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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
刚来到村长家附近,未明和孟婆就听见一阵郎朗的读书声,循着声音望去,却看见一个身穿白衣的书生,正坐在门口的小溪边,拿着一本《论语》在摇头晃脑的读着。
“咦!这不是阿成兄吗?这么一大早就起来读书啊?”未明看见此人,立马上前熟络的问候道。
“东方兄弟?!”阿成听见未明的声音,回过头也看到了未明,也是不由得楞了一下。
“正是在下~”未明拱了拱手,笑着说道:“小半年没见了,没想到阿成兄你还是这么用功啊!”
“唉~别提了...”阿成苦笑了两声,摇了摇头说道:“自从去年我乡试落榜以后,村里人都笑话我是个书呆子,这还算是好的了,要不是我老爹是村长,他们估计都要叫我酸秀才了,所以我决定,一定要发奋图强,加倍努力,三年后再去参加乡试,争取一举中第。”
“哈哈~”未明笑了笑,冲阿成打气道:“加油阿成兄,我相信你三年后一定可以中举的。”
“嗯!我一定会努力的。”
阿成满怀坚定的说道,然后又看着未明,问道:“对了,我听说你不是到逍遥谷拜师了吗?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总不可能是被逐出师门了吧?”
听阿成这么说,未明也是无语得翻了个白眼,说道:“当然不是,我这次来可是带着师傅交付的任务出来的。”
说着,未明一边从怀中掏出一封信件,一边说道:“我这次来是为了替家师送拜年信来的,现在正好看见阿成兄你,那就将这封信拜托给你转交给村长吧!”
“哦~原来是这样啊!”阿成顿时恍然,因为往年逢年过节的时候,无暇子也会派人给村里送拜年信之类的,所以也不算稀奇,甚至要不是未明说起,阿成可能都忘了有这么一回事儿了。
“这个当然没问题,包在我身上了”阿成一边接过信件,一边爽快热情的邀请道:“东方兄弟,既然来都来了,不到寒舍坐坐?”
未明摆摆手笑着说道:“多谢阿成兄的邀请,不过这次就算了,我还要赶着给其他乡亲们送信,之后还有其他事要办,等下次再来杜康村的时候,我定当登门拜访。”
说罢,未明朝阿成一拱手,立马就转身离开了,孟婆则依旧紧跟在他的身旁。
阿成见未明走的坚决,也是没有挽留,朝未明背影挥了挥手之后,便也转身回家去了。
路上。
孟婆一脸好笑的看着未明,说道:“怎么,就这么怕村长一家?”
“别说了孟姐姐,我不想回忆这些不好的事情...”未明一脸黑线的说道,毕竟他怎么也想不到,前世游戏里看上去这么持重的杜康村老村长,居然是个喝醉酒爱撒酒疯的人,当然若只是爱撒酒疯的人也就罢了,因为傅剑寒喝醉了也爱撒酒疯(缠着人比剑),但关键老村长只是个文人啊,每次村长撒酒疯的时候,那是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拦他怕伤着他,不拦也怕他把自己伤着,根本是无从下手。
不光如此,就连村长的一对儿女也差不多,儿子,也就是阿成,每次喝醉了以后就捧着一本《太白诗集》,幻想自己是诗仙,有时醉到深处之时,还喜欢往水里钻,未明都记不清自己把他从水里捞出来过多少次了。
至于村长的女儿杜鹃,也没好到哪儿去,如果说正常情况下的她是轻度花痴的话,那喝醉以后的她,更是症状加重了十倍不止,不过要是论破坏性和自身的安全性的话,杜鹃反倒是一家三口里最轻的一个。
“嘶~”
一想到以前住在这儿时和傅剑寒一起拦仨酒疯的日子,未明就感到有些恶寒,赶忙驱散了心中所想,认认真真的一家家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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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大约四个多时辰(八到九个多小时),伴随着从招弟大婶家离开,师傅交托的信件,总算只剩下最后一封。
“呼~总算快送完了,还有最后一封就完事儿了。”未明长出一口浊气,感慨的说道。
一天的来回奔波,虽说比不上练功辛苦,但这种类似逛街的感觉,也让未明多少感觉到有一些疲惫。
一旁的孟婆听到未明说还有最后一封,眼中却是有一丝异色一闪而过,但也并没有表现出来,而背对着她的未明自然也就没有看到。
“那就赶快送完吧...”孟婆忽然说道:“你不是说过,等办完这件事,要回宣城故乡看看吗?正好今天送完,我们明天一大早就可以出发了。”
“嗯!好。”未明没有注意到身后孟婆的神色,满心期待的说道。
“我来看看这最后一封信是送往哪里的。”未明一边掏出最后一封信,一边不禁喃喃自语道:“话说村子里的老人们,好像都已经收到信来着,还差谁呢...?”
话音未落,未明已然掏出了最后一个信封,可当未明看见信封上面的收件人姓名时,却是不由得愣了一下,只见信封上赫然写着四个字,“未明亲启”。
“这是...给我的?”未明一时之间有些迷糊,而此时却听见身后孟婆说道:“既然是无暇掌门交给你的,未明,那你就先打开看看吧~”
“说的也是~”未明点了点头表示同意,虽然不明白师傅的用意,但想必也不会有什么坏事。
一念至此,未明便直接拆开了手上的信件,而当未明展开其中唯一一张信纸之后,看到上面的内容,原本轻松的心情却是一下子泛起了层层波澜。
信纸上的内容不多,只有一串地址和一幅简单的图画。
地址写的是:杜康村外十里,老柳树下。
“这个地址...”未明撇着眉头,感觉有种莫名的熟悉,同时还有着些许的感伤。
一旁的孟婆见未明情绪异样,想要安慰他几句,但张了张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最终无声的叹了一口气,然后将手搭在了未明的肩头上,轻声说道:“天色还早,不如就去看看吧~”
“嗯~”
未明答应道,声音中除了感伤之外,更多了一丝期待,和之前谈及家乡时,别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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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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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