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丽芙在马尔代夫度假了差不多一个星期。
莫西爵除了亲自陪着她游艇出海,还带她游览了茂密的森林,住了精致的水上别墅,两人还一起扬帆、比赛钓鱼,一切的一切都让人觉得妙不可言。
不过这一切的美好,在沈丽芙某天的清晨,接到父亲秘书任晖打来的电话后,突然戛然而止了!
“大小姐,你后母昨天下午已在市医院平安诞下一名男婴,你父亲给他取名沈天赐!”
沈丽芙听到这个消息后,身子一怔,心底不可抑制的涌起一股波澜,随即又归于平静。
“沈天赐?我弟弟,出生了!”她站在落地窗前,眺望着远处的海景,嘴里喃喃自语。
单从名字上,已经能够看出父亲的用心了。
沈天赐,无疑预示着天赐之子的意思。
难怪爸爸要将沈家的一切全都留给他,甚至之前不惜为了他这个还没有出世的儿子,将她这个女儿驱逐出沈氏,如今这个儿子已经出生,从今往后爸爸眼里怕是再也没有她的位置了吧。
沈丽芙的眸光渐渐黯淡下来,心中更是有种难以言喻的感伤。
虽然她早有心理准备,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迟早会出生,可当他真的出生后,她还是控制不住地难受起来,心酸得很不是滋味。
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熟悉的脚步声。
莫西爵今天穿着一身灰色的衬衫,配着一条卡其色的休闲长裤,简单随意的装扮却将他高大健硕的体魄展现得淋漓尽致,一双漆黑如渊的眸子,一如既往的深邃莫测,俊脸出奇的柔和,唇瓣勾勒出淡淡的微笑。
“在想什么呢?”他来到沈丽芙的身后,很是自然地伸出双臂轻轻拥住她,镌刻的俊脸埋在她的颈窝处,柔声问道。
沈丽芙此刻的心情有些复杂,身体微微有些僵硬,却没有马上推开他,而是轻扯唇角:“我们也在马代逗留了一个星期了吧。”
“怎么,玩腻了?想回去了?”莫西爵神情微怔,半眯起眼睛望向她,低哑地嗓音贴在她的耳边哑声。
“嗯。”沈丽芙轻轻点了一下头。
“其实我原本还想带你去其他地方转转的。”莫西爵漆黑的眼底掠过一道幽深,有些眷恋地说道。
这些日子有她陪在他身边,就好像他们是真正的情侣一般,让他有种置身于梦境中的感觉,下意识地不想醒来。
“不了,我有些累了!”沈丽芙长长的睫毛轻轻颤了颤,带着一抹说不出的疲惫道。
“你工作室里的那些同事们,似乎还玩得正起劲。”莫西爵俯下俊容,炽热的男性气息扫过她的耳畔,低声提醒道。
“不用管她们,她们喜欢就让她们多玩些时候吧。”沈丽芙本能的避开他带给她的致命男性气息,淡淡地说道。
“你要自己先回去?”莫西爵深凝了她一眼,似乎察觉到有些不对劲,不禁诧异地问道。
如果说沈丽芙只是不想跟他在一起,要提前回去的话,不可能连她工作室的那些人也不管了。
“嗯。”沈丽芙揉了揉额头,回答。
莫西爵立即扳过她的双肩,深邃的眸子紧紧凝视着她,连忙追问道:“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沈丽芙无奈地抬头迎上他略显担忧的目光,叹了口气,不得不实话实说:“也不算什么大事,就是我后母生了个男孩,我想回去看看!”
莫西爵深眸凝睇着她,徒然变得复杂幽深了起来。
就这样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要我陪你一起吗?”
“不用!”沈丽芙摇了摇头,声音有些缥缈。
有些事情,她必须要自己面对。
莫西爵盯着她的目光又深了几分,忍不住伸手将她拥入怀中,信誓旦旦地在她耳边说道:“用不着多想,任何时候你还有我,我会是你最强有力的依靠!”
“莫西爵……”沈丽芙轻喊了一声他的名字,抬起头来,目光直视向他:“谢谢你!”
莫西爵回望着她,眼底深处划过一抹怜惜之色,心房里荡漾开来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当天下午,沈丽芙便在莫西爵的陪伴下,提前回国了。
坐在飞机上,看着窗外飘着的一片片厚厚的云朵,不知为何她竟然有种坐立难安的感觉。
按理说,父亲现在老来得子,老天爷突然赐了他一个儿子,她应该替父亲感到高兴才对。
可不知道为什么沈丽芙就是莫名的不安,在飞机上她眼皮子就一直跳,下了飞机仍然觉得心神不定。
他们的飞机降落在s市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沈丽芙让莫西爵直接将她送去她住的那套公寓,准备等明天再一个人前往医院去探望。
她在公寓楼下与莫西爵道别,一个人拖着行李进了电梯里。
回到家中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沈丽芙把行李箱随手一搁,换了双拖鞋,直接进去浴室洗了个澡,然后就躺上床,疲惫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她是被一串手机铃声吵醒的。
“喂!”沈丽芙在睡意朦胧间接听了电话。
“芙儿,是爸爸!”手机那边传来了父亲愉快的嗓音。
沈丽芙怔了怔,揉着惺忪的睡眼醒来,“爸?您突然给我打电话有事吗?”
自从后母苗凤仙怀孕后,她父亲沈忠山就很少再关心她这个女儿了。
这还是沈忠山这些日子一来,头一次主动给她打电话,虽然沈丽芙心里也已经猜到了,他打这通电话给她,多半跟她后母诞下儿子一事有关。
果然,就听沈忠山颇为自豪地开口道:“你后母已经生下了一个儿子!有八斤八两,是个大胖小子!”
“是吗?”沈丽芙挑了挑眉,表情平淡,但还是对他道了一句喜:“恭喜你爸爸!”
“你什么时候有空?过来医院看看你弟弟!”沈忠山紧接着追问道。
沈丽芙沉默了片刻,用最大的力气抓住手机,试图让自己冷静:“我今天就过去!”
“好!”沈忠山似乎很满意女儿的回答,达成了他的目的后,就挂断了电话。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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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 他陪她一起提前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