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既将开始的败家生活,赵辰充满了期待,可又很头疼。
别看给皇帝当女婿很牛叉,人人见了都叫一声驸马爷。
可有个卵用。
说白了就是入赘,干什么都要看公主的脸色。
就算是同个房,都要经过人家的同意。
“不行,坚决不能娶公主,我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可能去当上门女婿!”
赵辰打定主意,说什么也不娶公主。
不想娶公主,就把名声搞得更坏更臭,他就不相信皇帝老儿还愿意把女儿嫁给他。
想到这里,赵辰一扫脸上的忧愁,露出得意的笑容。
小侯爵出行,怎么可能少了陪同,特别是赵辰这种败家子弟,自然少不了忠实的狗腿子。
阿旺和阿财连忙跟上,跟着吊儿郎当的赵辰走出镇国侯府。
“少爷,今天去哪?”
阿旺上前,弯着腰,就同一条哈巴狗似地问道。
赵辰看了一眼阿旺,又看了看阿财。
听听这名字,合到一起不就是旺财吗?
不过,还挺符合他们的身份。
可是去哪,赵辰还没想好。
永秦城是南墨帝国的国都,虽然很大,可还真没有原主没有去过的地方。
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太阳,还没到中午,就算是想去青楼,人家还没开门。
按照原主那败家子的性格,这个时辰应该是去酒楼吃饭,下午去青楼,晚上去河边的花船。
“少爷,要不咱们去永盛楼,听说那里举行什么会,应该很热闹!”阿财眯着眼睛,恭敬地说道。
“好,那就去永盛楼!”
赵辰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永盛楼是什么地方,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
“好勒!”
阿财连忙应了一声。
于是,赵辰的前面出现两只螃蟹横行,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要多嚣张就有多嚣张。
看到他们那摇头晃脑的德行,就让人怒从心生,恨不得上去揍他们一顿。
就算是看不惯又能怎么样,也不看看他们身后跟着谁!
沿街的百姓,纷纷躲避,就好像见到了瘟神一样。
街上的人一看,妈呀,这不是赵辰吗?
他怎么还活着,咋就不淹死他呢!
真是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呀!
原主可不就是一个祸害吗?
靠着祖上的蒙荫,再加上父亲是户部尚书,整天游手好闲,欺男霸女,败家无度,无恶不作……
反正没有一个好词能够用到他身上。
毫不夸张地说,他的大名整个南墨帝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本着纨绔第一,宣扬败家精神,原主一路胡作非为地活到十七岁。
谁让他是功臣之后,就连皇上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是太过份,顶多是抓去大牢关几天,屁事都没有。
朝廷监察御史刘大人,更是多次上书要将赵辰流放边疆。
赵辰一下子就老实了。
整整一个月都没有胡闹,不管见到谁,都是客客气气地,比孙子还孙子。
朝野震动,对于赵辰的浪子回头,给出了高度好评。
可结果,他们错了。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监察御史刘大人在回家的路上,被人打得满头大包,七窍流血。
天子脚下,竟然敢对朝廷大臣动手,那还了得,顿时满朝哗然,矛头纷纷指向了赵辰。
皇帝大怒,下旨严查。
结果,赵辰被抓到大理寺。
他可是开国功臣之后,父亲又是户部尚书,谁敢对他用刑,而且还要好吃好喝地招待着。
然而,赵辰败家不假,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也不假,可他不是傻子。
无论大理寺怎么审问,他就是一句:不是我干的。
哪怕是皇帝亲自御审,也是这句话。
最为重要的是,赵辰那天有不场的人证,狐朋狗友一大堆,都可以证明。
大家心里都清楚,这件事不是赵辰亲自动的手,那也是他派的人。
可无凭无据的,谁也不敢定罪。
更何况皇帝也不想把事情闹大。
毕竟赵辰的爷爷是开国大将军,军中许多将领可都是他爷爷的亲传弟子。
如果真的把赵辰定罪,那些兵痞子还不把大理寺给掀翻了。
就这样,事情不了了之,赵辰安然无恙地从大理寺走了出来。
自那以后,赵辰更是无法无天。
不管是大小官员,还是普通百姓,见到他那都是躲着走,都害怕挨黑拳!
四天前的晚上,赵辰落水遇难断了气,顿时帝都上下一片欢呼,欢庆这个祸害终于死了。
可谁知道,这个家伙竟然又活了过来。
真是头疼呀!
看着街道上百姓们那又怕又恨的眼神,赵辰恨不得掐死自己,重新投胎做人。
“少爷,我们到了!”
不知不觉,赵辰和他的两个狗腿子来到了永盛楼。
到了这里,赵辰算是知道原主那个混蛋为什么不知道这个地方了。
首先给赵辰的第一印象就是简陋。
酒楼高十米,大概有四层,占地面积很大,可惜就是太破了,很多窗户上的窗纸都没有了。
这也叫酒楼?
赵辰摇了摇头,刚想转身离开,就听见里面传来了赞许声。
“鱼离水必亡,鸟无翅难飞。刘公子真是大才呀,不愧是出身名门!”
“哈哈哈,各位客气,不值一提,不值一提呀!”
“刘公子再来一首!”
“对,再来一首!”
欢呼声是一波高过一波。
“哼,什么狗屁诗,也敢在这里装文人雅士,真不够丢人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赵辰的身边出现一个锦衣公子,高傲冰冷。身后还跟着一个身材瘦弱的书童。
声音很大,酒楼内顿时安静下来。
“什么人,敢在外面侮辱我们?有本事进来一较高低!”
“哼,就凭你们,还不配和本公……子较量!”
锦衣公子冷哼,神情更加高傲。
赵辰扭头看去,只见一名锦衣公子身材窈窕,穿着儒衫。
最引赵辰注意的地方,则是锦衣公子的胸口。
真大!
至少36C。
他奶奶的,这明显就是个女人。
白皙的脸蛋,一双清澈明亮的美眸,雅致清丽,沉鱼落雁。
可以说,赵辰就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女人。
哪怕是上一世的那些女明星,都没有眼前这个女人漂亮。
赵辰不由地惊叹道:“芳容丽质更妖娆,秋水精神瑞雪标;凤目半弯藏琥珀,朱唇一伙点樱桃。”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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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祸害活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