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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做一道红烧兔肉给老婆孩子吃(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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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皮完整地剥下,先放一边,等有空再慢慢处理。

剩下的就是中午要吃的兔肉了,林觉准备做一道红烧兔肉。

用菜刀将它砍成均匀的小块,简单地焯一下水去掉兔肉里残留的血水,再倒入大锅中,放入生抽,老抽,料酒,姜片,八角,花椒。

要倒水时,林觉突然想到,不如加点空间里的泉水。

这泉水对人体有益,目前他还没发现有什么副作用。

姜瓷和两个孩子的身体素质都比较差,喝点泉水对他们的健康有帮助!

他在脑中意念,胸口的护身符微微发热,很快有泉水从半空中落下,准确地流入大锅里。

等水量没过兔肉时,他在心里喊停,泉水立即停止流下!

林觉看得啧啧称奇,这护身符真的太神奇了!

他烧着火让兔肉慢炖,香料的味道混合着肉香,很快弥漫整个厨房,逐渐飘散到屋外去。

杨健正在客厅里喝茶,搪瓷杯里放着几朵鲜嫩的茶叶,像刚刚从树枝上摘下来的。

他闻了一口茶香,清新脱俗,比他方才在养鸡场,喝到的安溪铁观音还要香!

他喝了口,茶水入口清爽舒服,甘甜中带着点微涩,这是恰到好处的涩味,丝毫不让人反感。

“啊,真是好茶!觉哥,你这茶叶从哪弄来的,简直比那一百块钱的茶叶还要好啊!”

杨健端着搪瓷杯正想进去厨房,问问林觉这茶叶的来历,刚到了厨房门口,就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

“好香,这是在做什么肉?”

杨健三两步进去,趴在大锅边闻着肉香,真是食指大动,光看不能吃,太折磨人了。

林觉无语地摇摇头,这小子看得那么专注,口水都要流下来了,他赶紧拉住他的领口,将他从灶边拽开,别让他的口水污染了他的一锅肉。

“你小子,肚子饿了就回家去找你老婆,别在我这丢人现眼。”林觉念叨了句。

杨健挠挠头,一脸傻笑,知道自己刚才的举动确实有些无礼,无奈这兔肉实在太香,他忍不住啊。

“觉哥,我老婆做的没你做的好吃。要不你盛点肉汤给我带回去,我拌拌饭,还能多吃两碗呢!”他跟林觉商量。

林觉一听,他这要求也不过分,就用碗盛了点汤汁给他,还多夹了两块肉。

杨健拿到东西也不贪求,道完谢,高高兴兴回家去了。

林觉看锅里的兔肉收汁得差不多,又拿了个土豆削皮切块,放里面一起炖,土豆吸收了肉汁味道会更香。

炖得差不多再加点冰糖,等冰糖化开搅拌均匀,撒上香菜葱花,一道红烧兔肉就做好了。

做肉的时间里,他也没闲着,顺便煮了米饭,清炒了个大白菜。

姜瓷还没回来,林觉也不好意思带着两个孩子先开饭,他把菜都放大锅里先温着。

随后,拿着那块兔皮到屋后的小溪边清洗。

此时,姜瓷正跟建筑小队的几个中年妇女一起回来,到半路上,远远的就闻到空气里有一股浓郁的肉香味!

金龙村不少村民的经济条件都很一般,一天能吃上一顿肉菜就相当不错了,有的家庭可能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舍得宰杀家里的鸡鸭鹅。

这肉香味那么浓郁,倒像是乡村厨师做出来的手艺。

建筑小队里,恰巧有个大妈就住在林觉家隔壁,她的丈夫是村里的乡村厨师,专门给人红白喜事做酒席的,厨艺是大家公认的好。

有位大妈此时就跟她说了句:“春梅啊,你家广明又做菜做得那么香了,不像我家那位,一回家就只晓得坐椅子上等吃,连个白米饭都不会煮。”

苏春梅笑了笑,被人一夸心情也是舒爽。

乡下的男人会做菜的还是少数,他们小山村思想相对封闭传统,认为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多数不会做家务活。

但会做菜做家务的男人,在女人圈子里,评价基本都是很高的,这可是顾家爱老婆的体现。

谁不希望嫁给一个关心爱护自己的好男人呢。

随着几人走到林觉家附近,这香味越来越浓郁,她们这才发现,这肉香竟然是从林觉家出来的。

苏春梅都感到有些震惊,她跟林觉一家子做邻居那么久,还真是第一次听说,林觉会做饭。

特别是他创业失败,穷困潦倒后,整天把自己搞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附近的邻居看见他,都得躲着走。

怎么现在都会下厨了,真是神了?

几人围在林家门口好奇地嘀咕,这时,林觉恰巧将兔皮清洗完毕,从小溪边回来,撞见了围在自家门前的这群大妈们。

众人的目光纷纷落到他的身上,苏春梅第一个惊叹道:“姜瓷妹子,这是你家的林觉?!怎么昨天和今天完全两个样子,现在多俊俏,多年轻啊!”

其他几位大妈也纷纷开口。

“确实好看了不少,这头发一剃,整个人都精神了!”

“林觉还真是改头换面了,现在都晓得体谅老婆,帮她做饭了,小姜妹子,你的苦日子熬出头了!”

