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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血染的风(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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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心疑惑不及解答,再见青年剑锋挥动。

“接下来,是第二招。”云非墨眉眼中不见半点多余情绪,尽是一片漠然。

剑锋转圜,真元灌注剑身,一抹火光冲天而起,八方炙光汇流于一剑。

“古戍苍苍烽火寒!”

一道赤焰交错而现,剑气纵横捭阖,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修养与修习过后,这一招再度威力提升了许多,而面前之敌,是试招之人。

苍苍烽火,寒意并行,起手不留情,尽显一腔杀心。

又是一记杀招来至,九凤沉心运转邪元,有过第一招交锋的失利,出手便是全功。

“凤凰齐飞!”

凤凰早已做鬼魑,凝聚再出亦是再无往日神异,勾魂夺魄,邪气渗人。

呼啸间,尽显鬼气森然,意在噬人入腹。

然而,这般有其形而无其意之招,纵有不世根基支撑,也不过是镜花水月虚像。

剑气所至一片摧枯拉朽,竟是比方才更不堪一击,这般结果是人未曾料想的局面。

九凤一时反应不及,身上再多数道鲜血淋漓的伤口。

“曾有可能?!你怎有可能这么强?!”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你把自己看的太高了?”面对敌人不敢置信的质问,云非墨想了想才如此回答道。

不是第一次面对比自己弱的对手,却是第一次面对实力比自己弱还自视甚高的人。

连他都打不过,那什么去反对凛牧天疆之主的位置。

“第三招,请了。”

“吾不信!吾不信!!吾不相信你!!!”

九凤咬紧牙根,对于现在出现在面前的事实,唯有满心不甘。

如果她连这个不到百岁的小子都打不过,那这些年来的隐忍,堕落岂不是成了一个笑话。

心中至极情绪爆发,九凤逆转邪元运行,汹涌澎湃的力量出现,不计代价想出一招。

“咒羽黑霾掩天霜!”

今生毕尽全力,燃烧生命的极盛一招用出,邪能冲霄而起,隐隐撼动空间震荡,星光飘摇。

云非墨立身原地,尘涛弦歌挥动而出,剑招运化,却是不见半点威势。

起手一瞬,天地之间唯余黑白二色,正是——

“乾坤无色·黑白论道!”

乾坤颠覆,黑白辩证;吾为其白,敌者皆黑。

黑白开界,天地如水墨画卷缓缓展开,身边景致依旧,只是一片黑白世界。

而人已入画,剑为手中笔。

身边一切如时间凝滞,云非墨身动信庭闲步,笔锋落处如点出一朵绝艳之花。

一抹天地间最鲜明的绝色,正是那以生命为养料的夏之花,灿烂过后跌入尘泥。

一息过去,黑白退却。

连同隔绝内外的秘术空间一同散去。

一道身影痛苦倒地,周身赫世邪元溃散,招式未出而无,体内无法控制的邪元乱冲,气息渐弱。

持剑青年缓缓收回剑锋,看着地上的人影,不见半分平时应有的温和。

凛牧赶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凛牧,吾出手时已经留情没有杀她了。”云非墨一回头就看到了赶来的两人。

要不是他动手解决的有够快,大海会在动手之前,就及时赶来的两个人被拦下来了。

现在这样,留一口气可以问话最是刚好。

“嗯。”凛牧点了点头,收起自己脸上的惊讶,越过云非墨走向地上的人影。

衣衫褴褛,披头散发,嘴角不停呕红,看起来一副万分狼狈的凄惨模样。

若不是那一张脸没有变,哪里还有一处像是那个曾经性格高傲内敛,散漫行事的天疆神鸟。

“背叛天疆,勾结外敌,落得这般下场,你觉得值得吗?”

凛牧不明白,自己担任天疆之主这件事情,有这么难以让人接受吗?以至于有人不昔如此也要试着覆灭自己的家乡。

“凛牧,直到现在,你还是这幅善良到令人恶心的性格,若不是有人护着你,早在三阳同天之时你就该死了。”

九凤不住呕血,一口一口像是连同余下的生命一点一点耗尽,即便是如此,眼中依旧是对面前之人的憎恶。

“现在也是这么好运,明明我付出了一切,我才该是坐上那个位置的人,你凭什么!凭什么!!”

“凭他是众心所向,而你从不是被期盼的那一个。”云非墨收化尘涛弦歌,不急不慢说着。

偏偏说话时满脸真诚,叫人不得不信服。

出声不为什么,就是看这种思想扭曲的人不惯,更不想让凛牧心里有过多的自责。

天疆之主这个位置并非儿戏,本来就是众人推举,那是有人说想当就当的。

“……那又怎么样,你们以为天疆逃得了吗?即使我失败了又如何,其他人可不会再给你们这个机会的!”九凤痴痴笑着,目光扫过全场,叫人不寒而栗。

她趴在地上越是笑,气息越是微弱,却是全然不在乎自己已经到了生命终刻:“等着吧,会有人替我毁灭天疆的……”

三人静静看着九凤一边笑着一边没有了气息,尸体没有留下,尽数坍塌成了一滩人形灰烬,被风一点一点吹散。

“听她的意思,一直在背后藏着的那一股势力实力不差,也都盯上了天疆这个好地方。”云非墨率先打破安静。

主要是他和九凤确实不熟,没必要因为这个事情对此避而不谈,她也不值得其他人如此。

一个叛徒而已,还是到死前最后一刻不想着天疆好的那种。

虽说人死万事休,就她留下的烂摊子就不配。

“线索似乎断了,我们或许只能等老大回来,才知道幕后之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凛牧看了一眼云非墨,将原本想说的话咽下。

他本来想着要不要关心一下面前人,眼下看这个情况,应该是没有受伤,也就不多问了。

经过聆风萤多年的教导,凛牧自然不会因为一个天疆叛徒而过多伤心,一个死人如何能比一群活着的天疆子民相比?

“好友有离开一段时间了,说不定人已经在回来的路上,我们不用着急。”云非墨也在等聆风萤回来。

从分开第一天开始,就在想这个事情会耽误好友多少时间,等回到天疆又是什么时候。

这边线索没了,就只能盼着另一边的情况怎么一个发展。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二十三章:血染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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