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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郑老到来(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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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如果换成了宝儿,或者是二叔他们处于危险的境地时,

她估计也会做出这种不顾自身的安危的事情来。

现在就像里正所说的那样,二叔家现在确实出现了危机,

二叔的伤就不用说了,要是郑老也没有办法的话,

她就带着二叔去城里,去京城,肯定能找到一个擅长骨科的大夫。

不过在她的角度看来,二叔家的事儿,都不算事儿,

因为都可以花钱请人去做,这样只要是钱能解决的事儿,就不是事儿。

现在她觉得很烦的,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二婶王氏。

本来王氏就和她一直不对付,现在又出现这种情况,

她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和她去相处,现在不和以前一样,她可以不去见她,

现在不行,因为她要时长去看望二叔,那就避不可免的会见到王氏。

。。。。。。

张影姊想了好几种如何和王氏相处的方式方法,后来都被她一一否定了,

最后还是决定走一步看一步吧。

水开后,张影姊用热水烫了很多面,打算一会儿多烙几张饼,再熬一些粥,这样晚上人们都能吃饱一点儿,

还有就是今天晚上估计她是不能睡了,

一是没有地方睡,

二是害怕二叔发高烧。

由于是直接用的刚烧开的水烫的面,所以现在还没有办法去揉面,

趁现在还有点儿空,给小白弄了一些肉末,还有水。

唉!

明天还得给这小家伙儿弄吃的,

要是实在没有时间上山的话,就只能去多买点儿猪肉了。

这小家伙儿还挺会吃的,这要是让村里的人们知道了,

还不得给羡慕死,人活着还不如一条狗(狼)呢,

竟然每一顿都是肉啊!

他们也只有逢年过节才舍得吃一点点。

张影姊一共烙了二十几张白面饼,每一张都有八寸大,将饼做好后,

她给了宝儿一张,让他先吃着。

她又洗好锅,弄了满满一锅水,

烧开后,倒进去大半碗的白米下去,

这样就能煮满满一锅粥了。

在煮粥的时候,她又抽空走到茅草屋的窗台下面,

听到只有王氏还在哭,富贵和二叔在说着什么?

由于声音太低,她没有听清楚。

她看见里正和老大夫还在院子里,没有进去,

因此她也就没有进去,又回到了厨房继续盯着灶火去了。

“驾!驾!“

寂静的村庄,突然响起赶车人的高声吆喝声,

以及马蹄嘚嘚敲击着地面的声音。

这突然的响声,顿时引起了村里的几条土狗的疯狂叫唤,

同时连带着几家屋门打开,从里面走出几个人来,

好奇的看着飞快的驶进村庄的马车。

只见马车的前方挂了俩盏油灯,微弱的光亮远远的照射过来,

不过现在天还没有测底黑掉,估计赶车人怕走着走着就天黑了,所以提前点上了灯。

借着晚霞的光辉,人们还是可以看到很远的。

只见一头黑色大马,拉着一辆带车棚的马车。

车源上坐着两个人,

其中赶车的那个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估计岁数只有十六七左右,

只见那人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

这个人他们以前都没有见过,不认识此人。

再看另一边坐着的那个面容黝黑,浓眉大眼的男子,

仔细一看,

不是村里的张家兴还能是谁。

众人心想,下午张家兴和他个被里正安排去镇上请大夫,现在估计就是带着大夫会来了。

马车飞快的从村里穿过,在张家兴的指挥下,

赶车的小郎君将马车慢慢的停在了张影姊的茅草屋前。

“驭~”

大黑马马蹄急踏,鼻中打出一个响啼,喷出一口白气,发出老长的嘶鸣。

这一声叫唤,将正在厨房忙活的张影姊给叫了出来。

看到门口的马车,就知道一定是郑老爷子来了,赶紧小跑着上前迎接。

此时里正和老大夫也一起往马车那里走去。

马车停好后,从马车里跳下两个二十多岁的皮肤黝黑的男人,

他两跳下之后,齐齐向马车里伸出一只手,

只见从马车上伸出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

在他俩的搀扶下,下了马车,张影姊一看这正是郑老爷子。

在看从马车的另一头走出一个面带笑容的小伙子,不是富锦还是谁?

“郑爷爷,这么晚了,劳烦您幸苦来一趟了。

您快里边请!

富锦兄弟你也来了?”

“丫头啊!你家也太远了吧,还不好走,差点儿搞的老头子骨头架散了。”

郑老对着张影姊小小的抱怨了一句,

不过也是面带笑容的,

显然是在和张影姊开玩笑的。

“瞧您说的,就您这老当益壮的身体,怎么可能因为这点儿路就搞垮呢?

就是再跑个几天几夜都没有问题滴!”

张影姊看到郑老还和她开起了玩笑,顿时也就放松了下来。

“郑爷爷,这是我们村的里正,也是我本家的大爷爷。

里正大爷,这位就是仁和堂的郑老大夫。”

张影姊给里正和郑老做了一个相互介绍。

里正连忙对着郑老说着幸苦了。

郑老对着里正点了点头,并表示不幸苦,还说这是他们做为一名大夫应该做的。

两人寒暄之后,张影姊又将老大夫介绍给郑老。

郑老一听老大夫已经给张二虎做过一些检查了,而且有了初步的诊断,

就立马拉着老大夫往前走去,边走还边让老大夫给他说一下他的诊断。

张影姊见此,只能微笑着引着富锦和里正一起,跟着前面两个人一起走向里屋。

张家兴抱着郑老的药箱跟在众人身后,

张家荣以及另一个人,一起去照顾大黑马去了,

趁着天还没有黑,拉着马去吃草去了,顺便再多拔一些草回来,储存上。

张影姊走着走着,感觉左侧有一道火辣辣的目光,一直注视着她,看的她好不自在。

此时她都不用转头都知道是谁在看她,只有富锦,没有别人,因为只有他是走在她的左侧的。

张影姊隐晦的瞪了他一眼,

心想要不是有这么多长辈在,

还有就是担心二叔的伤势,

今天肯定让你这个小屁孩儿知道,

你姐的厉害!

哼!

富锦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怎么了,今天一天没有看到张影姊去他们药房,就有些魂不守舍的,不管做什么都做不好,就连平时最简单的事情,今天他都能做错。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五十四章 郑老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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