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来到灭境时,路过期间看到的景象,让云非墨在心中确定原本对于灭境的未来安排。
将灭境打造成一个适合退隐的地方。
灭境的环境,不如苦境那般优渥,可对于不像再问世事的人来说却不是问题。
在没有邪灵占据土地后,整个境界地广人稀,全部生命加起来也不到万人,加之灵气不弱,可以说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办法还没有想出来,需要筹集好友的想法,而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解决剩下的问题。
“玄天若有其事,且在此直说无妨。”众天想听听面前的青年想到了什么事情,居然需要拜托自己来帮忙。
明明过去打佛业双身,都是一个人单杀,又有什么事情可以难得到这个人。
总不能……是让儒圣一脉都出去凑数打架吧。
众天为自己脱线的念头不住摇了摇头,或许这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吧。
“吾想将灭境变成未来身边人在自身天命结束以后,一个能安全留下的退隐之地。”云非墨目光透过面前人,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天命一说,总是萦绕在先天人的身边。
没人知道天命什么时候来,又是在什么时候结束,而天命结束的时候,自己又是什么下场。
比如云非墨在来到灭境之前就不知道天命这一回事。
作为一个变数,他干预了梵天承接天命,便被赋予了玄天的天命在身上。
提前干掉邪灵这个灾祸,就等于是解脱了灭境三天的部分天命。
云非墨想,这或许是因为自己的存在本不在这人世间,是以加入进来也没有什么影响。
但许多人却竟有不同,一般来说,走到天命尽头的时刻,就是他们身陨之刻,更别说退隐江湖。
是以和平路上多尸骨,无数人前仆后继,以自身作为基石去修建那前所未有的路。
而聆风萤身为天外之人,对心目中的众多人物都有好感,因此想要将他们都捞起来。
多年以来,却一直没有找到一个稳妥的安置之地。
若是灭境可以顺利安排那些人的话,云非墨想要提前准备这么一个地方。
这是为了旁人,也为了他们的未来。
“若能成功,也算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事。”众天没有不同意的理由。
佛曾经曰过,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他相信能被云非墨救下来的人必定是非常之人,甚至于曾经解救万民于水火之中的人。
能让这些人在付之全部后,有一个不错的归属,也是众天愿意促成的事情。
“那灭境就有劳好友看顾了,希望在未来,这里会是大多数人心目中的退隐之地。”云非墨自知自己管不了那么多事情。
这时候,管理的人就很重要,交给众天看管他也放心。
毕竟,这数百年时间就是众天在看管灭境,统筹并且与其余人相互交洽。
论人选来看,无疑是云非墨身边的人里,最适合的那一个。
“哈哈……好友,你这算是知人善用吗?”众天笑着接话,在明白面前青年话语背后的意思后,难得有几分开玩笑的心思。
能得到好友的信任,这件事对他而言,本身就是一种无法替代的认同与欣慰。
“云某相信,好友必然有此等能为,让方才希望的情景,能够真正实现,看到许多人退隐灭境时的那一天。”
云非墨相信,那样的情景必然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一幕。
同样,亦是他未来的目标。
因为现在的苦境,没有到可知的未来中,那种先天不如狗,近神遍地有的危险情况。
可以说,只要云非墨抓紧时间提升实力,提前解决了层出不穷的敌人,苦境一定会在未来迎来相对和平的时期。
到那时,如果一切足够顺利的话,云非墨就会携同聆风萤一起在这里退隐,就在灭境好好呆着,哪也不去。
未来最好是能阻隔天道的窥探与算计,再弄出一个小太阳挂在天上,这样一来,比之苦境也不差。
云非墨眼中亮起光,为自己在展望中的未来而生出期盼。
“吾相信,灭境会有那一天的。”众天受玄天影响,同样期待着那一天。
在这之后的几天里,两人又认真讨论了片刻,有关于灭境的众多设想。
知道觉得时间差不多了,云非墨这才离开,返回道境看看有没有什么好消息。
……
夜沉月迷,暗影憧憧。
似乎连风都要较之平常更为令人沉重一般,吹拂过境时,只是让人觉得弥漫莫名气息。
紫荆衣立身于门前,整个人被夜色所包裹在内,心情不知为何有些浮躁。
就在此时,一道悄无声息的身影走进他之视野。
不是别人,正是安静了几天的金鎏影。
“金鎏影,你身上的伤都已经好了吗?”多日不见的好友出现在近前,紫荆衣忍不住上前问道。
要知道在过去的几天里,他一直被云非墨缠着,偶尔看到好友也会被避开。
这算是他们从那一天以来,第一次有所交流。
紫荆衣以为,金鎏影是已经想开了那一天的事情,这一次过来是要跟自己和解。
“紫荆衣,你这些天似乎跟云非墨走的很近?”金鎏影的言行中是一片冷静。
像是讨论今天天气怎么样般风轻云淡,像是毫不在意的问出了这个问题。
“是他非要缠着吾,想离间我们之间的关系。”紫荆衣连忙解释着,不想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金鎏影升起对自己的误会。
也许一开始,他该找的人应该是宗主,而不是云非墨。
“吾相信你。”金鎏影应了一声,说话间,两个人的距离又走近了一步。
佯装平静的人,状似不经意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范围。
“吾就知道好友不会被这般粗浅的离间计骗到……”紫荆衣明显松了一口气。
很显然,他在这次与好友见面之前,心里一直记挂着这件事。
然而,回应并打断紫荆衣剩下话语的,却是一抹森森寒白。
映入眼帘的一幕,是直至没入心口的利器,以及面前好友杀心毕露的冷漠神情。
“……为什么?”不是说了相信他了吗?
“吾相信你,但吾更相信一个死人不会说谎。”
来自挚友的致命一击,更教紫荆衣第一次看清面前之人到底是什么人。
伤口之痛,不如心痛,冷锋无情,不及面前之人无情。
为一腔真心辜负而痛,更为识人不清而悲哀。
“……你就不怕这件事被人发现?”紫荆衣倒下之前,问出最后一个问题。
“我们不是好友吗?”
昔日听来会欢喜的话语,竟是成了庇佑杀人凶手的最有力证据,听起来何其讽刺。
紫荆衣眼前昏花,看不清那道出扭曲言语的面孔如何丑陋,便已经控制不住倒下。
伤口血如泉涌,浸染半身蓝衣形成一片血泊,倒入的人意识最后,自讽一笑。
挚友不过空谈,这世间懂他者究竟为谁?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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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来自挚友的背刺.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