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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能让他们吃上热腾腾的饭菜,就是最大的幸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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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米一般比商店里批发的大米要贵上一些,但它的米香味特别浓郁。

林觉重生前离开家乡后,在外四处漂泊,偶尔想起来时,还很怀念乡下自家种出来的大米的香味!

能吃上这样一口白米饭,感觉整个人生都被治愈了!

“老伯,你这早稻米怎么卖啊?”林觉问道。

“一斤一块,不议价!”老伯也是老江湖了,一上来就说不允许刀。

林觉想了想,普通的大米一斤八毛钱左右,他这早稻米要价一元,倒也不贵。

大多数庄稼人,辛辛苦苦耕种个半年就是为了讨这点吃食,让他多赚个一两毛对林觉来说,无非就是少赚一两个茶叶蛋的事,但对这老伯来说,这可是养家糊口的钱。

“行吧。”林觉也不跟他议价,直接说,“老伯,你给我称个二十斤!”

“好嘞,小伙子!”

老伯很高兴,看林觉长得也顺眼,秤米的时候,还偷偷给他添了半斤进去。

打包好后,林觉一股脑将东西都放背篓里。

要离开市集时,孩子们路过了一家小卖铺,瞧见了里头摆放的五颜六色的零食。

玥玥立刻伸着小手手揪着林觉的裤腿,撒娇说:“粑粑,窝想吃糖糖!”

“粑粑,那我要吃干脆面!”亮亮也举着小手说道。

林觉笑着叹息一声,早知道就绕着道走另一条路回家了,这下孩子们看见了零食,要是不给他们买,肯定要闹腾一番。

“行吧,爸爸给你们买!”

林觉牵着他们的小手到小卖铺边,店里的零食确实不少。

现在国内的食品行业也逐渐开始发展起来了,林觉小时候哪里看得见“阿尔卑斯”,“浪味仙”,“小浣熊干脆面”等等这些零食啊。

小孩子的零食都是家里人自己做的,米花糖,花生酥这类。

“老板,给我拿点阿尔卑斯糖,干脆面,再来一箱哇哈哈ad钙奶,小孩子喜欢!”林觉随便点了几样。

发现角落里还有几包“汾煌雪梅”,他忽然想起来,以前姜瓷大半夜踩缝纫机做衣服的时候,就经常拿着一包雪梅放在手边。

困了的时候吃一颗,可以提提神。

林觉想都没想,也给老婆买了两包,她经常吃这个,应该是喜欢的吧?

去了一趟市集,买的东西有点多,一共花了三十五块钱,口袋里还剩下一百五十四块。

林觉清点了下,用塑料袋包好,带着两个孩子高高兴兴回了家。

家里没人,姜瓷已经去了工地。

林觉将买来的食材放好,去小田地里拔了两颗大白菜,一颗用菜刀切碎,拌了些米糠扔鸡窝里喂鸡。

剩下的一些菜叶子给了那只怀孕的兔子,这大白菜它们吃得可香了,两只老母鸡一边吃,一边兴奋地咕咕叫!

林觉忙活完看了一眼时间,才刚刚九点,距离做午饭还远着,干脆找点事做。

他的目光落到旁边正在吃零食的玥玥亮亮身上,既然孩子们喜欢吃零食,要不就给他们做点甜甜好吃的?

“家里买了那么多早稻米,正好给他们做个米花糖!”

林觉想到就行动,想当初他也当了二十年的厨师了,这些简单的甜点自然是难不倒他。

做饭做菜这些事,他也是乐在其中。

能看到自己的顾客吃到食物时幸福的表情,他别提多高兴了,根本不会嫌麻烦。

更别说是给自己的孩子们做吃的!

“玥玥,亮亮,爸爸给你们做米花糖吃,好不好?”林觉朝孩子们喊道。

两个孩子立马站起来,异口同声地喊说:“好呀!”

他们跟着林觉进了厨房,孩子们对做菜这件事也是非常感兴趣,小脑袋在林觉身后探头探脑的,还老想着插一手帮忙,好奇心特别重。

林觉先将那二十斤早稻米拿出来,盛了差不多四斤用清水清洗,准备放蒸笼上蒸。

做米花糖,首先第一步就是做“阴米”!

所谓阴米,是用普通大米蒸熟之后,阴干的熟米。

只有做好的阴米放热油里油炸,才会变成蓬松的米花。

他洗好米后再用水浸泡一会,泡过水的米容易蒸熟,不过也不能泡太久,太久大米水分太多,蒸的时候容易粘连。

一个小时后,他才将米蒸好,将它们趁热取出,摊开来阴干,整个阴干的过程至少需要半天。

趁着这时间,他开始做叉烧肉!

