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焕的脸上洋溢着欢喜的神情,又仔细地看了一眼纸上的诗句,确认自己能够背下后,慢慢地朝着二楼的楼梯走去。
他大笑道:“黄承业,你是怕丢人怎么的,连自己写的诗都不敢承认,真是替你们这群读书人丢脸呀!”
“萧焕,你什么意思?”黄承业脸色不由一变,目光却看向了二楼上的赵辰。
赵辰之前作过三首诗,每一首都可以流传千古。
芳容丽质更妖娆,秋水精神瑞雪标;凤目半弯藏琥珀,朱唇一伙点樱桃。
虽然没有人知道这首诗的名字,可这首却是写女人的。
这首诗如今可是被所有大家闺秀们传读,如果说你不会这首诗,都不好意说自己是大家闺秀。
同时那些女人对墨秋芸产生了浓浓的羡慕嫉妒恨。
原因无它,因为这是赵辰为墨秋芸所作。
自从这首诗出现后,很多大户人家的女儿,都喜欢上了女扮男装。
还有那首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这首诗更是成为士子们的口头禅了。
此时萧焕站出来,看来应该是赵辰故意安排的。
黄承业脸色很不好看。
“黄少,怎么办?”庄才英走到黄承业身边,低声问道。
“哼,不管是谁,也别想破坏太子的好事,一会看我眼神行事!”
黄承业低声说了一句,随即目光看向萧焕,大声说道:“当是谁呢?这不是萧少吗?听说你去年参军了,怎么回来了,不会是当了逃兵吧?”
“什么?他竟然是逃兵?按照南墨帝国的律法,从军不足五年,而返回家乡者,一律问斩!”
“你也不看看他是谁的人?一定是赵辰那个败家子的主意。否则的话,萧焕敢如此出现在众人视线中吗?”
“说的也是,连孙家的孙良也在!”
大堂中传来议论声,说什么的都有。
不过,太子一党的人却只抓住一点,那就是让可了萧焕是逃兵。
凌雪听后,也不屑地看了萧焕一眼,眼中闪过一抹厌恶之色。
萧焕淡淡一笑,“黄承业,老子是不是逃兵,你们说了不算,那要陛下说了算。别废话了,跟你这种敢做不敢为的家伙说话,真是掉面!”
黄承业冷哼:“那首诗本就不是我所作,我为什么要承认?”
“行了,咱们出算是从小一起长大,你一张嘴,我都能知道你吃的什么。你不就是怕有人将你的诗比下去吧?这才找了一个托词。”
萧焕边走边说,已经来到一楼,并且站到了黄承业和庄才英面前,他不屑笑道:“你不就是想等到你的诗得了冠首,才承认吗?不过,你的希望要破灭了,我正好也得到一首诗,想要和你的诗比上一比!”
黄承业一听,脸色不由一变,抬头向楼上看去。
凌雪仿佛也意识到了什么,也看了过去。
当看到赵辰时,凌雪微微皱眉,同时也闪动着期待之色。
“怎么,黄少怕了?”
这时,萧焕的声音响起,打断了黄承业和凌雪。
黄承业咬着牙,愤怒不已。
如果可以出手的话,他早就动手对付萧焕了。
只是他的武艺稀松,根本不是萧焕这种从小练武之人的对手。
他沉声说道:“哼,谁说本少怕了,反正大家的诗,都不是自己的,那就念出来听听,让大家开开眼!”
语气很是不屑,可是很多还是听出另外的味道。
那是一种担忧,仿佛已经做好了认输的准备。
萧焕哼了一声,仰起头,背负着双手,掷地有声地说道:“那好,我就让你黄承业长长见识,开开眼。听好了,这首诗名为《塞下曲》。”
饮马渡秋水,水寒风似刀。
平沙日未没,黯黯见临洮。
昔日长城战,咸言意气高。
黄尘足今古,白骨乱蓬蒿。
一首《塞下曲》自萧焕口中说了出来。
此诗念完,刹那间整个大堂无比安静,所有人都深深地沉默在诗意之中。
一个个士子的眼中透露着异样的色彩,无比激动。
而黄承业和太子一党的人听后,顿时脸色大变。
这怎么可能?
竟然会有如此好诗,可称之为传世佳作。
顿时,所有人纷纷抬头,向二楼的赵辰看去。
赵辰一怔,随即心中苦笑。
无形中又装了一把逼!
算了,既然已经装逼了,那就将逼格进行到底!
他慢慢地站了起来,挺胸抬头,扶着二楼的护栏,沉声说道:“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北奇终不还!”
赵辰将原来的楼兰改成了北奇。
至于玉门关就不需要改了,因为南墨帝国与北奇帝国之间还真有一个玉门关的地方。
当今陛下曾经还是太子时,曾在那里与北奇大军血战三天三夜,最终得胜而归。
无形之中,赵辰竟然拍了墨明德的龙屁。
“好!好一个黄少百战穿金甲,不破北奇终不还!”
雅室内,墨明德无比激动,两个拳头紧握,眼前仿佛又浮现了他当年在玉门关的那一战。
就连一旁的赵兴文也是神情激动,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
他完全没想到儿子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必是传世之作,流传千古!
“有赏,孙田记下,朕一定要重赏赵辰!”墨明德激动地说道。
然而赵辰对这切根本不知,还沉默在他的逼格中。
“敢问小侯爷,这首诗叫什么名字?”
这时,凌雪柔声问道。
赵辰淡淡一笑,说道:“从军行!”
“从军行!”
顿时整个大堂沸腾起来。
这首《从军行》和刚才那首《塞下曲》可谓是传世佳作,虽然两者都在表达的战场杀敌,将士染血的斗志。
可是意思却是不同,所表达的也完全相反的意境。
而且两首诗都朗朗上口。
黄承业自认家学渊博,出身名门,自然能够鉴别诗句的好坏。
当听到第一首《塞下曲》时,他就已经站不住了。
现在,又听到《从军行》顿时双腿一软,直接瘫坐在了地上。
他的脸上满是惊骇之色。
只是黄承业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败家子能够作出如此的好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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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塞下曲》与《从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