她们纷纷为姜瓷道喜,姜瓷也挺不好意思的,她是个矜持不太爱说话的女人,一下子成为人群的焦点,还挺不习惯。

等人群散去,她终于松了口气,注意力才回到林觉身上,发现他拿了块新鲜的兔子皮。

“你从哪弄的兔子?”她眉头微蹙,担心林觉到外面偷了别人的东西。

他之前就曾喝醉酒抓了邻居家的大公鸡,被他们找上门来兴师问罪,还是姜瓷陪脸陪笑,才让这事情平息。

短短几秒内,姜瓷都想好了,要怎么和工头预支点工钱,跟受害的那家人赔礼道歉了。

林觉笑了笑说:“昨晚从杨健那赢了点钱,他没钱给,就赔了我两只兔子,一只杀了做菜,另一只母兔子怀孕,我养起来了。对了,我还买了好多鸡蛋!”

姜瓷跟林觉进到厨房,看见地上垒着好多鸡蛋托,一层层的鸡蛋,少说也有一百多个。

“你怎么买那么多鸡蛋……”姜瓷都懵了,不晓得林觉整这一出是想干啥?

林觉看老婆脸色不太好看,怕她生气,赶紧解释说:“鸡蛋是我打算做茶叶蛋出去卖的,你每天那么辛苦赚钱,我也想努力赚点钱,早点把外债还清,让日子过好一点。”

姜瓷原本想说些什么,但看林觉的表情那么认真,他是真心想为她分担,对这个家好。

虽然这个赚钱计划听上去很不靠谱,但姜瓷觉得,应该给林觉一个机会。

他现在能振作起来,重拾信心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有点事折腾,总比整日喝酒赌博,碌碌无为要强吧。

“你想做就做吧。如果需要我帮忙,再叫我。”姜瓷迟疑了一会,又接着说,“要是缺钱,我也可以给你,不过不多……”

林觉得到老婆的理解和包容,感动得不行,激动地抓住了她的手,把她吓了一跳。

“老婆,谢谢你!你快去洗手过来吃饭,饭菜我都做好了。”

林觉揭开锅盖,将一道道菜取出,姜瓷看他做得那么丰盛,一道红烧兔肉,色香味俱全,一看就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厨房也清扫得干干净净,灶台上的油渍污渍,都被洗刷掉了,瓷砖摸着一尘不染。

刚进屋的时,她就发现家里井井有条,连他早上换下的脏衣服都清洗好了,挂在晾衣绳上晾晒。

林觉趁她不在时,居然把家里的家务活都做了,这要是放在以前,姜瓷是完全不敢想象的。

她呆站在原地,看林觉在厨房里忙进忙出,抱着两个孩子去洗手洗脸,她的眼睛又忍不住泛起泪花。

姜瓷刚从工地干活回来,身上疲倦又劳累,看见林觉的这一刻,不知为何,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力量。

能见到林觉此时的转变,她这些日子,咬着牙努力生活,受的那些苦,那些委屈,仿佛都是值得的。

她抹了抹泪,洗完手来到餐桌边。

玥玥和亮亮坐在另一边的椅子,孩子们年纪还小,每次吃饭都要她抱着,一口一口地喂。

姜瓷过去想把他们两个抱过来身边,结果玥玥挥舞着小手,抬头说:“麻麻,我要粑粑喂窝吃饭!”

她坚持要爸爸喂她吃,姜瓷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平时孩子们都是跟她亲的,嫌弃林觉粗手粗脚,带孩子一点都不温柔。

他每次喝完酒脾气暴躁,孩子们都不敢靠近他,甚至还会私底下跟姜瓷抱怨,他们不喜欢爸爸。

今天玥玥是怎么了,跟林觉突然变得亲近了。

他从厨房出来听见宝贝女儿这样说,也很高兴,一把将玥玥抱起,让她这小短腿坐在他的大腿上。

“玥玥,让爸爸来喂你!你想吃什么?”他温柔地说。

玥玥伸着小肉手直接就指向那盘兔肉,奶声奶气地说:“粑粑,窝要吃肉肉!”

林觉笑着夹了块肉,贴心地剃掉肉里的骨头,兔肉炖得软烂,小孩子的牙口也能轻松咀嚼。

玥玥吃了一大口兔肉,小孩子的形容词汇还没那么丰富,只知道特别好吃,吃了还想吃。

她吃完一团肉,又兴奋地晃悠小短腿,撒着娇说:“粑粑窝还要!肉肉太好吃啦!”

一盘兔肉量可不少,就这样被一家四口,一点点分完了。

姜瓷吃得很满足,平时为了照顾孩子们,她就算买了肉,自己也吃不上一点。

父母总会把他们认为好的东西,留给孩子,家里条件差的时候,姜瓷每天就吃清粥加咸菜,有肉有鱼,都是给两个孩子补充营养的。

今天破天荒的,她吃了有四五块兔肉,肚子微微有饱腹感,俏丽的脸上多了几分红润的血色,白里透红,越加的清丽可人。

看着餐桌上凌乱的碗筷,她习惯性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去洗碗,林觉的大手却在这时伸过来,直接夺走了她手上的抹布。

“碗我来洗就好,你去睡个午觉吧,下午还要去工地干活呢,这点小活,让我这个没事人来做就好。”

林觉说完,也不等姜瓷同意,直接就忙活起来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5章 做一道红烧兔肉给老婆孩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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