们,尽情地表达,他的爱意。
林觉蹑手蹑脚地从床上下来,来到客厅,却听见缝纫机在工作的咔哒声。
姜瓷居然没有在睡,而是偷偷从床上爬起来干活。
林觉看到这一幕都傻了,他的老婆要不要那么勤快啊?
发烧了不好好休息,还跑出来折腾个什么劲!
赚钱是次要的,身体才要紧啊!
“老婆,你怎么没在休息?”
林觉的声音从姜瓷的身后响起,她的身子猛地颤动了下,一副偷东西被人抓住的紧张感。
她尴尬地扭过头,对上林觉一脸严肃的表情,仿佛她真的犯了什么弥天大错。
“那个……我已经不烧了。”她说话磕磕碰碰,怕林觉生气,赶紧开口解释,“太早睡了,我睡不着,就起来活动活动。我不要紧的,你别担心!”
林觉看老婆一副害怕的样子,这才反应过来,他不应该太严肃的。
特别是他这张棱角分明的脸,一旦严肃起来,给人感觉就凶巴巴的,吓到老婆可不好。
“睡不着也不用着急干活吧,老婆,你可是病人!”林觉尽量柔声说话。
姜瓷叹了叹气,笑着放下手里的活:“那我不做了,我听你的。”
夜深人静时,整个金龙村都笼罩在一片安静祥和的夜色里。
姜瓷跟林觉来到屋外,夏夜虫鸣瑟瑟,夜鹰的鸣叫声在树林间回荡。
林觉仰头望向夜空,没有灯光污染的小山村,夜幕上的银河清晰可见。
跟老婆两个人共同沐浴在这星光之下,这种情景,太浪漫了。
“老婆,上次去小卖铺买了汾煌雪梅,都忘记给你了。”林觉回屋找到一包雪梅拆开,“以前看你经常吃这个,知道你喜欢,就买了两包。”
他把拆开的包装递给姜瓷,姜瓷看了眼,笑得眉眼弯弯,捏起一枚放进嘴里,又拿了一枚,伸到林觉嘴边。
“你也吃一颗!”她说。
林觉笑纳,将梅干一口咬住。
这汾煌雪梅的味道就是酸酸甜甜的,算不上多好吃,就是普通果脯的味。
不过,因为是老婆亲手喂的,他心理上觉得,这玩意他能给打个十分!
姜瓷什么话都没说,只是安静地看着夜色。
其实她并不喜欢吃汾煌雪梅,只是以前要熬夜干活,为了提神醒脑,才买了这玩意。
梅干比茶叶便宜,困了吃一颗,酸酸甜甜刺激一下味蕾,精神头也就来了。
现在她不需要熬夜了,吃起梅干来,品尝到的便是另一种滋味,甜到了心里。
她目光落到身旁的林觉身上,看着他那只健壮有力的大手,她第一次有种冲动,想紧紧地握住它。
握住他的手,一直握着,不放开。
姜瓷心里想着,便这样做了。
一只略微冰凉的玉手,小心试探地拉住林觉的手指,随后果断地握紧,掌心对着掌心。
林觉心里颤了下,看了老婆一眼,又低头看了看他们两人的手。
老婆居然主动牵了他!
他今晚得激动得睡不着觉了!
林觉强忍住自己嘴角上扬的幅度,为了不打破这一份美好,他站着一动不动,却紧张得手心都冒出了汗。
他此时的状态,好像又回到了,他们两人一开始谈恋爱时,那种时常因为对方的一个小举动,就心动不已的年纪。
原来这就是青春的模样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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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作为称职的奶爸,这点小事难不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