蜷缩在小旅馆前台硬邦邦的木椅子上将就了一夜后,一向养尊处优的马怀龙只觉得浑身酸痛,脖子更像是被车轮直接碾过去了般,稍微一动就疼得要死。
为了让女神醒来后看到的是一个清爽精神的自己,马怀龙连忙用一块钱在前台大妈这里买了个一次性洗漱包,去狭小的卫生间里将自己收拾了一番。
洗漱过后,眼见时间还早,马怀龙便决定去附近的小巷子里看看都有什么早餐,一会儿可以带女神过去吃。
不想走到胡辣汤的摊位附近时,马怀龙却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从小到大,身为藤云县首富之子的马怀龙一直过着顺风水顺的生活,女神的男朋友潘启玉算是马怀龙心底的头号敌人,也是唯一一个敌人。
虽然那声音只发出了一个短促的“咦”字,但马怀龙还是第一时间确定了那是潘启玉的声音。
透过身前的重重人群,敏锐的马怀龙果然看到了坐在电动车上的潘启玉。
与潘启玉同行的还有一位二十七八岁的年轻男子,那年轻男子相貌阴柔,又瘦又矮,力气却不小,此刻他正推车步行,潘启玉却坐在电瓶车后座上惬意的晃动着双腿,二人之间的气氛看起来似乎有些奇怪。
马怀龙隐在人群之中,侧耳细听。
潘启玉好像是被什么东西打到了脸,那个年轻男子指着脚边的一个白色纸团,怀疑潘启玉是被拿纸团打了,潘启玉似乎有些不爽,但还是放弃了去与人理论。
年轻男子沉吟了一会儿,宠溺的揉了揉潘启玉的脑袋,重新发动了车子,载着他渐渐远去。
直到那年轻男子载着潘启玉彻底消失,心情复杂的马怀龙方才从人群中走出。
如果自己刚刚叫住潘启玉,告诉他女神正和自己在一起,潘启玉定然会加入自己和女神的队伍,那么接下来的29天里,恐怕就没自己什么事了。
是人便会有私心,纵然如此行事有些不太光彩,一旦被女神知道后她也极有可能会生气,但马怀龙依旧不后悔。
在这场夜城试炼中,最先遇到女神的人是自己,保护她在这夜城中安然度过三十天的人也只会是自己,如果自己连这种机会都要拱手让人,那也未免太蠢了。
更何况那潘启玉刚来到夜城就与一位陌生的年轻男子混在一起,两人之间那颇为亲密的模样,也十分可疑。
不让女神看到这一幕,也算是对女神的一种保护。
马怀龙在心中暗暗安慰自己。
正当马怀龙准备回小旅馆时,三楼的窗子却突然发出了一声关闭的闷响,马怀龙循声抬头看去,一道模糊的人脸在窗边转瞬即逝,倒是有些像班里的袁永寿。
待马怀龙仔细去看时,那道窄小的窗边却已经没了人影。
一道残影并不能说明什么,更何况自己和袁永寿并不熟,因此马怀龙也没深想,径自回了地下室小旅馆。
……
见马怀龙提到出去二字后有些异样,万迹心底不禁开始打鼓,该不会是昨天那对情侣此刻还堵在外面,想找自己的麻烦吧?
“你出去锻炼的时候,有没有在外面遇到什么有趣的事情啊?”万迹状似不经意的问道。
马怀龙的心里咯噔一声,猛跳起来。
难道女神察觉到了什么?
不可能!女神一直都在旅馆房间,这旅馆又在地下,女神绝对不可能知道自己见到了潘启玉。
之所以这么问,有可能是自己的面部表情管理不到位,让女神察觉到了一些异样。
想到此处,马怀龙安心了不少,看向苏梓昕微笑道:“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就是刚刚出去散步的时候,好像无意间看到了咱们班的袁永寿。”
听马怀龙这样说,万迹放下心来,随即心中一喜,连忙问道:“你是说……咱们班的袁永寿也在这片城中村?他在哪儿?”
见女神一副对袁永寿很感兴趣的样子,马怀龙迟疑道:“我只在一栋小楼的窗户边看到了他的残影,大概率是我眼花了,毕竟夜城这么大,咱们班三十个同学不可能这么巧合的都集中在这片城中村里。”
万迹眉头微蹙。
马怀龙的这句话里,暴露了许多信息。
这次的降落者是一个班级的同学,共有三十人。
从自己这具身体的年纪与这舔狗少年的年纪估计,他们大概是天外某个高中的班级。
与自己交换了身体的那只蝼蚁的思维方式应该与她的同学们相似,甚至可能会与她的那些蝼蚁聚在一起。
眼下想要找到那只藏在自己身体里的蝼蚁,倒是可以双管齐下。
一方面,自己可以让手下人按照往日寻找降落者的方法,去寻找城市里那些找不到身份信息,年龄在15-18岁之间,最近刚刚出现在低端人才市场上的打工者或街边的流浪者。
那只与自己交换了身体的蝼蚁,极有可能就与他们混在一起。
当然,为了防止大伯和三叔通过自己手下人的行动察觉到自己此时的情况,万迹昨夜交代手下人去寻找降落者时,已经想到了应对的办法。
万迹告诉自己的手下,自己发明了一个秘密的新玩法,若在寻找降落者的过程中看到了自己,不要贸然上前搭话,直接让下面人拍张照片发给自己,随后暗中待命,等待自己的短信指示即可。
这样以新玩法为名的指示虽然听起来有些古怪,但却并不会惊动大伯和三叔,既可以让自己通过手下在第一时间获得那蝼蚁的位置,也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自己的安全。
另一方面,自己还可以利用这舔狗少年,打着帮助同学的幌子,想办法把这群少年少女慢慢聚集起来,从而顺藤摸瓜,找到那只蝼蚁。
打定了主意后,万迹冲着马怀龙微微一笑:“我先去洗手间洗漱一下,过会儿咱们还是去你看到袁永寿的地方瞧瞧吧,如果真的是他就请他加入我们,人多力量大,同学们聚在一起做事也更方便些。”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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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马怀龙的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