正宗的叉烧肉用的是猪的梅头肉,也就是猪的肩胛骨部位的肉,肥而不腻,做成叉烧后口感非常好。

他在猪肉摊买不到梅头肉,就只能用五花肉来替代了。

三斤的猪肉,一家四口自然没办法一顿饭全部吃完,他只切了一部分瘦肉相对较多的,出来制作。

剩下多肥肉的部分,用来炸猪油。

起锅烧火,先把肥肉扔大锅里炸猪油,火不需要太大,扔两条木头在底下让它慢慢燃烧就行。

猪油滋啦滋啦在大铁锅里煎着,香味很快散发了出来。

“乡下土养的黑猪肉就是香啊,完全不是养殖场的大白猪能比的!”

林觉感叹了一句,作为厨师,对食物的香味是非常敏感的。

他之前离开金龙村后,自然也吃过用猪油炒的菜,但都吃不到,家乡的那个味道。

归根结底就是炸猪油的猪品种不同!

再加上,乡下养猪都是自家人用蔬菜野菜熬煮了之后,喂养的,没有瘦肉精,也没有抗生素,激素,味道自然不同。

时隔多年,他再次闻到这黑猪肉炸出来的猪油香,难免有些感动。

作为曾经在外漂泊多年的一名游子,“家乡的味道”对他而言,是非常抚慰人心的。

两个孩子踮着脚尖趴在灶台边看炸猪油,闻到这香味,口水都差点流满地了。

林觉笑着扶住他们的脑门,让他们离大锅边远一点。

“爸爸在炸猪油,你们两个别靠太近,小心被油溅到了。”他叮嘱道。

小玥玥此时好奇地问他:“粑粑,猪油能吃吗?好香啊!比肉肉还香!”

“哈哈,猪油是炒菜的,不能直接吃。你要是想吃,等会我弄点猪油渣,拌胡椒盐给你们尝尝。不过也不能吃多,会上火的!”林觉笑道。

“好呀,窝要吃猪油渣!”

玥玥手舞足蹈地转圈圈,小孩子的快乐就是那么简单,有点吃的,就能高兴大半天了!

猪油先让它慢慢炸,林觉开始准备材料做叉烧酱。

村里的市集没有人卖现成的叉烧酱,再加上,工厂批量生产的产品添加剂太多,给小孩子吃,林觉也不太放心。

自己做那是最安全,最健康的!

家里没有冰箱,东西不能保鲜,他就做少一点,差不多够吃一顿叉烧肉用的量就够了。

用的材料也很简单,洋葱,小葱白,蒜头切碎之后,放石臼里捣成烂泥,再放大锅中加油煸炒炒香。

这期间用清水混合酱料,加入老抽,生抽,红糖,红曲粉,搅拌均匀后,再倒入锅中,跟其他的东西一起混合,最后再加入水淀粉,让酱汁变得粘稠。

做好的叉烧酱,林觉直接放在五花肉里,对这五花肉一顿按摩搓揉,让酱料充分入味,再腌制一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后,就可以下锅开始煎熟了!

整个过程耗费了不少时间,但林觉特别有成就感,想做出美味的食物,就是需要用心!

当然更加快乐的,是见到老婆孩子吃上热腾腾的饭菜时,脸上浮现的幸福的笑容!

这便是林觉的人生最圆满的时刻!

下午十一点半,姜瓷跟邻居大妈苏春梅一起回家。

到了家附近,就闻到了那叉烧肉的香味,苏春梅瞄了瞄,发现那香味是从林觉家出来的,有些惊叹道。

“小姜妹子,你家的林觉还真的转性了!这可不得了了!瞧瞧这肉香,我家那男人都做不出这味道的!”

苏春梅是个实诚人,好就好坏就坏,一点都没有夸大其词。

姜瓷听了这话,虽然心里很高兴,但表面上还是要照顾一下老邻居的面子,稍微谦虚一下:“我家林觉又不是正经厨师,没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啦……”

苏春梅连忙摇摇头,她家那男人的厨艺她是知道的,就是随便糊弄糊弄。

反正乡下大部分人都没什么讲究,熬得像猪食一样,还不是照样吃。

但林觉这厨艺,她一看就是不同的,附近二十几户人家,没有一户能做出这个味道!

姜瓷看苏春梅一直在门口逗留不走,干脆笑着说道:“苏大妈,要不你进来屋里坐坐吧?在外面站着多累啊。”

苏春梅一听这话,也戳中了她的心思。

她正想着如何找借口进她家去,看看林觉做菜呢。

“哎,那大妈就不好意思打扰了!”苏春梅跟着姜瓷进了屋。

此时,两个孩子正在院子里玩耍,看到妈妈回来,很快飞奔回屋,朝林觉喊道:“粑粑,麻麻回来啦!”

林觉闻声马上从屋里出来,笑脸盈盈地朝姜瓷说:“老婆,你回来啦!我把饭做好了,你快洗手过来吃饭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10章 能让他们吃上热腾腾的饭菜,就是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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