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午饭后,宋老师已然换好了指挥服。
那是一件黑色短款到膝盖的短袖礼服,腰间有条黑色束腰。
宋老师还佩戴了一条银项链,映衬着修长的脖颈,闪闪发光。
头上梳了一个小巧的马尾辫,高跟鞋也是黑色的,大概三公分左右。
她的妆容有了一丝细微的变化,整体较以往更加浓烈了一些,橙红色的色号是她不长涂抹的。
我看着宋老师,仍旧是那熟悉的清香。虽是雨天,阳光暗淡,但宋老师却不失以往的光彩,甚至比以往更加美丽动人了。
“来同学们,我们再排练最后一遍,然后我们就出发!”宋老师拍了拍手,对着我们柔声说道。
给实习的老师使了个眼色,那女老师立马便开始伴奏,宋老师则站在前面指挥。
与此同时,有一个迟到的同学,叫做吴宁宁,从身后叫了叫宋老师,宋老师自然是没有理会,依旧专心指挥着。
谁成想吴宁宁直接将宋老师抱了起来,我之前说过,宋老师的身形很轻很瘦小,所以大概谁都可以抱得动她。
我看着吴宁宁,看着她抱着宋老师,宋老师有些似笑非笑,时不时还用余光撇撇我,却依旧淡定地指挥着。
若是从前,我一定气极了,说不准还会直接站起身过去推开吴宁宁,告诉她宋老师只能是我一个人的。
可如今我已不再被偏爱,也就没有这个资格了。
只能无奈的低头笑笑,却是什么也做不了。不知是嘲笑自己的可笑,还是气笑了。
其实吴宁宁在我没来排合唱的这段时间内。一直都有冲宋老师撒娇,想要代替我的想法。
我在合唱团关系较好的一些同学告诉我,说她坐在钢琴前,宋老师让大家都坐好准备排练了,她也不回去。
还故意拍一下钢琴,冲着宋老师撒娇,表现自己的任性,在很多方面都有模仿我。
而宋老师也并没有发火,但也没有哄她。随后吴宁宁自己觉得无聊,就灰溜溜的回位置上去了。
别的同学说,这如果换成是我,宋老师定然会哄我的。
我想也是,若是从前我如此任性,宋老师确实会哄着我。但我可没有这么不懂事,当着这么多同学的面撒娇。
会让宋老师为难的,况且,总不能因为我一人,耽误排练进度吧。
所以吴宁宁是愚蠢的,她学我,认为只要模仿我的脾气性格,宋老师就会宠着她。
殊不知其实宋老师的爱从来都没有标准,她喜欢我的时候,我就是标准,她不喜欢了,标准也会随之改变。
所以如今我本人,那个曾经被她模仿的人,也沦落成了这样一个尴尬的存在。
其实我从来都没变过,我的性格脾气,一直都这样,可是以前宋老师会宠着我,现在却只觉得厌烦,就只是不喜欢了而已啊。
……
吴宁宁把宋老师放下来了之后,宋老师便去收拾东西准备出发了。
在宋老师收拾东西的间隙,吴宁宁站到宋老师的身边,用手机偷偷拍了一张照片。
接着她跑过来,跟我们炫耀,说:“你看我跟老师拍了合影了。”
其实并没有特别多的同学喜欢宋老师,所以大部分同学,都是嘻嘻笑笑了一阵,随后三两个的结伴,往校门口走去了。
我知道吴宁宁大概是说给我一个人的,因为她跟赵心语关系也不错,许是帮着赵心语吧。
此刻,合唱教室就剩了我和宋老师两人。我仍旧是个孩子,终是忍不住性子,跑过去冲宋老师说:“你不是不喜欢照相的嘛,怎么还跟她拍照啊!”
宋老师笑了,她其实偶尔是喜欢看我吃醋的,初一初二时,她有时还会故意使我吃醋,然后看我气急败坏的闹腾模样。
“哎呀,那是她无意中拍到的!”宋老师解释道。
语气中有一些安慰,像是哄小孩子一般。我立马就开心了,甜甜的说了句:“哦!”
我开心是因为她喜欢我吃醋,再加上她的语气真的很温柔。
我想,宋老师大概仍是最在意我的吧,随后我也蹦蹦跳跳的同其他同学,一起出了校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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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