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宫中,既能守护两生花,又能见证徒儿的诞生和成长,还能提供最贴心的保护以及从胎儿开始的修仙教育。
这可以说是目前的最优选择,只是想要长期留在皇宫,就不能像现在这样高来高去,需要有一个留在宫里的正式身份才行。
这确实有些为难她了,近两百年时间,她不是跟师父相依为命,就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皇宫这么多人,属于集体生活,面对那么多双眼睛,那么多张嘴巴,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受得住。
而且皇宫里无非两种人,伺候人的,被人伺候的。
被人伺候的只有皇帝的女人,而且还要委身于皇帝,这显然不适合她,所以只有伺候人了。
雲轻虽然出身尊贵,但早期也有过一段苦难岁月,被师父捡回去后,也没少干劈柴挑水这些磨砺身心的事。
只是这皇宫也不是说进就能进的,规矩太多了,还是要谋定而后动。
今日她赶跑了那些孤魂野鬼,短期内它们应该不敢回来了。
不过为了保险,雲轻还是将自己的随身飞剑“问道”插在了两生花旁。
一旦有邪祟靠近,自己只要还在城内就能感应到并及时赶来。
随后雲轻出了宫,出宫的时候经过储秀宫上空,恰好看到皇帝正抱着那个曾苦学春宫图的少女做一些奇奇怪怪的姿势。
雲轻摇摇头,加快了飞行速度,她怕辣眼睛。
储秀宫,胡禄告诉虞美人,“这就是瑜伽,是朕发明的一套体术,可以强身健体,刚刚教你的都是锻炼上肢的,你如今行动不便,若是作画累了便可如此,还有之前的眼保健操也要操练起来。”
传授瑜伽是福寿朝后宫的保留项目了,果儿玲珑她们,甚至奥屯樱都会,给彼此带来了很多快乐。
胡禄自然是一片好心,当然也是为了增进感情,借传授之名进行肢体接触试探。
等她的脚伤彻底好了,就可以进行最精华的下肢锻炼了。
虞之鱼羞答答“嗯”了一声,但总觉得陛下教自己的这些东西和那画册里的小人有异曲同工之妙,总之就是不太正经。
“陛下,御医已经看过了,我的伤再有几天就可以扔掉拐杖了。”
“那真是可喜可贺,到时候朕送你一件礼物,再给你引荐一个新朋友。”
“新朋友?”
“超勇将军奥屯樱,这天下间勇武仅次于朕的人,”胡禄脸上露出慈祥的笑,“算了,不说她了,夜深了,来床边,朕要考你几个知识点~”
第二天是上朝日,因为是在储秀宫用膳,虞美人可以肆无忌惮地坐在陛下的腿上给他剥鸡蛋,非常熟练。
早膳时间胡禄照例要看一下69密信。
六郎和九郎每天都会联合发一封胡鸽传书,说明自己的行程位置。
又近了一些,胡禄大受鼓舞,一口气吃了仨鸡蛋,上朝时候的心情都好了许多。
只是看到武官一列并没有奥屯樱,又有些失落。
还以为那货会利用朝会的漏洞找自己理论呢,她还真的没来啊。
国家太大,每天都有事情发生,胡禄和群臣集中讨论了一些,只觉无趣,连换个知府这种事都拿到朝堂跟朕讨论。
小了,格局小了!
什么,这个知府是我大舅哥?
“哦,虞知府外放十年,兢兢业业,在当地颇有声望,如今已年近六旬,是该给他挪个地方了,就让他回京再做安排吧。”
回宫告诉小鱼儿,她大哥就要回京了,她肯定很开心。
只是自己那内侄绍言似乎并不是很开心。
胡禄问他,“绍言可是有什么话要说?”
“回陛下,”虞绍言恭恭敬敬道,“臣以为父子同朝为官多有不妥,理应避嫌,故臣自愿请求外放。”
什么?外放?
大哥你不要我们了吗?
一众言官看着他们的带头大哥,万分难过与不解,大哥你前途无量,而且怼人这份职业很适合你啊。
怼不了皇帝,你可以怼王爷,怼丞相,怼太尉啊!天下之大,除了你姑丈还有很多可怼之人啊!
胡禄倒是理解,虞绍言为人极正,他是真的认为父子同在京城做官不妥当,但父亲年事已高,回京领个闲差也是理所应当的,所以出京的事只好他来做。
还有就是觉得如今在御史大夫的位置上发挥不出百分百的作用,不如挪个位置发挥热度。
胡禄出言挽留了几句,见他态度坚决就准了,其实他也就是客气客气。
御史言官没有了这个精神领袖,以后胡禄可以更加肆无忌惮了。
当皇帝,自己已经是盖了帽儿了,再努力无非也就是在后世混个什么“千古一帝”、“盘点历史十大明君TOP榜第一”之类的称号。
无趣啊,还是被评为“我国历史上首位飞升的皇帝”更能彰显我福寿大帝的与众不同。
朝会结束后,少府的曹少监递来消息,说是宝贝已经做成了。
胡禄问,“是大宝贝儿还是小宝贝儿?”
“两个宝贝都做成了。”
胡禄抚手大赞,“妙哉,红桃,命人去超勇将军府传个话,让奥屯樱明天一早进宫见朕,敢不来打烂她屁股!”
当天晚上,萧果儿、万玲珑、苗红袖都穿上了胡禄送她们的高跟鞋。
萧果儿是水晶高跟鞋,人间富贵。
万玲珑是红色皮质高跟鞋,女王范十足。
苗红袖的则是一双裸色潮流高跟鞋,有点子职场丽人的气质。
虞美人也有一双青春动感的白色高跟鞋,但她脚上有伤,只能眼巴巴的观望。
三位宫装丽人穿上高跟鞋后,身形拔高了不说,曲线也诱人了许多,毕竟是生过孩子的妇人,一个提臀的功能让她们散发出致命诱惑。
这些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当然,走路困难也是显而易见的,但狂喜的萧果儿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克服。
“明天我就要穿着这双高跟鞋平视奥屯樱,哈哈哈!”
苗红袖和她万姐互相搀扶着,万玲珑还不满足,“有没有更高一些的啊,我觉得还是没有樱子高啊~”
胡禄道,“再高的话你们目前也驾驭不了,而且这高跟鞋不要多穿,伤脚,也就平时见樱子,还有跟我睡觉的时候穿。”
苗红袖不解,“陛下,睡觉的时候为什么要鞋啊?”
胡禄见萧果儿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应该是明白了,遂笑道,“有机会你来长乐宫,我和贤妃亲自给你演示。”
萧果儿笑的更欢快了,还挑衅地冲万玲珑踢了踢高跟鞋脚尖。
然而今晚胡禄翻的是淑妃万玲珑的牌子,谁让贤妃月事还在呢。
次日,早膳之后,胡禄穿着便服在听雪阁等樱砸敲门。
她是一大早和胡平安一起进宫的,随后就分开了。
奥屯樱有些忐忑地上了楼,推开听雪阁咯吱咯吱的木门。
阁内焚着香,只有胡禄一人背对她坐着。
“禄哥,我来了。”奥屯樱站在门口。
胡禄冷冷地回了一个字,“脱!”
(ps:给咱们的角色求几个小心心,还有美图啥的也不用矜持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23章 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