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向晚的声音平静淡定,就好像是在阐述一件多么寻常的事情一样。
甚至连半点炫耀的意思都没有。
而那一刻,沈幸年的脑海中却是另外一个想法。
一个男人是得付出什么样的情感,才能让一个女人如此笃定的说出这句话?
爱......
这个字太过于沉重了,沈幸年甚至从未说出口,自然,也从未在顾政口中听见。
事实上,别说爱,他甚至连喜欢......都未曾跟她说过。
尽管已经做好了准备,尽管沈幸年以为自己内心早已麻木,但此时真的听见这句话,她的手还是忍不住颤抖起来,心底里更有情绪如同疯长的藤蔓一样迅速爬满!
那种情绪叫做嫉妒。
“你们是......什么时候?”沈幸年的声音艰涩。
吕向晚又喝了口酒,慢慢说道,“我们上大学的时候,我们谈了三年,一直到他进入天盛工作,我大学毕业。”
沈幸年不说话了,只看着她。
吕向晚从她的眼神中读懂了什么,“你是不是想知道,我们为什么分手?”
“他跟我求婚了,但我没有答应。”
“他想让我陪他留在港城,在他身边安心的做他的太太,但我不同意,我想要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空间,更想要出去看看,但他不同意,所以,我们只能分道扬镳。”
这个过程,听着似乎有些耳熟。
沈幸年扯了扯嘴角,却是笑不出来。
当然耳熟。
她和顾政之前不也是这样?
只不过不同的是,她最后还是妥协了。
心甘情愿的走入他的囚笼中。
而他们的故事中,妥协的人是顾政。
“原本,我是不打算回来的。”吕向晚又轻声说道,“但几天前,我收到了你们婚礼的请柬,又接到了他的电话,要我一定要来参加。”
吕向晚的话音落下时,沈幸年突然站了起来!
她后面的这句话,就好像是一把锋利的剪刀,将沈幸年脑海中最后一根紧绷的弦直接剪断!
她突然想起那天顾政翻来覆去看着结婚请柬的样子。
原来,他口中的喜事,并不是他们要结婚了。
而是吕向晚要回来了。
原来......是这样。
沈幸年终于忍不住笑,“还有呢?”
“还有什么?”吕向晚有些奇怪的看向她。
沈幸年闭了闭眼睛,嘴角终于扬起了自然的笑容,说道,“你现在跟我说这些,是想要将他抢回去是吗?”
吕向晚不说话了。
沈幸年想,是不是因为她戳破了她的心思?
只可惜......
沈幸年笑,嘴角上的弧度越发深,“但是很抱歉吕小姐,现在要跟他结婚的人是我,所以哪怕你后悔,怕也是没什么用了。”
然而,她的话说完,眼前的人没有半分的恼怒,相反,她还极其平静的回答了沈幸年的话,“他不爱你。”
吕向晚说这句话的笃定,就好像刚才她跟沈幸年说顾政爱她一样。
沈幸年的手握紧了,但面上还是维持着笑容,“那又如何?就算他不爱我,跟他结婚的那个也依旧是我!和你没有任何的关系!”
“哪怕你们之间是真爱又如何?我们结婚了,他再爱你,你也是一个不耻的第三者。”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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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比我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